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放宽商业落户条件,
在新区城镇取得新建商业用房
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
(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
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
申请本人及近亲属
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
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上述户口迁移人员的子女落户后,可按其子女的户籍申请入学,根据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学位类型3统筹安置。政策自2022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转自:青岛日报
来源: 大众日报
,5月31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放宽商业落户条件,
在新区城镇取得新建商业用房
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
(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
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
申请本人及近亲属
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
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上述户口迁移人员的子女落户后,可按其子女的户籍申请入学,根据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学位类型3统筹安置。政策自2022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转自:青岛日报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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