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小伙伴们对于办理自己档案的业务感到十分痛苦,不仅得向单位请假,到了现场后还得去排队办理,还总是忘记带上相关证件白跑一趟,实在是费时费力又费钱。
这里要告诉大家一个
全省办理档案公共服务
不用现场跑腿了,只需要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http://103.203.218.132:8086/),不用出门就可以轻松办理。
Part01
档案转递
*1
四川省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之间档案互转
以前:办事人员本人携申请资料,前往接收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现场开《调档函》,持《调档函》和身份证,前往转出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转出手续。档案转递后,再次前往接收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存档确认”手续。
现在:办事人员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http://103.203.218.132:8086/),注册后上传转档申请材料,经双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后转接档案,办事人员通过“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即可查询到档信息。
*2
四川省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与单位之间档案转递
以前:办事人员本人携申请资料,前往档案接收单位(或省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持《调档函》和身份证,前往转出档案单位(或省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现在:办事人员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http://103.203.218.132:8086/),注册后上传转档申请材料,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按申请人预留地址邮寄《调档函》完成档案转入申请,或转递档案完成档案转出申请。
Part02
档案查(借)阅及政审(考察)服务
以前:单位人事专员携申请资料,前往存档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查(借)阅服务”、“政审(考察)服务”。
现在:办事人员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http://103.203.218.132:8086/),提交申请上传资料,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档案转递至查(借)阅单位或出具政审证明转递至政审(考察)单位。
Part03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以前:单位人事专员或个人携申请资料,前往存档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出具证明”。
现在:办事人员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http://103.203.218.132:8086/),提交申请上传资料,经存档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按申请人预留地址邮寄证明。
01
我是应届毕业生,还没找到工作, 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比如,在北京毕业离校时还未就业的毕业生,户籍地在四川省成都市XX区,其人事档案应邮寄至成都市XX区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02
毕业生生源地和毕业时的户籍地不一致,档案邮寄地址应填哪个?
如果是未就业、出国留学或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邮寄至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在非公单位或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可邮寄至就业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可邮寄至用人单位管理。
内容来源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
图文编辑丨牟曦
责任编辑丨杨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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