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1 燃烧的条件
燃烧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温度)。
当燃烧发生时,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如果有一个条件不具备,那么燃烧就不会发生。
但要导致燃烧的发生,不仅需要满足三要素条件,而且需要三者达到一定量的要求,并且存在相互作用的过程。
链式反应自由基是确保燃烧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大部分燃烧发生和发展需要4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 助燃物和引火源和链式反应自由基。
考点2 燃烧类型分类
按照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燃烧可分为着火和爆炸。可燃物的着火方式一般分为点燃(或称强迫着火)和自燃。
着火:可燃物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可引火源接触即能引起燃烧,并在引火源离开后仍能持续燃烧,这种诸如:表示不止一个例子持续燃烧的现象称为着火。
爆炸:是指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另一种状态, 并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的大量能量,或是气体、蒸气瞬间发生剧烈膨胀等现象。
考点 3 燃烧方式分类
气体燃烧方式:有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液体燃烧方式:有闪燃、沸溢和喷溅。
固体燃烧方式:有蒸发燃烧、表面燃烧、分解燃烧、熏烟燃烧(阴燃)。
考点 4 典型的燃烧产物
(1)高聚物的燃烧产物: 会产生CO、HCl、 HF、 SO₂、 COCl₂ (光气)、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
(2)木材的燃烧产物:不完全燃烧时,分解产物主要是CO、H₂和碳氢化合物;完全燃烧时,产物主要是二氧化碳。
(3)煤的燃烧产物:主要有: CO、CO₂、 CH4及其同系物、不饱和烃等气体。
(4)金属的燃烧产物
挥发金属(如Li、Na、K、Mg、Ca等)在空气中容易着火燃烧,熔融成金属液体,它们的沸点一般低于其氧化物的熔点(K除外), 因此在其表面能够生成固体氧化物。
考点 5 燃烧产物危害性
(1)毒害性
统计资料表明,火灾中死亡人员中的大约75%是由于吸人毒性气体而致死的。燃烧产物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成分,如CO、HCN、SO₂、NO₂等。这些气体均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
(2)减光性
除毒性之外,燃烧产生的烟气还具有一定的减光性, 使人们难以辨别火势发展方向和寻找安全疏散路线。
同时,烟气中有些气体对人的眼睛有极大的刺激性,降低能见度。
考点 6 闪光在消防上的应用
闪点是判断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及对可燃性液体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闪点越低,其火灾危险性也越大。
闪点<28℃的液体归为甲类火灾危险性物质;28℃≤闪点<60℃的液体归为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闪点≥60℃的液体归为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考点 7 燃点与闪点的关系
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并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特别是在敞开的容器中很难将闪点和燃点区分开来。
因此,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时,一般用闪点。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大小一般用燃点来衡量。
考点8影响自然点变化的规律
不同的可燃物有不同的自燃点,同一种可燃物在不同的条件下自燃点也会发生变化。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
有些可燃固体的燃烧往往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形式。
例如,在适当的外界条件下,木材、棉、麻、纸张等的燃烧会明显地存在分解燃烧、熏烟燃烧、表面燃烧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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