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9月5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从2016年12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个体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流程?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个体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流程(个体户营业执照)

个体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流程

德州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9月5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从2016年12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据了解,去年10月1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三证合一”以后,今年5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确定为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日前,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从2016年12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

“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意见》明确,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各地可以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以先行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建立与原管理代码的映射关系。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晚报记者郑乃春通讯员李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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