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殷国安

开车压死狗凭什么赔(咋赔偿需要统一标尺)(1)

11月30日下午,柳州市胜利路胜利小区路口处,一辆小车往小区内驶入时,不慎压死了一只价值2万元的英国斗牛犬。柳北巡警大队110警务中队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事发过程后,认为车主在此事中无责,狗主如对调解建议有异议,可通过法律程序索赔。(2018年12月2日中新网)

警方为什么作出车主无需赔偿的判断?因为警方认定车主无过错。经过现场调查,民警确认了事发过程,由于狗主带狗外出没有拴狗绳,且让狗离开了自己的控制范围,而这条路并不宽,车子转弯进入的时候存在一定盲区,这只狗的体型也不算大,司机较难注意到有跑出的犬只。因此,警方主张此次事故责任在狗主,车主无过错,无需赔偿。

警方这样的判断让我们欢欣鼓舞。既然狗被轧死是遛狗者的责任,既然车主无过错,岂能再让车主赔偿?对于狗被轧死,我们真的应该用“活该”这两个字总结。

开车压死狗凭什么赔(咋赔偿需要统一标尺)(2)

但是,如果换一个地方,就可能不是这样的结果。例如警方会进行调解,动员车主也承担一点责任,理由是车主驾驶车辆也有“未尽到注意责任”的问题,于是适当赔偿。如果达不成协议,再去法院打官司,而法院也可能有不同的判决。

总而言之,现在对于“车轧死狗”如何赔偿,无论是警方调解,还是法院裁决,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一个问题是,对于无证狗该不该赔偿,有相反的意见。

有交警说,车轧死狗和在农村里撞了猪、鸡不一样,猪、鸡是个人财产,适用《交通法》。而狗分有证无证很重要,撞了无证狗,那只能把这起事故看作撞了“野生动物”。

律师说法很坚决:如果在小区道路内轧死狗也要看有无狗证,如果有证可以适当赔一点,不能全赔,如果无证坚决不赔,因为狗主人对狗的所有权是非法的,不能因此得利。上网查了查相关案例,青岛交警曾经处理过一起车轧狗,交警说,被轧的是无证狗,不需要赔偿。

开车压死狗凭什么赔(咋赔偿需要统一标尺)(3)

但是,在成都、郑州等地,撞死无证狗还是需要赔偿的。郑州就发生开车撞死无证狗一审被法院判赔4000元的事。而本案审判长丁利民说,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明确规定,养犬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但是,张先生是否应当补办养犬证是行政部门处理的问题,而且没有办理养犬证并不能改变张先生对黑贝的财产所有权和他索赔的权利。

那么,撞死无证狗到底该不该赔偿需要一个明确的说法;或者,虽然未办证,但是能够证明狗是自己的财产的,财产权是否应该得到保护?

另一个问题是,在司机无过错,狗主人违规的情况下,车主该不该适当赔偿?

现在的许多车轧死狗的案例,主要责任都是狗主的,例如在小区、车库遛狗,甚至狗突然蹿上街道和公路,而发生事故都是因为遛狗者地点、时间不适当,且没有牵绳,对狗控制不力造成的。当狗被轧死后,警方调解、包括法院判决,都会有两种做法。

一种认为司机无过错,狗主人遛狗违规,因而判决司机无需赔偿。

开车压死狗凭什么赔(咋赔偿需要统一标尺)(4)

例如,早在2004年,北京宣武区万寿公园东门宠物狗“点点”被人当街轧死。此后,“死者家属”韩先生将肇事司机张女士告到法院,要求损害赔偿费共计4000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决,法院认定张女士系驾车正常行驶。且韩先生携犬外出时未束犬链,违反了北京市养犬的管理规定,其对犬的死亡后果负有责任。张女士对“点点”被轧死事件无主观过错,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反的案例是,无锡的纪女士养的宠物犬在小区里被开车的陆女士轧死,纪女士将陆女士告上法庭,索赔8000元。法院酌定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纪女士1500元。法官认为,纪女士携犬外出时,并没有束犬链及牵引,放任犬只在居民区道路上追逐嬉戏,未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加以防范与注意,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陆女士未尽到谨慎驾驶义务和对路面情况的注意义务,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比较有趣的是,对于此案,江苏刘万福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万福律师却持相反的看法。他说,按照南京养犬条例的有关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养犬的,携犬出户的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违反该规定,携犬出户不遵守交通法规致使犬只伤亡的,由养犬人承担犬只伤亡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携犬出户时不拴犬链,造成事故发生,驾驶员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由犬主自己承担”。

开车压死狗凭什么赔(咋赔偿需要统一标尺)(5)

中国之大,车轧死狗的事应该是天天都在发生,这一类赔偿案到底如何划分责任,如何赔偿,需要一个统一的规定,而不是先由双方协商,然后在由法院作出不同判决,这违反公平原则,也不符合法治的统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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