躯体化障碍又称 Briquet综合征,女性多见,常在成年早期发病。


躯体化属于终身疾病(躯体化障碍)(1)



病因

1.遗传

躯体化障碍的发病原因还不为人知,但无疑它是一种具有家族聚集性的障碍。在一些研究中,大约20%的躯体化障碍患者的女性一级亲属也符合躯体化障碍的诊断。

2.生理特征

一些研究结果表明女性躯体化障碍患者具有共同的病因,并和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之间存在关联,而对男性患者而言,躯体化障碍则更多地和焦虑障碍存在关联。

关于反社会人格障碍见《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放肆》

关于焦虑障碍见《广泛性焦虑障碍》

3.心理社会因素

有学者提出了躯体化障碍患者的社交模型理论,即患者在家庭中把症状的躯体化作为表达情感(如痛苦)的一种方式,期望从家庭中的核心成员那儿寻求支持和关心。


临床表现

1.至少两年的多种多样、反复出现、时常变化、查无实据的躯体主诉,未发现任何恰当的躯体疾病来解释上述症状

2.拒绝多名医生关于其症状没有躯体疾病解释的忠告与保证,不遵医嘱

3.注意力集中于症状本身及其影响,过度使用消除症状药物,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药物依赖或滥用

4.症状及其所致行为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和家庭功能损害


一些判断标准

1.症状标准

(1)符合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

(2)以多种多样、反复出现、经常变化的躯体症状为主,在下列4组症状之中,至少有2组

①胃肠道症状。如:腹痛;恶心;腹胀或胀气;嘴里无味或舌苔过厚;呕吐或反胃;大便次数多、稀便,或水样便;

②呼吸循环系症状。如:气短;胸痛;

③泌尿生殖系症状。如:排尿困难或尿频;生殖器或其周围不适感;异常的或大量的阴道分泌物;

④皮肤症状或疼痛症状。如:瘢痕;肢体或关节疼痛、麻木,或刺痛感。

(3)体检和实验室检查不能发现躯体障碍的证据,可以对症状的严重性、变异性、持续性或继发的社会功能损害做出合理解释。

(4)对上述症状的优势观念使病人痛苦,不断求诊,或要求进行各种检查,但检查结果阴性和医生的合理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

(5)如存在自主神经活动亢进的症状,但不占主导地位。

2.严重标准

常伴有社会、人际及家庭行为方面长期存在的严重障碍。

3.病程标准

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2年。

4.排除标准

排除精神分裂症及其相关障碍、心境精神障碍、适应障碍,或惊恐障碍。

关于精神分裂症见《精神分裂症》

关于心境障碍见《关于心境障碍》

关于适应障碍见《关于适应障碍》

关于惊恐障碍见《惊恐发作和惊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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