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司法拍卖见多了,市场价评估差异也听多了。
不过,相同拍卖标的评估市场价在15天增长4.6万倍,从市场价4.6万元到市场价21.3亿元,拍卖标的除知识产权的专利之外,还有什么拍卖标的可以做到?
“山东科瑞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等公司六项发明专利”在阿里拍卖网进行司法拍卖,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落款日期为2021年11月3日。
拍卖起拍价:14.9亿元,加价幅度为700万元,当然保证金也要1亿元。
竞拍时间:2021年11月19日10时至2021年11月20日10时止。
六项发明专利名称分别为:一种水平井双管射流均匀注汽工艺及配套工具;组合式高压氮气提纯设备;热氮气增能降粘增产工艺;一种防酸半轴;注入头拉拔力装置;一种油管柱立放车载全自动智能液压修井机。
上述六项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包括三个主体,分别为:山东科瑞油田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项专利)、山东恒业石油新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第2和3项专利)、山东科瑞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第4-6项专利)。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落款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的“注入头拉拔力装置等六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已经撤回的司法拍卖中,其拍卖标的和“山东科瑞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等公司六项发明专利”司法拍卖的标的相同,为前述的六项发明专利。
不过,其拍卖起拍价:3.2万元,加价幅度为300元,当然保证金也只要3000元。
从2021年10月20日到11月3日,相距15天。相同拍卖标的具有不同市场价,都是有评估报告的,但两份都没有在司法拍卖网站直接公开。
市场价为4.6万元的《评估报告》,没有给出获取渠道;市场价为21.3亿元的《评估报告》,则留了一个手机号码,可以通过该渠道获取。
六项发明专利评估到市场价21.3亿元,事件本身就是超出常理的;如果再结合15天发生4.6万倍的市场价变化,事件就是异常的。
这个异常运作和专利是不是有什么内在关联呢?
2018年8月的一条新闻:“作为全国最大的油气设备生产和服务提供商,山东科瑞控股集团累计申请专利1003件,专利申请范围涉及了公司所有产品。”
以“山东科瑞”作为专利权人进行检索,目前有效状态的257项专利中,109项专利有专利权质押记录,质押记录比例达到42%。
两次司法拍卖涉及的六项专利都处于专利权质押状态,质押生效日均为2019年3月4日,目前都已经处于保全状态,没有解除质押,质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根据2016年6月的公开报道:科瑞控股集团质押30余项专利,获得农业银行授信2.4亿元。
根据2020年1月的公开报道:2019年,东营市全年共计完成专利权质押贷款登记34笔,与13家银行开展业务,融资金额达19.44亿元,其中最大一笔山东科瑞石油装备有限公司3.65亿元。
根据公开报道:2019年,东营市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达19.44亿元,占全省23%,居全省第一位,列全国地级城市前三位。
3.65亿元约为21.3亿元的17%,低于30%。如今起拍价14.9亿元,远远高于3.65亿元,如果以回本的3.65亿元或更低的止损价起拍,是不是有可能拍卖成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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