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我们中学时候语文课本学过的一篇短篇小说。
我们知道,鲁迅先生生活的时代,中国的愚昧和落后让他们这些有识之士痛心不已。他们认为中国的一切都是落后的,尤其是中国文化,更是吃人的文化。孔乙己这样一个 科举考试失败又无力谋生的读书人,就成了他们眼中旧文化的代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但重读《孔乙己》之后,感觉很多固有的判断是有些问题的。
于是便多看了几遍,慢慢发现这短短两千多字的文章,着实“水深雾大”要看清,真不容易。
一个酒馆一个时代
整个小说就像戏剧一样,一幕幕的在咸亨酒店上演。
鲁迅对这个酒店的定位设置得非常精准。从这个角度看去,咸亨酒店和老舍笔下的裕泰茶馆确实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样的场所,各色各样的人都会来,当然各式各样的人他都会招待。也因此,仅是一个小馆子,就极易成为那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社会缩影。
就在这个小小的酒馆中,很容易地便可将人分为好几等。较好的一种,便是那些当权者,他们会在酒店的“雅座”里要酒要菜,然后慢慢吃来。其次便是有些家底的人物,他们通常会选择在酒店里公开的大吃大喝,逞尽风头;第三种便是酒店的老板与伙计们为代表的普通老百姓;第四种便是孔乙己之类的人。
就这样一个在镇上不大的酒馆,同在酒馆中喝酒的个人,彼此之间格格不入。类属于第四类的孔乙己,本质上是在前三者的空隙间生存的,所有人都看不起他;奇怪的是,他也看不起所有的人。位显者对孔乙己毫不理会,孔乙己也不会奴颜相对;有钱者看不起孔乙己口袋穷,孔乙己看不起他们脑袋穷;短衣帮看不起他是因为他不是个官,他看不起短衣帮是因为他们的见识确实太窄。
就这样,孔乙己便在自我和周边人的作用下,将自己封锁了起来。而那个茶馆,就是那个时代,他在那个时代里,也就只能站在门口喝口酒了。
孔乙己姓“孔”埋笔很深
鲁迅的小说创作,在人物姓名的设计上,构思是非常之深的。例如《阿Q正传》中的阿Q,以英文字母入名,恰到好处,收得奇效。又比如小说《药》中,涉及到的两家人,一家姓“华”,一家姓“夏”,将两家的姓连在一起念,小说的主题立马便得到了质的升华。
而《孔乙己》作为鲁迅自己最喜欢的一篇小说,在主人公的名字上动脑筋是很正常的。让主人公姓“孔”,看上去很平常,实则埋笔很深。提到“孔姓”,想到孔子是极易的,提到孔子便立刻过渡到儒家学说也是非常正常的。而孔乙己身上,满布的便是传统的儒生思想。“重农抑商”,“学而优则仕”等对他的影响很大。
于是他没法与官僚阶级为伍,没法与商业阶层同行。作为一个“老实”的知识分子,他只能在这些人的缝隙中生活,也注定了他的生活只能潦倒。
他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与孔子当年不得志也有些相似。找不到知音的他们,都必须与孤独在一起好好的活着。
“茴”字的几种写法另有玄机
“茴”有四种写法,你知道吗?说实话,真的不知道。而这一个随意之举,不难看出孔乙己在文字方面的功底。
熟悉文字的我们都知道,茴香豆的这个“茴”字确实不是一个常用字。特意的单独去查这个字,我们才知道,他指的是一种常见的香料,又称“茴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见的八角。对于如此生僻的一个字,孔乙己仅在写法一项上就能举出四种。可想而知,其他的那些我们常用的文字,对他而言,定然了熟于胸。
在小说构成的大环境中,这种提法是很明显的迂腐,但要是放在古代汉语中来看,就是非常有意义的。如果当时说这话的不是孔乙己,而是另外一个很有地位的儒生,“学富五车”、“饱览古今”、“精通文字”等溢美之辞便一定会出现。在他要教店小二的时候,店小二回答说:“讨饭一样的人也配教我吗?”。而这里更震撼我们内心的,不是孔乙己的坚持和迂腐,而是店小二的势力和无知。
他的“茴”字能够会四种写法,与他写的一手好毛笔字是分不开的。书法求变,故写书法的人总喜用异体字来代替。明末清初山西著名书法家傅山有此癖好,故后人多争相仿效,直至今日早已成为书法家的一种积习了。由孔乙己也同样养成了这样的癖好,可见其书法功力。
偷了“何家”的书
鲁迅不愧为语言大师呀!对语言文字的运用,着实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了。
孔乙己当小偷,偷的不是他物,而是书。我们都知道,书这东西不能吃也不能喝,偷它能用来做什么?只能是看书。再说,那个时候,娱乐类的书是很少的,所以孔乙己冒险去偷的定不会是《肉蒲团》、《金瓶梅》之类的闲书。
在“何家”偷书被发现,让人家吊起来打。这事也着实的出奇,书本来是可以外借的,但是到了孔乙己这里就只有偷了。为了知识,为了书中的真理,孔乙己顶着道德和身躯的双重压力,前去偷书。但最终还是被发现,吊起来打了一顿。而这一顿,他是为能够看到书,能够得到知识、真理而挨的,所以便显得很值。
为什么他偷的是何家的书?
“何家”两字难道不是一种暗示吗?知识,真理是属于全人类的,谁都有获取的权利,什么你家的,我家的,何家的也不是,他是大家的。
后来此事进一步的升级到了丁举人处。在丁举人处,挨打是正常的,但是出手远比“何家”要重,孔乙己的腿都被打断了。丁举人同何家在这里就又有区别了。丁举人在政府中是有实权的,他的个人私欲也便会随着权利而扩大。导致他更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奴服于他,向他低头哈腰。如此推断,如果孔乙己低头,他不仅可以免去重灾,说不准还会有很多非常好的机会,但他选择的是抗争。
如此的选择,我们怎么敢去嘲笑,给他的只能是敬畏。
被丁举人打断了腿
举人在旧社会是没有官职和实权的,它只是获得了考进士的机会,将来有可能当官。像大家熟悉的范进中举,一中举立即就有人来结交巴结。孔乙己的腿不是被掌有实权的官吏打断的,而是被丁举人打断的,是读书人的悲哀。孔乙己是受害者,丁举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受害者,我们的整个民族都在受害。
读书是为了什么?读书是为了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读书是为了学得一技之长,将来好有安身立命的机会。在这里读书却变了味,读书单纯的就是为了做官,就是为了欺压别人。丁举人还没有做官呢,已经变得凶神恶煞了,怎能期望他将来是一个好官!当一个社会,当所有的读书人都变成这样,一个民族还能有什么希望?
孔乙己是读书人中少有的没有变味的读书人,可看看他的下场,我们就能明白,当一个好的读书人在旧时代是没有出路的。
我想鲁迅的悲哀也在于此,一个民族的悲哀也在于此。
能给孩子们散茴香豆不简单
从文中看,孔乙己是一个热心的人,也是一个非常有善心的人。
他柜台之上,他教店小二写“茴”字时,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孔乙己恳切的说话态度,以及“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这样的嘱咐,处处都能看出他的热心。但是由于他的穷困潦倒,他的热脸总会被贴在冷屁股之上。难道这也要怪他?绝不能,要怪只能怪那个社会。这样的推理,我想也正好是鲁迅想要达到的效果。
众人大笑的时候,小孩子就会往酒店跑,因为他们知道孔乙己在酒店。
去了之后,小孩子做的第一件事,必然是将孔乙己围住。孔乙己通常便会给孩子们一人一颗散茴香豆。等散过来后,他自己的就不多了,他会口中反复念叨:“不多了”,孩子们也就立马散开了。
从孩子们习惯性的行动中,我们完全可以判断出孔乙己经常给孩子们散茴香豆。
这个这篇小说中,光景过的最差的估计就是孔乙己了,但是能够分享,能够行善的也只有孔乙己。那些当官的不会给,那些有钱的不会给,那些靠卖苦力赚钱的短衣帮也不会给。因为在他们的世界中,只有权权交易、权钱交易、钱钱交易或者物物交易,而只有孔乙己的心中还有一方善,只有孔乙己的心中还有一份真。而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推广,孔乙己的做法才是真正的传承。
酒钱不还时就能知道孔乙己死了
“钱”字在这个短篇小说中出现的频率非常之高。
对于孔乙己的酒钱,文中写到:“在我们店里,(孔乙己)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一个人的品格他是综合的,绝不会轻易的因为对方的改变而改变。
在酒馆那么多人中,最为潦倒的他成为在酒钱上品行最好的人,可见其对自身要求的严格。鲁迅暗中从这个角度来对之前人们说孔乙己品行不好进行反驳。这种反驳在我们看文章的时候,其实是可以感觉到的,只是没有挑明了说而已。
酒店的掌柜店主是个很有趣的人,在他的眼里,只有他的那本账。孔乙己被打了,与他无关;孔乙己被取笑,也与他无关;孔乙己的腿断了,同样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之所以一直记着孔乙己,是因为孔乙己还欠着他的酒钱。遇上这样一位拜金主义如此严重的老板,孔乙己每到有钱时,必然要“排”出“九文大钱”,这个举动不是表面上孔乙己的卖弄,而是孔乙己对店主的一种蔑视。
前一年年底说孔乙己欠了19个钱,第二年又说孔乙己欠19个钱,他就是因为这19个钱,一直都记着孔乙己。因为孔乙己之前的信誉度非常好,最后就连这位如此拜金的人物也不得不怀疑,孔乙己一定是死了。
他是最不愿做出这种判断的人,因为这意味着,他肯定会损失19个钱。但他又不得不承认,按着孔乙己的规律,如果还在世,自己的19个钱,孔乙己一定早就还了。
如此理解过来,《孔乙己》这篇文章确实“水深雾大”。而孔乙己的形象,经过这样合理的推断,竟然有了质的颠覆。再看《孔乙己》,便觉得更加神秘。乍看是一种现象,一旦细细剥开,里面却又是另一番天地。
如此的细细琢磨一番,似乎真正的感觉到了鲁迅先生为什么最爱这篇文章的原因,但那种感觉依然是似乎。而真正是什么,却看不透,很有种水中月,镜里花的感觉。而我们这么多年批判的那个迂腐的反面人物,经过一番分析却成为了我们学习的榜样。
这样突发奇想的论断,到底是错是对,我没有答案,我只求能够言之有理。如果事实的确如此,那么孔乙己无愧是一个真正的学者。而能让一个学者落魄到那种境地,鲁迅先生当年到底在讽刺什么就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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