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聘者为妻,奔者为妾,在封建社会,重礼法讲尊卑,妻和妾的地位完全不同,所以说,聘礼是对妻子身份的尊重,没有聘礼就不能将妻子娶进门,正所谓无聘不成婚,聘礼成为婚姻结成的必要条件。
唐朝的经济整体状况良好,从贵族到庶族生活状况都很富足,对于聘礼就更加的讲究,然而这种聘礼之风盛行的情况下出现很多高额聘礼的情况,让本来成就美好姻缘的事情演变成奢靡之风,也让一些适龄的青年因支付不起聘礼而不能婚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唐朝政府也开始出面控制此事。
婚前之约,礼法不可废
1.承袭古礼
中国自古便是礼仪之邦,一个国家上至王孙贵族,下至黎民百姓,做任何事情都要合乎礼仪,尤其是婚丧嫁娶这样的人生大事。聘礼,形成于周朝,西周初年世风日下,民间婚俗习惯混乱,周公为整顿混乱的情况,将婚俗习惯进行改革,形成周朝六礼,也有七礼的说法,凡欲结婚必要遵循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敦伦七个步骤,每一步都是有礼可循的。
聘礼作为结婚礼仪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汉朝时就有送三十多种礼物的事情时有发生,魏晋南北朝时儒家地位被削弱,常年战乱,传统礼法衰落。
2.先纳聘财,而后婚成
纳采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上门提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方请媒人带上纳采礼到女方家里提亲,请求对方将姑娘许配给自家儿子,这是七礼的首礼。经过对方同意后就要问姑娘的生辰八字,古人很讲究门当户对,除了家世背景出身门第之外,常以占卜生辰的方式看两人是否合适,这便是问名。
拿到生辰八字后会拿到宗庙,寺院请大师占卜吉凶,这便是纳吉。两人八字很合,在告知天地之后便是纳征,这就是我们今天研究的主题。
在以上步骤都确定婚约后,男方要下聘礼,数目,规格都是经过商讨的有多有少,通常与身份挂钩,下聘礼时队伍要从男方家里到女方家里,敲锣打鼓广而告之,让街坊邻居都知道新娘已有所属。女方收下聘礼就相当于正式答应了这门亲事,双方选一个黄道吉日即请期,至此就相当于订婚成功,随后就是男方亲迎,迎娶新娘过门,行敦伦之礼,洞房之后,七礼毕,婚礼成。
3.聘礼由唐中兴
经历了魏晋南北朝及隋末几百年的动乱,唐朝一统天下恢复礼法,聘礼的习惯在唐代承袭古礼并趋于成熟,原来只是作为礼仪的一个部分,意思到了就行,由于唐朝的经济发达,文化开放,聘礼的价值越来越高,聘礼种类越来越丰富,数量越来越大,成为双方结婚最重要的一部分,甚至在唐太宗嫁新兴公主时,对方的聘礼为牛羊,但是因为半路牛羊死伤过半,太宗下诏绝婚。可见唐朝对聘礼是极为重视的。
聘礼与唐朝社会
1.皇族聘礼
皇家为巩固政权,婚姻几乎都出自政治目的,经常和朝中大臣联姻,或是和外族和亲。在唐朝,对外战争的优势让外族主动地想和唐朝联姻,聘礼就足见其诚意,皇室婚姻事关国家脸面,最讲排场,在唐朝皇室聘礼几乎是以从周朝传下来的纳后的标准,数量极其庞大。也正是皇室这种重视聘礼的行为才使得整个大唐都有重聘之风。
节度使王元逵为娶寿安公主进千食,良马,及数量庞大的聘礼,还将公主的嫁妆准备好才得以迎娶公主,除寻常聘礼外,还要加上用“谷珪”为聘,即“天子聘女,纳征加谷珪”,此外唐朝作为天朝大国,如果聘礼未能达到标准,唐朝政府就拒绝和亲联姻,这种事在唐朝时有发生,沙钵罗咥利失可汗上表请婚,献马五百匹,这实在太少了,西突厥向大唐和亲可是带了万钉宝钿金带,马五千匹,太宗就说了点场面话而没有允许结婚,可谓气场十足。
2.官宦聘礼
皇室作为统治阶级,皇家崇尚的风气自然会影响到下层官员,在官宦之中甚至出现了陪门财。世家大族自魏晋以来,势力逐渐削弱,但在地方上仍有极大的影响力,祖上辉煌,士人重气节,不想辱没了祖上的名声,可毕竟是落魄了的贵族,实力不允许,为了让自己有面子会提出高额的聘礼的要求。
然而官宦之家看在其良好的家风教养,经济实力也允许,通常也会答应。也可以借机获得些士族的支持,在地方上获得一定的声望,落魄的世家大族也借这陪门礼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可谓双赢,像是宰相房玄龄,魏徵等都愿意娶五姓女。重聘之风开始兴起。
3.庶族聘礼
由于唐朝科举制的兴起,各个阶层的界限被打破,庶族兴起。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通过科举入仕的新兴的官宦之家能够有机会与当时所谓的“五姓七望”通婚,这对其今后仕途的发展,还有提高自家的声望都是极为有利的,况且新兴官宦多为读书人,对女子的教养礼节还是很看重的,所以庶族出身的新兴官宦也愿意支付高昂的陪门礼,相当于为自己门楣镀金,为今后的仕途铺路。
然而这是能入仕为官的那批人,高额的聘财对于官宦之家来说尚且不是轻易能够支付的小数目,何况是普通百姓。但是社会上还是以普通百姓为主,太平广记中曾有提及,“其女有色众欲取之,父母求五百千,莫不引退”,这些寻常人家的孩子在这种重聘之风的影响下,有些寒门子弟家境贫寒往往因为拿不出足够的聘礼,而难以娶妻,古人和现代人不同,不娶妻是不能被接受的,所以很多的家庭为了点聘礼东奔西走四处借贷。社会秩序被严重破坏,对此现象,政府通常会出面调节。
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是我国律法史上最高的成文法,其对于东亚的地位价相当于罗马法对欧洲的意义,在唐律疏议中就对陪门财,天价聘礼有严格的规定,在天子多次下诏都未能制止陪门财和天价聘礼的情况下,唐律疏议对这现象的遏制有着相当大的积极意义。
1.卖婚盛行
从古至今婚姻就不仅仅是两情相悦那么简单,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必然会伴随门第,出身,金钱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自古以来天价聘礼拆散了诸多对有情人,唐朝这种现象尤为明显。唐朝初,重聘之风盛行,从皇室到平民都有重聘的习俗,在唐朝这个经济大发展的时代,百姓长治久安,生活富足,人口众多,在这种大背景下,吃饱穿暖后就会考虑婚配问题,古人讲究门当户对,一方门第不如对方就会花钱垫高门第,陪门财应运而生,山东五姓七望这种现象尤为严重,甚至出现了卖婚的现象,将女儿当做商品来卖,有伤风化,违背人伦,所以政府必须出面开始整顿。
2.打击陪门财
由于卖婚盛行,将聘礼这个原本是一种礼节的事情演变为一种恶劣的买卖,所以唐朝政府开始实行一系列政策,允许有聘礼,但是要严格的控制聘礼的数量,历朝历代都是一贯如此,不能漫天要价。官衔在三品以上之家庭,聘礼不得过绢三百匹,四品五品不得过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过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过五十匹。对于陪门财,则规定皆充所嫁女资装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门之财。婚姻本是件幸福的事,门当户对只是希望两个人三观一致,在生活中更好相处,本质上还是人们对美好婚姻的向往,而不是为了门当户对用金钱的方式将婚姻作为买卖去衡量价值。
3.聘礼具有法律效益
聘礼已经给予女方,就证明女孩已经有了明确的归属,不能和其他人定亲或成婚,如果违反规定接受聘礼还和别人定亲就会受到杖刑,而男方悔婚仅仅不能要回聘礼而已。这虽然有些不公平,不过这种带有封建色彩的事情暂且不提,这一规定可以有效地遏制订婚却悔婚的事情发生,将聘礼赋予法律意义,让人们更加重视婚姻中的契约精神,对婚俗习惯冠以法律的约束。此外对于欺妄,冒婚也有很多相当严重惩罚。总之将聘礼赋予法律意义,有效地整治了唐朝婚姻状况的混乱。
总结:婚姻本是件美好的事情,聘礼是一种人们对婚礼礼节的规定,有效地改善了周朝以前的结婚乱象,用礼节约束人们的行为也是那一时代的显著特征,也体现了中华五千年文化中,礼仪之邦对礼节的重视。适度的聘礼可以使婚姻有约束,门当户对也仅仅是使婚姻更加幸福然而随着时间的推逝,聘礼成为一种敛财方式,婚姻则成了一种谋求政治权利的手段,违背了初衷。自唐朝开始聘礼逐渐从用礼节约束转变成为用法律约束,这也代表了我国封建社会走向更加进步的时代。
参考文献:
《无聘不成婚,聘礼与唐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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