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时,我祝前男友桃花满天下,他祝我财运如流水,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分手前做的最有仪式感的事?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分手前做的最有仪式感的事(我们都不是什么情感细腻的人)

分手前做的最有仪式感的事

分手时,我祝前男友桃花满天下,他祝我财运如流水。

分手一周,他谈了校花女友,我中了三千万。

1

我和林让是出了名的乌鸦嘴。

我脾气爆,他嘴巴损,三天两头打一架,次次林让都输。

没办法,我爸是本市有名的摔跤运动员,从小耳濡目染,每次和林让吵到心烦,我便一个过肩摔结束争执。

吵得久了,我们都身心俱疲。

所以,在一位共同朋友小心提议「要不你们分开试试」时,我们同时怔住,彼此对视一眼:

「好啊。」

难得一次,我们异口同声,默契十足。

在一起两年,我们都不是什么情感细腻的人,却在分手时做足了仪式感。

我穿了心爱的小裙子,还化了精致妆容,就连隐形眼镜用的都是日抛的。

而林让,第一次送了我玫瑰花。

蓝玫瑰,有点俗气,却很好看。

我们在第一次约会的那家餐厅吃了散伙饭,前所未有的和谐。

甚至分别时,还彼此祝福。

他:「祝你财运如流水啊,小财迷。」

我:「彼此彼此,祝你桃花满天下啊。」

这顿饭 256 元,老板很热情,坚持要抹个零,250 元。

真是个吉利的分别数字呢。

2

餐厅门口,我们摆手告别,结果他一转身,就有个早已等在外面的妹子小跑过去,主动贴在他身边。

我心一悸。

刚巧,林让转头看了过来。

我不甘示弱,身旁路过一个高瘦男生,我顺势挽上他手臂,用前方林让能听见的声音撒娇,「你怎么才来呀~」

说着,我顺势在他后背上拍了一下,以示亲密。

然而——

可能是力道没控制好,男生猛地咳嗽两声。

他伸手捂唇,拿开时,掌心却隐隐有着一抹红。

我惊住。

拍吐血了?

惊怔间,再抬头,林让和妹子已经走远了。

渣男。

说是和平分手,原来早就找好了下家。

早知道刚才就祝他永远不超三分钟了。

回神,我连忙搀住身旁男生,「你不要紧吧?要不,我送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其实我又有点担心,不会是碰瓷吧?

然而,抬头,映入视线的却是一张极好看的脸。

清秀,干净。

少年感十足。

四目相对时,男生笑了一下,飞快地抽出纸巾细细擦拭,

「没事,最近有点上火,嗓子有血丝。」

小鹿般干净的少年,澄澈的笑容,我一下就不忍心了。

林让那种皮糙肉厚的挨我两拳还能活蹦乱跳,这种小男生可不行。

万一有什么内伤呢?

于是,我活拉硬拽,带他去了一旁的小诊所。

诊所是我家邻居超哥开的,扔给他五十块,把小男生从头到尾检查一番。

超哥点了根烟,「啥事没有,喝点胖大海就行。」

说着,他给男生扔了根烟,朝我眨眨眼,「换口味了?」

「滚。」

我从男生手里抢过烟,拿了超哥桌上的火机点燃,「人家应该还是学生,你别教坏孩子。」

超哥笑而不语,反倒是一旁的男生低声反驳,「我读大二,成年了。」

我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烟雾,笑了。

现在的孩子,怪有趣的。

3

和林让分手一周,我们俩都发生了一件大事。

林让谈了位小他五岁的女朋友,而且还是本市某大学的校花。

而我——

买瓜子都从没中过「再来一包」的倒霉蛋,买竟中奖三千万。

两个乌鸦嘴分手时说的祝福,竟然都实现了。

我懊恼不已,早知道就祝他除了我,在每个女友面前都「抬不起头」了。

想想又作罢,好歹人家也祝我财运高涨了。

去领奖时,我十分谨慎,特意穿了套棕熊玩偶服,从头到脚就露俩眼睛。

三千万啊。

扣了税,我的卡里还多出来 2400 万。

我们这个城市,好一点的位置,房价也才一万左右,一套 200 来平的大平层,也花不完这奖金的零头。

发达了。

回家的路上,我一边开车,一边在心里算着。

可以提前退休了,买个别墅,买辆豪车,再养两个小奶狗大学生。

我没什么理财常识,保险起见,剩下的钱全存银行定期,一年利息也有个几十万……

「砰!」

一道沉闷的撞击声响起。

我回神。

糟了,刚刚走神,追尾了!

我第一反应便是紧张,我这破车可就只有个基础的交强险。

但转念一想,不对,姐现在有钱了。

不怕。

于是,我满怀信心地下了车。

下一秒却有点傻眼。

这……小金人……

大劳?

我捂着胸口,心在滴血。

虽说现在卡里余额赔得起,但是,刚到手不到一天的钱,转眼便可能要赔出去百来万。

真要了命了。

然而,更要命的是——

劳斯莱斯门开,从车上下来俩人:

一个漂亮得可以原地出道的姑娘,而被她挽着手臂的男人,我可太熟了。

林让。

4

真是冤家路窄。

我神色复杂地盯着林让,才分手多久啊,这人不但如传闻那般谈了个校花女友,还是个有钱的校花。

林让也在看我。

半晌,他笑了。

手一抬,揽住了身旁的女生,「亲爱的,这是我前女友,要不,算了吧?」

我听得火起。

恋爱两年,他叫过我最亲呢的昵称是「小胖子」,我让他叫宝贝亲爱的,他说太肉麻。

怎么,肉麻这词对校花免疫?

他的校花女友特温柔。

看了眼林让,又看了一眼我,捂着唇笑,「原来是前女友啊,那算了。」

她目光温和,从上到下把我打量了一番。

「那就不用赔了,损失我们自己认了,就当是感谢你之前替我照顾林让。」

「……」

谁要替你照顾那个废物。

女人,尤其是我这种女人,在前任和其现任面前,大概是没什么脑子的。

于是,我端着笑说道,

「不用了,我还要感谢你,接手了这个祸害,一码归一码,我撞的,我赔。」

林让怔了下,好心提醒我,「周妧,你应该认识这个车标吧。」

「认识。」

我扫了一眼,语气冷淡。

我现在买都买得起,更别提只是追尾赔偿了。

也不知林让究竟是真好心还是假好意,他站在车前,耐着性子提醒,

「虽说人没事,但车子尾部撞击得不轻,维修费可能高达百万……」

我的心抽痛了一下,却还是嘴硬。

「哦,一百万,而已。」

这逼是让我装到了。

5

接下来,就是一系列正常流程。

拍照,定责,给保险公司打电话……

一番折腾下来,由我赔偿对方大劳的维修费。

当晚,林让却出现在了我家楼下。

呼吸间,酒意交错。

他喝酒了。

夜幕下,他把我堵在楼道门口,眉心蹙着,「你哪来的钱?」

想起这,我弯了弯嘴角,勉强没让自己笑出声来。

「用你管。」

下一秒,林让却攥紧了我手腕。

「周妧,就算是和我分手了,也不能作贱自己吧?」

我愣了两秒,然后一巴掌挥了过去。

真是,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再说——

我瞥他一眼,「你以为出去干啥,一周能挣百来万?」

被我掴了一巴掌,这人偏着头,酒劲似乎也散了些。

他低头看我,试探性地问道:「中了?」

我该明白财不外露这个道理的。

可是,当他这么问我时,我却还是挺直了腰板睨着他,「对,奖金三千万。」

林让愣住。

半晌,他倏地握住我的手,「要不,再分手一次?」

「啥意思?」

他掌心温热,还是过去熟悉的温度。

但是想想,这个体温现在已经不属于我了,心里一空,我蓦地抽回手。

林让的回答也适时响起:「再分一次手,你也祝我财源广进。」

「哦。」

我仰着头看他,「来吧。」

他垂着眸看我,眼底酒意缭绕,说了和当初一样的话。

「祝你财运如流水啊,小财迷。」

说完,这人静静看着我,眼底满是希冀。

我笑笑,像分手时那样看着他,不急不缓地说道:「那就祝你——」

「除我以外,面对所有女人时都抬不起头来。」

林让:??

他愣神的样子有点可爱,可我没有多看,转身便上了楼。

今晚风大,吹得眼睛有点发涩。

我揉揉眼,便有泪不经然落了下来。

林让。

真是个笨蛋。

如果你刚才说,想跟我和好,体验一下被小富婆养着的感觉,我想我都会同意的。

可你偏偏要再分一次手。

活该。

上楼,开门。

我直接去卫生间冲了凉,换上睡衣出去,路过窗边,无意间朝下看了一眼。

林让站在路灯下,几层楼高,我还能看见他指间的烟明明灭灭。

这人是个死脑筋,大概还没想明白,他究竟怎么会在女生面前抬不起头来吧。

也或许是在扼腕,他那消失了的三千万。

6

接下来的日子,只有一个字——

爽。

拿了钱,我买了栋价位不算贵的二手别墅,自带精装,拎包即住,又换了辆车。

我不想太高调,车也只换了辆价位 50 万左右的。

余下的钱,全部被我存进了银行定期。

我没什么经商头脑,也不懂理财,并不指望这一两千万在我手里飞速增值。

每年几十万的稳定利息,已经足够我这个小咸鱼在这座十八线城市彻底躺平了。

不过……

爽快之下,我又听到了一个消息:

林让和他的校花女友分手了。

原因是……他不行。

听见这个消息,我愣了很久,然后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所以,我这个乌鸦嘴,又应验了?

我和林让恋爱两年多,他行不行,我当然清楚了。

要么传闻有误,要么……

就是那天我赌气说的第二次分手箴言,应验了。

当晚,我再次被林让堵住。

这次,他堵在别墅门口,脚边放着一只巨大的行李箱。

我摇下车窗看他,「有事?」

林让走过来,这次没有喝酒,那双好看的眼底一片清明。

「嗯。」

他开门见山,「我分手了,被我爸赶出家门,无家可归。」

「哦」,我偏着头,欣赏了一下自己刚做的指甲。

在宝格丽做的,一千块,一根手指。

的确好看。

抬头看他,我笑笑,「所以,关我什么事?」

我准备开车进院,又被他拦下。

他耳根发红,似乎有些难以启齿,「还不是你诅咒我,我……」

后面的话,他没再说下去。

我反倒笑了。

「所以,你真废了?」

林让涨得脸色通红,咬着牙强调,「是暂时。」

我乐不可支,然后让他进了门。

反正,我自己一人住这别墅也觉着空得慌,而且,林让手艺不错,做饭很好吃。

7

接下来的日子,林让俨然成了我的小媳妇。

洗衣做饭,扫地刷碗。

他职业写作,而我在中奖后便和老板大吵一架,离职了。

暂时待业家中,做个小咸鱼。

而我和林让这对曾经天天争吵,动不动就摔一跤来结束争执的小情侣,现在成了彼此前任,却反倒能和平相处。

半月过去,我们都相安无事。

直到——

某天清晨。

前一晚熬夜追剧,凌晨才入睡,早上便也睡意浓郁。

林让隔着房门叫了我很久。

睡梦中,我隐约感觉到床边站了一人,「周妧,你约了 11 点的美容院,马上来不及了。」

真聒噪。

我把头埋在枕头里,不想理他。

可林让耐心渐失,竟一把扯起了我的被子。

身上一凉。

时间恍若静止,房间内一片寂静。

只有不知谁的心跳声,声声清晰。

空气中的凉意触及肌肤,一点点唤醒了我的意识。

我穿的是睡裙,真丝的。

而且,女生们应该都知道,睡裙这东西,你晚上睡觉时它长及小腿,但当你醒来,它往往卷至腰间……

我现在就是。

回过神,我一把扯起被子卷在身上,正准备骂他,可一抬头,却发现有点不对劲。

……

8

嚯。

真是奇迹。

我勾了下唇,许是脸上的玩味太过明显,林让瞬间变了脸色。

他蓦地扯过椅背上搭着的白色浴巾,围在了他腰间。

动作慌乱,有点狼狈。

我笑笑,睨了眼他腰间的浴巾,有意提醒,「这是我昨晚用来擦脚的。」

林让动作一僵,随后又恢复了淡定,「哦,还你。」

说完,这人扯开浴巾,不给我扫一眼的机会,转身便走。

许是紧张吧,走路时屁股都是紧绷着的。

我倚在床边,乐不可支。

前男友这种生物,同住一个屋檐下,似乎也挺有意思的。

……

两天后,刚好是林让的生日。

说来也怪,那天早上,我难得起了个早,明明前一晚睡得也不算早,却没有半点睡意。

我撸起袖子进了厨房,反正也没事做,煮个长寿面吧。

便宜那家伙了。

林让天生长了只狗鼻子,根本不用叫他起床,面一出锅,他便自己闻着味出来了。

「周妧。」他倚在门边看我,「你这女人脾气虽然臭了点,但煮的面还是很香的。」

说着,面被我端上桌。

他晃悠悠地走到桌前坐下,拿起筷子挑了几根面尝尝,却又被烫得鬼哭狼嚎。

我在对面坐下,打开一包酸奶燕麦,淡淡说道,「生日快乐。」

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前男友」。

林让怔了几秒。

然后笑了下,开始低头吃面。

刚出锅的面,滚烫,可他只是随意吹吹便往嘴里塞,被烫得嘶嘶哈哈,却还是没有停筷。

吃了大半,林让忽然低声说:

「谢谢你啊,我自己都忘了。」

我喝了一口酸奶,本想嘲笑他两句,然而一抬头,却刚巧看见他通红的眼。

心里一颤。

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说,要不我们复合试试吧。

可是,话还没出口,便被他忽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打断。

林让瞥了眼屏幕,迅速抓起了手机。

就连接电话的语气,都带了几分不易察觉的温和。

「喂。」

9

我坐在餐桌对面,隐约能听见对面手机里传来的微弱声音。

是个女生。

看林让的表情,不用猜也知道,是他那位校花前女友。

说来可笑。

我们分手也才一月左右,我竟然就不算他前女友了。

想到这,总觉着心里憋闷,尤其是在看见林让接电话时脸上那温柔的神色。

我扔下勺子,起身回房。

我在心里惦记着复合,结果人家当着我的面和前女友打情骂俏。

我走到穿衣镜前看了看,肤尚白,貌也算美,大长腿也有。

关键是,我现在还是个小富婆。

在穿衣镜前转了一圈,我忽然就想通了,找什么花心前男友,去大学城找两个大学生不好吗。

年轻又帅气,体力满分,还有少年人自带的浪漫加成。

对。

心思一定,我立马就换了身衣服。

本来想穿装嫩的小吊带加短裤,但细想想,我去就是为了找弟弟的。

肤白貌美的富婆姐姐 vs 年轻体力好的奶狗弟弟,想想都觉着刺激。

于是,我最终换了条显身段的黑色短裙,踩着高跟鞋下了楼。

楼下。

林让不知什么时候挂的电话,正在厨房刷碗。

听见脚步声,他出来看我,修长指节上沾满了泡沫。

「出去?」

「嗯。」

我毫不避讳,盯着他的眼睛笑,「在家待腻了,想找个弟弟谈恋爱。」

林让的笑僵在唇角。

不过,几秒后又恢复如常。

「出息了。」他揩了下手上的泡沫,笑着道,「听说 S 大的男生都不错,你可以去试试。」

我笑了,「好啊,那就去 S 大。」

说完,我拿起桌上的车钥匙,转身离开。

我们这座十八线城市里,S 大算是最好的大学了。

不过刚把车开到学校门口,我却又犯了难。

该怎么找?

总不能看见个皮囊不错的,就走上去问人家,要不要和姐姐谈恋爱?

10

反正,我在人家大学门口站了一天,也没一个人来搭讪。

叹了一口气,准备放弃这个荒谬的计划时,视线中忽然出现了一双白色的男士鞋子。

鞋子很干净。

视线缓缓上移,是款式简洁的牛仔裤,白色 T……

最后,我的目光落在他脸上,愣住。

这是一张,年轻而又好看的脸。

而且,还很熟悉。

当初被我拉去超哥那里检查,沉着声告诉我他大二了,不是小孩子的那个男生。

二十来岁的男孩子,身上每一处肌肤都透着年轻二字。

他高了我许多,此刻低着头看我,直白而又大胆,「姐姐,你是在等我吗?」

11

我挑挑眉,又是他。

那个挺有趣的,男孩子。

「是你啊」,我在他肩上拍了下,「成年了吗?」

他弯了下唇,「当然。」

下一秒,又换了一副委屈神色,「我上次都和姐姐自我介绍过了,你不记得了吗?」

「记得。」

我笑,「就是确认一下。」

然而,我话刚说完,男生便朝我伸了手。

「什么?」

「车钥匙,我可没有让女孩子载我的习惯。」说着,他偏着头看我,「姐姐想去哪?」

我掏出钥匙递给他,「时间还早,先带你去吃个饭吧。」

我不自觉地勾勾唇,好像,好久没被人称呼为女孩子了。

坐上副驾,男生探身过来替我系安全带。

他离我很近,身上有着淡淡的薄荷味。

不知为什么,这个味道总是很容易地让我和少年感联系起来。

很好闻。

我没有动,老实地任他替我系了安全带。

可是,系好安全带,他却并没有坐回去,反倒用手撑着车窗,低头打量我。

我不是什么娇滴滴的小女生,可是被他这么近距离地盯着看,还是忍不住脸色一红。

「看什么。」

(本文来源知乎《又会舞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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