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字释义(一)“女”义》已充分解释了“女”义,义“女”为偏旁组构的字(譬如:婚、妻、烟、妾、媾等)皆彰显其欲望守在性质。在此首先暂时放下汉字“我”的注释,发布《汉字释义(三) “戈”义》的预告,因为汉字“我”由两个反对“戈”组构,一旦注释“我”义,就势必引起有兴趣阅览者对“组构“我””的元素之“戈”义之质疑。所以在此请各位稍安勿躁,静下心来先看看“我”的释义。
汉字“我”本来就是一件人类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对抗环境对生命侵袭的兵器,它由同样是兵器的两把具有锋刃的反对“戈”结合,如下图示
一目了然,汉字“我”由表述欲望认定守护守护认定的追求生命认定性质————”戈”,以相异对立的反对形式组构。
也就是说,生命自“我”欲望认定守护的环境中,因为环境必然不断运转而确定地变化,所以难以认定守护却必然追求生命认定守护。
那么,“我”如何守护呢?
这就彰显了生命之“我”义。
“我”认定“左”?那么,相对认定之“右”呢?那么,认定“右”?但“左”该如何?所以“我”左不是,右也不是。“我”认定尊重“上”?那么,忽视了相对之“下”,“我”如何确立?认定“下”?失去“上”之认定,“下”在何方?以脚为认定?以腿以下为认定?还是以臀以下,发以下?或头顶一寸,一尺,一丈?
自然“我”左右不是,上下不是。
在温度之间“我”认定“冷”?但如何才算冷?所以“我”不得不认定“热”。自然“我”认定“冷”同样不能失去“热”的认定守护。因为失去“热”的守护,“我”一千度不热,一万度不热,一亿度不热?
自然“我”冷不是,热也不是!
所以“我”虽然欲望胖的认定,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失去瘦的认定。所以“我”胖也不是,瘦也不是。“我”善?如何才是善?“我”恶?但怎样才算恶?!“我”来?没有去,从何知来?“我”生?若失去死“我”岂不永生?“我”小?试一下?看是不是会被踩死?!“我”大?但将冷眼看螃蟹!看能大到哪里去?!“我”坐?就算你是喜马拉雅山也躲不开倒卧的时候,就更莫言“我”立了。自然“我”既不能前也不能后,既不能欲望认定穷也不能欲望守护富,既不能欲望认定愚也无法欲望守护智,既不能欲望认定美也无法欲望守护丑,既不能欲望认定黑也无法认定守护白……...
所以,“我”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天堂不是地狱也不是!自然生“我”如何,“我”就不得不在欲望守护认定却难以守护认定之中保持维护“我”之自然本性!正所谓“阿弥陀佛,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失去生命自我之认定这世界自然就失去一切!
佛陀,孔丘,耶稣,马克思,雷锋,以及一切生命都有各自自我认定。但生命之认定首先来源于环境才产生包容于自性的认定。
所以雷锋之自“我”就认定: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所以云:我是终,我是始,我是阿尔法,我是俄梅嘎..……
在此敬告那些自以为苦难而放弃生命者,生命自我存在无苦难,哪里有快乐?在生不珍惜生命,往生如何?在生不珍惜苦难,往生如何?让自然如何造就生命?!真的死了死了一死百了?难道那些自以为神者不明白一切生命就是环境欲望所造就的结晶?环境欲望无限,自然而然欲望永恒不灭!所以死了死了一死百了那是徒劳,在生不惜苦,往生不苦?
众生皆苦!在生惜生,在环境中努力求存才是沧桑正道!
因为“我是终,我是始,我是阿尔法,我是俄梅嘎...……”
请珍惜生命之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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