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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能体现宋诗艺术个性的要算是黄庭坚(1045一1105)、陈师道(1053一1102)的作品。黄庭坚与苏东坡齐名,人称“苏、黄”。黄庭坚的政治立场与苏轼相近,属于反对新法的旧党,也因受文字狱的迫害,先后被贬谪到黔州(今四川彭水)、戎州(近四川宜宾)和宜州(今属广西),最后卒于宜州。黄庭坚留下了1900多首诗,题材以思亲怀友、感时抒怀、描山摹水和题书咏画为主。黄庭坚在诗艺上有自己的独特追求,他的“点铁成金”、“夺胎换骨”的诗歌理论,常常被人误解为形式主义;他追求诗文写作“无一字无来历”(《答洪驹父书》),也容易被人等同于“掉书袋子”。与苏轼相比,黄庭坚在“以才学为诗”方面走得更为极端。

黄庭坚诗歌特点和诗坛理论(以黄庭坚为首的江西诗派)(1)

黄诗在音节、句法以及篇章结构上,别出心裁,争奇斗胜,喜用拗律,押险韵等。如《题落星寺》就是用拗救手法来有意避免平仄和谐的代表作。七言律诗有300多首,其中一半是拗体。黄庭坚是宋代自觉在唐诗之外另辟境界的诗人,在求新求变上下了很深的功夫。他能利用常见的词语和典故组成新奇的意象,试读《寄黄几复》一诗: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持家但有四立壁,治病不蕲三折肱。想见读书头已白,隔溪猿哭瘴溪藤。黄庭坚诗风也有多样性,不仅只有奇险生硬的作品,还有气势豪放,一气贯注的作品,如《登快阁》等。晚年更是趋向平淡质朴一路,如《跋子瞻和陶诗》。

黄庭坚诗歌特点和诗坛理论(以黄庭坚为首的江西诗派)(2)

黄诗以其鲜明的艺术个性而自成一体,当时就被称为“山谷体”(《“山谷”为黄庭坚的号)。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宋诗的艺术特性集中体现在“山谷体”上。黄诗新奇瘦硬的艺术风格征服了不少的追随者。以黄庭坚为首的江西诗派的形成,不是偶然的,它是中国诗史上意味深长的诗歌现象。受黄庭坚影响很深的诗人陈师道,一生清贫自守,以苦吟著名。黄、陈诗的共同缺点是生活视野比较狭窄,过于讲究用典的技巧(如用僻典)。陈师道才气不及苏轼,学力不及黄庭坚,但在诗艺上却有自己的追求,那就是有意为拙。他的诗质朴无华而又精练简洁,如《示三子》、《九日寄秦观》等。陈师道由于过于追求简练而造成诗意的破碎。陈与义(1090一1138)是北宋与南宋之交时最重要的诗人。

黄庭坚诗歌特点和诗坛理论(以黄庭坚为首的江西诗派)(3)

宋末人方回曾把他与黄庭坚、陈师道一起推尊为江西诗派的“三宗”,并以杜甫为“一祖”。“一祖三宗”说,很能说明杜甫在宋代诗人心目中的地位。陈与义南渡以后的作品,就深受杜甫的影响,与杜诗的某些风格相近。宋徽宗初年,吕本中(1084一1145)作《江西诗社宗派图》,把以黄、陈为首的诗歌流派称为“江西诗派”。“江西”指宋代的江南西路,黄庭坚与诗派中的十余人是江西人,另有十余人不是江西人。所谓“江西诗派”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地域性流派。“宗派”是从禅宗借来的名词,可见禅宗对当时诗坛的影响很大。《江西诗社宗派图》本是吕本中少年时的戏作,宗派里的名次排序很随意,所列25人中除陈师道等近十人有较多作品传世,其他人则只有零星作品留存,有的甚至没有留下作品。

黄庭坚诗歌特点和诗坛理论(以黄庭坚为首的江西诗派)(4)

但就诗歌创作的总体趋向和题材风格而言,诗派主要成员都受到黄庭坚的很大影响,形成了声同气应的流派特征。到了南宋,江西诗派的成员与范围不断扩大,吕本中、陈与义、曾几、赵蕃等人也被视为诗派中人。吕本中是发展江西诗派的一个关键人物,他提出诗歌创作的活法:“所谓活法者,规矩备具,而能出于规矩之外,变化不测,而亦不背于规矩也。是道也,盖有定法而无定法,无定法而有定法。知是者,则可以与语活法矣。”(《夏均父集序》)这种主张虽然与黄.陈新奇瘦硬的主张有所不同,但带有禅学的某些智慧,把它引入诗学,也对宋诗独特风貌的形成产生一定的影响。传吕本中活法的曾几(1084一1166),也主张“学诗如参禅,慎勿参死句”《读吕居仁旧诗有怀其人作诗寄之》),所以他的诗风清新活泼。曾几年寿较高,对年轻一辈的南宋诗人陆游、杨万里等人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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