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改后,“以往保险年度索赔记录折扣系数”浮动区间将被拉大,未出险的业务保费将更优惠。
这样一来,不少车主都担心因为出险导致下一年的保费上涨太多而不敢报案,那么小事故到底是走保险还是自担损失呢?哪个更合算?让小编为您算一下账吧!
费改后,“以往保险年度索赔记录折扣系数”浮动区间详情如下:
→连续三年未出险业务折扣系数低至0.6;
→上年出险1次的业务折扣系数不上浮、不下浮;
→出险2次的业务折扣系数将会上浮至1.25;
→出险3次的业务折扣系数将会上浮至1.5;
→出险4次的业务折扣系数将会上浮至1.75;
→出险5次及以上的业务折扣系数将会上浮至2。
新旧以往保险年度索赔记录折扣系数详见下表:
折扣系数浮动区间拉大后,小事故是选择报保险还是自担损失,对车主来说还真是个纠结的问题。
那如何判断是报保险还是自担损失呢?简单来说,损失在2000以下,用交强险赔付不影响商业险;
损失2000以上超出部分,要比较损失金额与上浮保费后而定,损失金额大于上浮保费的,报保险更合算;损失金额低于上浮保费的,建议自担损失。
那么问题又来了:对于车主而言,小事故的损失金额大致可以预估,但如果报保险的话,来年上浮多少保费?车主该如何计算?
举两个例子:
① 保单基准保费为4000元,原保单已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若今年发生1次赔款,则下一年的折扣系数由0.6上升至1.0,保费由4000*0.6=2400元上升至4000*1.0=4000元;若不索赔,则下一年可节省保费1600元。
② 保单基准保费为4000元,原保单已发生1次赔款,若今年再发生第2次赔款,则下一年折扣系数由1.0上升至1.25,保费由4000*1.0=4000元上升至4000*1.25=5000元;若不索赔,则下一年可节省保费1000元。
以上为出险1次、2次的情况下,来年保费上浮多少的例子,车主们可根据已投保的保单对保费进行估算。
实行新的费率标准,对于安全意识高、具有良好驾驶习惯的车主是个利好的消息。多年未出险的,保费更是低至5折以下!
因此,请各位车主朋友们切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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