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今日情形,女少男多。放眼望去,光棍幢幢。至如亲友,更加心痛。男大当婚,岂不然哉?
诚天下姻缘,前世修来。然,亦不可守株待兔,不作不为。天无馅饼,当奋力直追也!
今余记己往,无它,冀为鉴也。
正文
我跟老婆,一不是青梅竹马,二不是一见钟情,也是先有人(一位关心我的老人现已故世并非职业媒婆)牵了头,然后我穷追不舍。
当时,我已老大不小,条件非常一般,即算这样,我也信心满满!有人劝我说帧姐算了别白费力气了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我偏不信!天下事知其不可而为之,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蒙上苍眷顾,我终于如愿以偿,于2001年结了婚。
当时,岳父岳母是不同意的。没办法,我只好死缠烂打。通过我的努力,老婆这一关过了,这是基础,如果连这一关都没有过,其它,就真的没有必要去折腾了。
其实,女孩子都是比较好说。那个年龄,容易就堕入云里雾里。我拼命的写信,第一封信,二张;第二封信,七张;第三封信,十四张。
第三封信,是胜利的一封信!我送第三封的时候,老婆说你别写了她是同意问题是“屋里做不得”(父母不同意)。
一桩过一辈子的大事,被我三封信就搞定了,厉害不?
现在来分析一下这其中的技术含量:
三封信,先短,再渐长,恰好与感情的渐长相呼应,而且说的都是大实话(这样不愁没有话写),第一封,开场锣鼓,简单说说,味道要淡;第二封,开始“起拱子”;第三封,奋力展开,响铳花炮爆竹齐鸣,有多少斤两,全使出来。
当然,现在没有人写信了。我这样说的目的,旨在说明一点,做任何事情,都是有技巧的,追靓妹,更加不例外。
第一关过了,就成了一大半!至于父母不同意,那实在是太自然不过的事情,尤其是对于一般的寻常人而言。如果你是个了不起的人,如富可敌国,如得过诺贝尔奖,那么,一般说来,收入囊中便是;问题是,我们都不是。所以,就要开动两条腿,奋力去追!
君子好逑!
“各人养崽(女)各人痛”,如果有谁肯将自己的女儿轻易许人,那么,反而是不正常和事情,所以,一定要有信心。
当时,我去岳父岳母家的时候,他们根本不欢迎!我也是个要面子的人,因此十分难堪。但为了将心仪的人弄到手,面子算个甚!也曾心灰意冷想放弃,幸好也有人为我打气,夸我好样的——这样的事情,不是“讲志气”的时候!在那段时间,我真的是做到了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当然,打,没有的事。[呲牙]
那时候,我去岳父岳母家,抽“笑梅”烟,一元一包,跟平常一样,比较好一点的,那个时候,是五元一包的盒白沙,十块一包的精白沙、三个五,等等。
那时候,我托朋友在老婆做事的地方找了点事做,二十元一天,做得热火朝天。
以上两点,都是“点子”,是聪明。
现在来分析一下其中的“技术含量”。十块一包的烟,买还是买得起的,但当时的情况,我手头真的就没有多少钱,而且我看出,岳父岳母他们都是实在人。果然,他们从这个细节(耍聪明故意这么做)看出了我是一个顾家的可以托付的好男人。
追靓妹如打仗,知己知彼,对方顾虑什么,你就要想法子打消顾虑。
算起来,过老婆这一关,一星期不到;过岳父岳母这一关,整整花了两年,直到我三十三岁的时候才结婚。这里,也给自己一个赞先!
技巧归技巧,最最重要的,还是要多练内功,自己要撑得住家。要不,即算追到手又如何?人家有两条腿呀!
还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将爱情看得过于神圣,不愿意将就。我历来说,爱情是美好的,但并不神秘并不是深不可测!情投意合餐餐有煮,便是好姻缘。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要和谐,家庭不和谐,那一切都是扯淡。
后记
曰,汝将隐私托出,汝婆娘作何感想?答,余与妻生活经世,彼此交心,定无所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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