遂平县关于密切接触者网约车司机冯某某流调情况的公告
2021年7月31日下午2:20许,遂平县疾控中心通过网络预警系统发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报告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李某某后,即安排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公告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陈某立的密切接触者网约车司机冯某某,男,37岁,居住地为遂平县希望大道利民家园小区。
7月30日下午18:52从郑州园博园上高速返回,20:04从西平下高速,20:06从西平上高速,20:19从遂平下高速,晚上送完驻马店乘客返回到家中后,未再外出。车上乘客6人(含陈),其余5人:吴某,西平县盆尧乡叶寨村;张某某,驻马店市十三香路安置新村;栗某某,西平县城荔庄新区小区;蔡某某,郑州上班;陈某某,上蔡县洙湖乡大吴撕庄村。已通报给相关县区协查管理。
7月31日上午8:00左右去国槐路西段车易友修车,接触1人;11:20人民路你行我素理发店买洗发水,店主杨某某,当时店内5人;11:40左右回家吃午饭,家中有妻子和女儿2人;13:20去恒源加油站自助洗车,当时加油站8人;加完油13:30去驻马店和确山接乘客5人去郑州;15:31从驻马店站上高速;16:30左右其接到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电话流调,称高速开车,不方便接电话。之后拒接电话;17:19到郑州送完人后又接乘客8人返回驻马店;17:52从郑州南上高速,19:54从遂平站下高速,途中18:54接到遂平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所有人不得中途下车,直接在遂平县下高速到县人民医院;全车9人于20:15左右抵达县医院,因车上乘客意见不统一,不愿意在县医院接受核酸检测,意欲驶离县医院,前往市中心城区,后在我县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严厉警告后,于21:20左右在县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流调后就地隔离。冯某某13:20前在我县接触人员共20人,已全部找到并落实了相关管控措施。
遂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凡与上述人员存在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或疾控机构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拨打120或到当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
遂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
遂平县关于无症状感染者陈某立的流调公告
2021年7月31日14:20分许,遂平县疾控中心通过网络预警系统发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李某英系我县居民,立即组织人员对其社会关系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某立,男,69岁,系确诊病例李某英的丈夫,现居住地为遂平县灈阳街道某小区。
二、活动轨迹
李某英于6月24日在郑州市六院住院,期间一直由丈夫陈某立陪护至7月30日。7月30日晚20:30分左右,陈某立乘坐网约车从郑州市抵达遂平县城家中;7月31日上午9时许,其女儿陈某平携其外孙谭某某到其家中,协助打扫卫生;9:40分左右,其外甥媳妇蒋某倩独自开车将儿子谭某某接走。
7月31日早6时许,陈某立与邻居李某某在各自门前间隔1米左右交谈,而后李某某接触其妻子和外孙2人。
上述人员均已按照防控方案落实管控措施。
7月31日15:10分左右,陈某立被120车辆送至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隔离、检测。当晚21:30分左右,两次核酸为阳性,经专家研判,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按照省市安排,于8月1日凌晨1:50分左右,闭环转运至郑州岐伯山医院集中救治。
遂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凡与上述人员存在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或疾控机构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拨打120或到当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
遂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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