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放宽商业落户条件,

在新区城镇取得新建商业用房

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

(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

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

申请本人及近亲属

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

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上述户口迁移人员的子女落户后,可按其子女的户籍申请入学,根据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学位类型3统筹安置。政策自2022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山东户口落户限制(山东这里放宽落户条件)(1)

转自:青岛日报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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