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雅洁
4月26日,记者从青岛市相关会议上获悉,2022年青岛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青岛市将严格执行休渔十项制度,确保5月1日12时前应休渔船全部回港休渔。此外,休渔期禁售非法捕捞水产品。
4月26日,青岛市召开2022年全市海洋涉渔综合治理暨伏季休渔工作视频会议。根据农业农村部海洋伏季休渔政策规定,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全部进入休渔状态。
青岛市将严格执行船籍港管理、转港申请批准、智慧化监控管理、渔业执法协作、船厂巡查、集中看管、统一处罚标准、行刑衔接、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海洋伏季休渔十项管理制度。对违反伏休管理的渔船,将从严执行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扣减措施。并严格落实“依港管船”模式,从严执行船籍港休渔管理制度,及早部署,尽快通知应休渔渔船按规定时间及时返回船籍港进行停泊,确保5月1日12时前全市应休渔船全部回港休渔。还将落实好休渔渔船的监管责任,充分利用港口监控等各种信息化手段,强化渔港和渔船停泊点的执法监管和安全管理。
同时,青岛市明确了伏季休渔期间水产品交易管控8项规定,休渔期禁售非法捕捞水产品。青岛市各级渔业、海警、海事、海岸警察等部门将加大海陆日常巡查、专项执法和联合行动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涉渔船舶违规捕捞和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将加强对冷藏加工企业、水产品(农贸)市场,沿街、岸边摊点、非法销售点,运输水产品车辆等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打击涉嫌加工、收购、销售、运输等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
青岛市还将集中开展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治理,利用休渔期时间,实施“逐港逐船、核查认定、定点清理”方式,强化海、港、岸现场排查,镇(街)、村(居)实地排查,船舶修造企业实地排查,以及渔港码头源头治理。据了解,整治专项行动自4月8日开始至8月28日结束。行动期间将坚持遏制增量、去除存量,发现一艘,查没一艘,拆解一艘。
此外,青岛市还将牢守渔业安全生产底线,聚焦“拖网、张网、刺网”三类高危渔船和“自沉、碰撞、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以防范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冒险航行作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渔业安全风险隐患。
相关链接:
【青岛市及各区市伏休举报电话(24小时)】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0532-58897025
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0532-88183726
崂山区农业农村局0532-88813788
城阳区海洋发展局0532-87868217
即墨区自然资源局0532-58551700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0532-85275156
【涉渔“三无”船舶举报和监督电话】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0532-58897025
青岛市公安局0532-66577337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0532-87651199
青岛海事局0532-58663106
董家口海事局0532-58922077
青岛海警局0532-587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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