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李恪和皇帝的关系(唐太宗第三子李恪)(1)

  1. 武德[2]三年(620年)六月,时年李恪两岁,以唐皇孙身份封长沙郡王[3][4][5];武德八年[6](625年),改封汉中郡王[7]。

贞观元年(627年),李恪以皇子的身份从汉中郡王(从一品)晋封为封汉王[8]。

贞观二年(628年),年仅十岁的李恪被改封蜀王,并被太宗授予益州大都督[9][10]的要职,都督益绵简嘉陵雅眉濛犍邛八州[11][12][13][14]军事(府治今四川成都),并都并督巂、南宁[15]、会[16]都督府[17]共计三十六州[18],却以年纪幼小为由没有赴任[19]。

同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说:“我看见密王李元晓等都是皇帝的亲人,陛下心怀友爱,仁义比古人还要高,分给他们车辆舆服,委任他们作为藩屏,必须遵守礼仪,以担负属望。我看见皇帝的儿子拜见诸位叔叔,叔叔们也要答拜,王爵既然相同,家人之间应有礼节,怎么能颠倒长幼尊卑呢?臣拜倒于地请求陛下降下训诫,作为永远遵守的法则。”太宗于是下诏对李元晓等说,不必拜答吴王李恪、魏王李泰两兄弟的拜见[20][21]。

赴任封地

此后直至贞观十年(636年),太宗欲重置封建前,李恪分别于贞观五年(631年),被任命为都督秦成渭武四州诸军事秦州刺史[22](府治今甘肃天水),未赴任;贞观七年(633年),被授予都督齐淄青莒莱密七州诸军事齐州刺史[22](府治今山东济南),赴任一年;贞观八年(634年),再次成为益州大都督,开亲王或宰相遥领都督的先例[23]。

唐朝李恪和皇帝的关系(唐太宗第三子李恪)(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