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纪委监委批准,佳木斯市监委指定富锦市监委对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浓江农场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场长杨晓飞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农垦反腐新消息(性质恶劣情节严重)(1)

经查,杨晓飞在担任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创业农场场长、党委副书记,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浓江农场场长、党委副书记,北大荒农垦集团浓江农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有关专款专用的财经制度,擅自决定将国投资金用于他处,造成国投项目无法实施,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杨晓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目无党纪国法,将手中权力当作敛财手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三江分公司党委、建三江分公司决定给予杨晓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富锦市监委决定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杨晓飞简历 杨晓飞,男,汉族,1965年6月生,黑龙江宝清人,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 1983.12—1989.06 省国营农场总局红兴隆农管局八五二农场财务办成本会计 1989.06—1991.05 省国营农场总局红兴隆农管局八五二农场建安公司主管会计 1991.05—1996.01 省国营农场总局红兴隆农管局八五二农场基本建设成本会计(其间:1991.09—1994.07哈尔滨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务会计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6.01—1999.11 省国营农场总局红兴隆农管局八五二农场计财科副科长 1999.11—2002.06 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八五二农场计财科科长 2002.06—2005.0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二分公司财务部部长 2005.08—2010.0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二分公司副总经理(其间:2006.09—2009.0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班学习) 2010.08—2010.10 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创业农场场长 2010.10—2015.09 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创业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其间:2012.06—2014.07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15.09—2019.01 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浓江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2019.01—2019.11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浓江农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场长 2019.11 免职

潇湘晨报记者综合黑龙江纪委监委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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