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谣言

帖文称:“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大平乡,昨天凌晨二点二十三分,十三名男女感染猪病毒死亡,有的猪场猪,大批被埋葬,已经死亡人数13人,最大的64岁,最小的9岁,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隔离,中央1台电视新闻已播出,暂时别吃猪肉,家禽,特别是猪肉,目前河北省有167个已感染,正定县朱河村的猪肉就有病毒。收到马上发给你关心的人,最好是群友。为了您的建康请转发。污染严重,家禽少吃。”

贵州猪病毒(十三名男女感染猪病毒死亡)(1)

该谣言已多次出现

发现该舆情后,松桃警方高度重视,及时跟进,利用官方微博、公众微信号等新媒体平台先后多次进行辟谣。8月26日,秦某某因在微信群中散布类似谣言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近日,该谣言再次发酵传播,部分网民不加甄别随意转发,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松桃警方查明:付某某(男,36岁,松桃蓼皋街道人)于2018年8月11日7时许编辑上述谣言发至微信群中,随后该谣言被各种转发。

贵州猪病毒(十三名男女感染猪病毒死亡)(2)

谣言散播者被抓获

经松桃警方全力追踪查证,现已将散播谣言的付某某(松桃县人,现年36岁)抓获。目前,付某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松桃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300元。

警方表示:松桃没有出现非洲猪瘟疫情

警方表示,松桃并没有出现非洲猪瘟疫情,希望网友不要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若随意编改并转发,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警方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松桃公安

转自:安顺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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