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据11月17日奔流新闻报道,近日,陕西西安阎良区法院审理一起流浪狗咬人案,判决投喂人赔偿伤者医药费3243元。此事引来网友争议,认为好心投喂流浪狗还错了?

长期投喂流浪狗伤人责任谁承担(流浪狗咬伤人判投喂者担责)(1)

据报道,方某与徐某均系阎良某小区业主。2022年5月,方某在小区内散步时,突然从楼道内窜出一条狗咬伤方某右腿。方某受伤后立即前往医院诊治,花费3243元。事发后,方某向经常投喂该条流浪狗的徐某提出索赔被拒。遂于2022年9月诉至法院。

长期投喂流浪狗伤人责任谁承担(流浪狗咬伤人判投喂者担责)(2)

法院审理查明,自2022年2月份开始,徐某在喂养自家宠物狗的同时会将狗粮、饭菜等放置于自家门口,让该流浪狗食用,同时,徐某在遛狗时亦会带着流浪狗一同遛弯,该条流浪狗也会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出现在徐某家门口等待投喂或休息。方某报警,警察出警处理时,该流浪狗正爬卧在徐某家门口休息。

法院认为徐某与该流浪狗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饲养关系,徐某已经对该狗产生了管理和约束的义务。徐某未尽到管理之责,造成方某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徐某赔偿方某医药费。

对此,有的人表示支持,认为这是个提醒,如果长期投喂流浪狗要考虑到管理之责,也有的表示不可接受,难道好心喂狗还要担责,岂不是打击献爱心者。

流浪狗咬伤人究竟该谁担责?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因事实上的饲养关系,徐某对该狗产生了管理和约束的义务。方某被狗咬伤,徐某因管理人的角色未尽到管理之责,被判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的判决或于法有据,网友不能理解,折射的是流浪狗的管理问题。有网友也认为,如果徐某没有长期投喂这条流浪狗,该狗就到别处流浪了,就不会咬伤方某,徐某当然不用担责。也不妨设想一下,该狗如果四处流浪中,还是有可能会咬伤他人,又该谁担责?根据《民法典》规定,应由原饲养人担责。但要找到原饲养人并不容易。

实际上,流浪犬伤人的责任主体很难界定,就是因为追根溯源找犬主人很困难,同时流浪犬出现的随机性大,管理部门也很难第一时间处理。

没有遗弃就没有流浪,解开流浪犬伤人的究责纠结,根本举措是从源头上解决流浪犬的存在问题,按照规定文明养狗才是正道。首先是要做好养犬的登记工作,如果这个环节缺失或不完善,对于随意丢弃宠物的个人,就难以溯源究责,也导致走失的流浪狗无法及时回到主人身边。其次,也要做好流浪犬的收容与再领养工作,并建立对遗弃犬只的养犬人惩罚制度,不能想养就养,想丢就丢,得有个规矩才行。只有多方并举,将文明养狗规定落到实处,减少流浪狗的存在,才能少些流浪狗伤人的情形。

(图片来源:西安中院)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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