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 蔡雯 惠州拟对惠城中心区道路临时泊位实行收费。
近期,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草拟了《惠州市惠城中心区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并于27日起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据介绍,此次收费举措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市区道路临时泊位周转率,提升市区路内停车管理水平,以经济手段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满足短时停车需求,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打造市区路内路外一体化的综合停车运维管理体系,规范城市动静态交通秩序,按照《惠州市智慧共享停车系统项目投资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拟对惠城中心区道路临时泊位停车实行有偿服务,对在道路临时泊位停放的机动车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此次《方案》提供了两套收费标准方案,根据收费方案一:在一类区域繁忙时段(7:30-21:30),首小时收费5元,最高限价35元;非繁忙时段(21:30-次日7:30)三小时以内收费5元/次,超过3小时按照10元/次的收费。
根据收费方案二:在一类区域繁忙时段(7:30-21:30),首小时收费5元,最高限价45元;非繁忙时段(21:30-次日7:30)免费。
两个收费方案你支持哪个?现在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此次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7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一)0752-2811683,0752-2873820;(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jjsfk@huizhou.gov.cn(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科(邮编516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停车收费意见"字样。
【收费背景】
促进泊位公平合理使用为什么要实行收费?据介绍,市区道路临时泊位是公共资源,目前是免费使用,但部分车主长期占用道路临时泊位,把公共临时泊位当成了免费私人停车位,不利于公共资源的公平合理使用。
对此,惠州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实行道路临时泊位有偿服务,有利于促进出行结构调整,引导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出行;有利于保障路内停车服务项目的正常运营管理;有利于提升泊位周转率,缓解路内短时停车难的问题。
同时,惠州从2019年起推行《惠州市智慧共享停车系统项目投资建设实施方案》,启动惠州市智慧共享停车系统项目,以惠州市区为试点,成熟后覆盖各县区。
该项目是国内首个集智能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型停车系统项目,通过搭建智慧共享停车云平台,实现市区现有的路内路外公共停车设施的互联共享和智能化管理;再通过投资新建各类停车设施,包括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楼等,计划在2019-2024年新动工建设300个智慧停车楼,新增约8万个停车位,平衡供需关系,实现有效供给。目前,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已在惠城中心区动工建设10座智能停车楼(库),并已升级改造了1.68万个停车位。
惠州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道路临时泊位有偿服务后,收取的停车服务费,除必要的营运费用外,所得收益全部投入于新建智慧公共停车楼(库)和升级改造公共停车场,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看方案】
1、实施范围
涉及195条路段共10102个道路临时泊位
根据《方案》,此次实施范围为惠城中心区,涵盖惠城区江北、桥东、桥西、龙丰、河南岸、江南、水口等7个街道办事处和三栋镇行政区域,经公安交警部门核定设置的195条路段共10102个道路临时泊位。
上述道路临时泊位将分为四个收费片区(详见惠州市惠城中心区道路临时泊位收费片区统计表),随着路内停车自动计时收费系统建设的逐步完善分批实施收费。
目前,拟第一批实施收费的片区是江北片区的40条路段2583个道路临时泊位,余下三个收费片区实施收费的具体时间,以市发展改革局的公告为准。
因为市区既有路边公共停车位和以后新增的市区路边公共停车位由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负责运营管理,为此,《方案》明确,具体收费主体为市交通投资集团下属的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收费方式,《方案》也指出,车辆进入停车泊位后,前端智能设备自动记录车牌号和入场时间并进行计费,离场时车主可自主使用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前端软件即可快速缴费离场。
2、收费标准
实行分区域差别化收费
《方案》明确,惠城中心区道路临时泊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省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即经营单位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具体收费标准和减免条款执行,不得擅自上调或下调收费标准,也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减免范围。
根据不同区域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和交通拥堵状况,《方案》提出,实行分区域差别化收费,在上述收费范围内,将三环路以内划为一类区域,三环路以外划为二类区域。在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保障正常经营管理和参考周边城市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局草拟了两套收费标准方案。
《方案》还明确,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计费时间以24小时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收费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同一车辆24小时内重复进出收费路段停放的将重复计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方案》还特别强调,今后惠城中心区新增的道路临时泊位(以公安交警部门核定为准)收费标准参照执行。收费单位应依法纳税,使用税务票据。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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