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发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指出,建立健全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部署的改革举措。《办法》规定,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支持各地探索免费培养、到岗退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多种公费方式,逐步健全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体系。
办法的公布标志着新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体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众多周知,1996年以前,我国的师范生都是由国家公费培养并负责分配工作的,这种政策为师范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世界上也有许多国家对师范教育是免费的。1996年,高等教育收费改革波及师范类专业。其后10年时间里,师范教育收费的负面影响开始显现,地方师范院校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甚至不足10%,生源质量堪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07年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研究起草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并经5月9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从2007年秋季起,在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2013年,江西师范大学对江西考生实行本科师范生免费教育,此后,还有部分省市对师范生免费教育进行了探索。 在这项政策实行10多年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对原来的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开始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
这个新的办法提出了师范生公费教育的新趋势,那么有没有可能恢复师范生的免费教育呢?从目前的形式看,对于所有进入教师教育专业学习的学生全部进行公费培养,显然是不可行的。但是新办法支持各地探索免费培养、到岗退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多种公费方式,逐步健全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体系。这就说明以采用入职退费为主的公费培养方式是可以探讨的一个方向。
这样做你可以体现国家对师范教育的重视,也可以激励学生在校学习的积极性,更可以吸引优秀的师范毕业生从事教育工作。还可以解决入学前签订协议学生存在的不确定性。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提供相对应的学习贷款,只要其进入教师队伍,就可以由政府代其偿还。这样也可以较好的避免一部分成绩较低的学生进入公费师范生的培养,提高教师队伍的进入门槛。
我们热切期待新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能够发挥良好的作用,特别是省市一级政府能够大胆采取积极措施,探索新办法,建立新制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终身从事教育事业,这将是国家的幸事,是子孙后代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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