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四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会上发布《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2019-2022)》,泗洪县工商联、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入选。
近年来,泗洪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密切与县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成立“驻县工商联检察工作站”,设立涉案企业合规监管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协作联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共同推动泗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成立工作站深化检企共建实效。该院与县工商联共同出台《关于联合开展检察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设立驻工商联检察工作站,实行定期值班制,积极为县内民营企业提供检察服务。落实“检察机关—工商联—企业”三方互动机制,以工作站为载体,加强与会员企业的沟通联系,充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家愿景,已走访联系企业80余次。定期召开联席座谈会,第一时间宣讲最新的涉及民企法律、法规和政策,听取企业家对检察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涉企案件办理机制,办案过程中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联合工商联实地走访涉罪企业,切实把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设立办公室助推合规案件办理。联合县工商联,牵头县法院、公安局、财政局等18家单位,会签《关于开展企业合规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设立涉案企业合规监管委员会办公室。选任税务、法律、环保等方面专业人员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才库,出台合规机制配套文件,规范合规工作流程。联合县工商联走访开展合规试点的涉案企业,听取企业关于生产经营状况、经营管理痛难点等情况的汇报,介绍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试点的相关政策、目的及相关案例,同时结合相关领域合规标准,督促涉案企业制定合身管用的“合规计划”,防止“虚假整改”“纸面合规”。
建立宣教机制提供精准司法服务。经县工商联居中协调,选择一家园区企业共建法治基地,作为护航民企的桥头堡、前哨站。已依托基地与企业家及员工开展交流活动5次,答疑解惑40余次。深化“三函”机制引导作用,根据涉案企业具体情况,分别制发被害企业涉法救济函、被告企业涉法防控函、一般企业涉法风险指引函,为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同时联合工商联集中送达,机制创设以来先后制发各类提示函83份,相关做法被全市推广,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事例。联合工商联共同开展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培训3次,开展民营企业法治培训8次,邀请企业家参加案件公开听证、旁听庭审5次,提升企业依法经营的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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