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考生选择音乐参加艺考,那么音乐艺考到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在音乐专业在音乐类具体类别、音乐艺考考试内容、音乐专业就业前景三个方面具体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音乐专业介绍:
音乐专业方向主要包括音乐表演(演唱、乐器演奏)、音乐学、音乐学(师范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专业等对音乐基础、基本技能进行考察的技能类专业。
音乐类艺术专业的突出特点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音乐方面的艺术特长天赋,并且训练的周期相对较长,特别是乐器,有时要付出多年的辛苦练。并且,这几年音乐类专业也有所扩招。
音乐类具体类别
1 音乐表演(演唱、乐器演奏)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的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2 音乐教育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丰富文化艺术知识及较强音乐表演与创作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学校等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高级艺术人才。
主要课程有:声乐、和声、音乐概论、视唱练耳、器乐演奏、中外音乐史等。
3 音乐学(理论)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技术理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等。
4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音乐史、戏曲史、中外民族民间音乐。
5 录音艺术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的学生要求具有较高的艺术素质和修养,具备深厚的音乐功底,熟知各种录音设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录音理论及技巧,能在广播、电视、电影系统和文化艺术部门从事声音(音响)设计、录制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和声、声学基础、演播室声学与电声学基础、视听语言、电影声音分析、录音制作、声音节日主观评价、声频测量、数字声频原理及应用。
音乐艺考考试内容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专业的,必须参加省统考。目前,全国各地均实行了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一些有条件的省份还组织了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统考。考生只有达到省统考艺术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其他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省统考一般在当年1月1日后进行,1月31日左右前完成。校考一般在当年1月31日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
1 考试形式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两种形式,简称省统考和校考。
2 考试内容
1.音乐表演类:主科声乐或器乐(任选其一)、声乐、视唱练耳、音乐知识、素质面试等。
2.音乐教育类:声乐、器乐或钢琴、视唱练耳、音乐知识、素质面试等。
开设此类专业的高校多是师范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对考生的文化成绩要求较高,适宜有艺术特长文化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
除了钢琴外,其他所需乐器需要考生自己携带。
3 特别提示
1.除了上述考试形式外,许多专业还辅之以笔试。笔试内容一般是相关的文学常识。
2.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考生可以根据个人的特长、精力及家庭财力,选报几个考试内容相近的专业,以增加录取的保险系数。
3.省统考结束后,由省级招办根据本省的招生计划制定各专业的合格分数线;校考结束后,由学校自行颁发各专业的合格证,其发放数量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制定。
音乐专业就业前景
从目前的就业市场看,专业的作曲人才仍然供不应求,就业前景广阔。这类专业的学生不少在媒体从事音乐编辑工作,或在传播领域从事策划和经纪人工作、组织文艺演出,也有不少人成为自由音乐人(或创建音乐工作室),报酬较为丰厚。
音乐学专业,除了在高校任教、从事音乐理论研究、考研以外,还可以在媒体从事音乐编辑工作,或在传播领域从事策划和经纪人工作,组织文艺演出。音乐表演专业,主要到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的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相比作曲专业,就业面有点局限。
唱片业音乐制作:作词、作曲、编曲、乐手等,发展前景跟职业技能水平、出身和师承、行业人脉关系、审美和知名度有关。
实用类音乐制作:比如MIDI录入员,负责将作曲者的谱子进行MIDI的输入。
现场台前演员等:例如歌手、乐手、DJ、舞者等。声乐专业
教育/培训/院校:可在学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也可进入音乐理论研究院。
影视/媒体/艺术/文化传播: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音乐节目主持人、导演。
企事业单位:宣传部、教育局、文化厅、文体局、各级政府部门、广播电视局、部队文工团、剧院歌舞团、文化娱乐传媒公司。
创业:个人音乐工作室、乐队、独立唱片公司、影音广告公司、职业歌手、唱作人、歌唱家、演员等。
新兴趋势:音乐理疗、声学工程师等。
企事业单位:歌舞表演团体、合唱团、专业文艺团体、文化娱乐传播公司、演艺经纪公司、广播电视局、地方文体局、部队文工团、医院(音乐治疗)。
教育/培训/院校:学校教师、音乐理论研究员、文化宫,青少年宫教师、专职音乐教师(理论、声乐、钢琴等)、民族音乐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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