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思维里,宰相是百官之首,当然是一品大员;县令是地方长官,以七品衔代天子牧民。但是历史上有一个朝代,它把铁当做货币,把文人当做将军,手下军队的数量排山倒海,对外掐架却少有胜绩,国内商业发达的都需要纸币来保障货币流通,政府却陷入了发不出工资的窘境。这个朝代就是各种掉下限的北宋,自然它的官阶也不能按照常理来推断。

北宋出现冗官的影响(北宋冗官冗费冗兵的线索可以从官)(1)

北宋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变化

姑且不论北宋四品及以上的官员就有资格拜相,我们先拿北宋的地方官制来举例:

端拱元年(988年),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赵普以太保、中书令的身份出任河南尹,为正一品官;至道初年(995年),吕蒙正以尚书右仆射判河南府,为从二品官;熙宁七年(1074年),王安石以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的职衔出知江宁府,为正三品官;嘉祐五年(1060年),韩绛以右谏议大夫知蔡州,为从四品;天圣元年(1023年),夏竦以正五品户部郎中的头衔知寿州;元丰八年(1085年),北宋文坛领袖苏轼以朝奉郎的身份知登州,朝奉郎为正六品;庆历四年(1044年),二十六岁的司马光以宣德郎、将作监主簿的职务,权知丰城县事,仅仅是一个七品小官;嘉定十年(1217年),当岳飞的孙子岳珂权发遣嘉兴军府事时,他身上还有正八品的奉议郎官衔。

北宋出现冗官的影响(北宋冗官冗费冗兵的线索可以从官)(2)

同是州县的行政长官,品级却从一到八,一个也不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这还得从北宋复杂的三个官制系统说起。

北宋官制承自五代,分为官、职、差遣三个体系,隋唐以来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首先就确立了三省六部制的地位用来分化相权,这不还没蹦跶几天,三省六部再次遭遇后起之秀的花式侵权。中唐时,盐铁使被推到前台来分割户部权力,后来发现光一个铁匠盐商老大还不够,索性整出一个三司使不仅将盐铁使收为小弟,还新开拓了度支、户部两个新马仔,大面积干涉户部、工部事宜的同时还给自己取了个一口气念完得噎死的名字——诸道盐铁转运等使兼判户部、度支事。而这个三司使也就是所谓的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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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开国后,中央集权持续深化,皇帝要权重,自然各部门不能一家独大,所以分化衙门权力依旧是老赵家的第一要务,这直接表现为差遣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三省六部以及寺监的在职人员多为品阶较低的官吏,而其他则大多挂名其中,实际业务则另有安排。

渐渐的官名变得只是表明品级高低和俸禄多少的存在,这也就是三种官制体系中的一种“寄禄官”,简称“官”。

当寄禄官(本官)高于职事官(差遣)一品时,叫做“行”;高于二品及以上者,叫做“判”;凡寄禄官(本官)低于职事官(差遣)一品者,叫做“守”;低于二品者叫做“试”;再低的就连试的资格都没有了,只能叫做“权发遣”。从上文的例子来说,吕蒙正以尚书右仆射二品大员的身份任职地方时,就被称为“判河南府”;岳珂正八品奉议郎的官衔做地方官时,就只有权发遣嘉兴军府事的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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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官是俸禄地位,差遣是实际权力,那么职就是荣誉头衔了,为了比较这三者的不同我们可以举一个并不是很恰当的例子。

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不焚者,弥林的女王,安达尔人,罗伊那人和先民的女王,七国君王,疆域保护者,多斯拉克大草原的卡丽熙,打碎奴隶镣铐的人,龙之母,在这串艾米莉亚·克拉克念完后足以让对面的人误以为来了一编队打手的头衔中,因为她手握多斯拉克骑兵、无垢者、弥林和龙,所以弥林的女王,多斯拉克大草原的卡丽熙,打碎奴隶镣铐的人,龙之母自然算得上是丹妮莉丝的差遣,安达尔人,罗伊那人和先民的女王,七国君王,疆域保护者显然过于遥远不过是一些表达地位的寄禄官,至于剩下的风暴降生,不焚者显然有公关宣传的成分在里面就是我们现在要说的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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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降生丹妮莉丝

明朝时大学士是文臣进阶的终点,而在宋朝则是士大夫们的荣誉职衔,馆、阁、殿的大学士、学士、直学士等一般是中高级文官的荣誉头衔,称为职名,而级别较低的修撰、直阁则被称为贴职。

当然集权行为不仅发生在中央,更表现在地方上,五代政权的快速更迭很大程度上也是节度使们自晚唐以来喜则连衡而叛上,怒则以力而相并的状况造成的。为了避免兵权在,则兴;兵权去,则亡的被动局面,北宋早期在地方上也借助官、职、差遣组成的官制系统进行了大量的改造。首先节度使在赵普的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的策略指导下逐渐成为了表明官阶头衔,领取俸禄的寄禄官。

当地方上武人不再是一把手后,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科举出身的士大夫,他们往往以经略使、安抚使、招讨使等职位统辖禁军。比如夏竦就曾作为宣徽南院使兼陕西四路经略安抚招讨等使,判永兴军,作为对西夏战争前线的总指挥,他的手下就是作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分别主持主持泾原路,鄜延路军务的韩琦和范仲淹。中国历史上,边塞诗词产量和质量之高除了唐朝以外就要算宋朝了,这无疑有北宋文臣执掌地方军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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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度使成了虚衔,节制多个州的节镇也就不存在了,地方政治再次回到州县两级,这在北宋只是黄河流域的区域国家时还不是问题,但是当它完成传统农耕区域的局部统一后,四百军州的规模使得中央的直接管理显然有了难度。但是作为饱受三级行政区弊病困扰的五代旧人,赵匡胤显然并不想在州县之上设置一个有固定相同治所、一套稳定政府机构的以及行政区。为此,“路”作为折中的办法得到了大规模的应用。

“路”的前身是“道”,宋初全国分为十三道,分别设置了转运使总理财赋收入,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年)转运使的权限得到扩大,除了财赋之外,边防、缉盗、刑讼、按查也在它的权限范围之内。同时又将天下土地分路而治,路作为行政区划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但无论是至道三年的十五路还是崇宁年间的二十四路,他们本质上都是中央朝廷下属的牧官的地方办事处,与州县这类牧民的地方行政区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上下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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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赵二时期给了转运使过大权力,为了防止其作为监察官成为两汉刺史、晚唐节度使一般的存在,历代北宋皇帝都在转运使分权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年)设置了提刑司,分割了转运使的司法权。宋哲宗绍圣五年,提举司在宋真宗时设立的提举常平的基础上诞生,分割了转运使的财权。同时,转运司、提刑司、提举司虽然各司其职,但是都有统一的监察州县官吏的智能,所以又被称为诸监司,它们和一直存在用来分割转运使军权的安抚使司都是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的枢纽,虽然州县与路不是上下级关系,但显然有着节制和被节制的联系。

即使如此,路依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划,首先各司之间并没有主从关系,他们都是独立对中央负责的地方办事处。有些转运使的施政区域内,提刑司可能分属两路,安抚使司可能有四五路之多,这种情况还是以西夏战争的前线陕西最为显著,一共三十四州军,却有两转运使分别设在永兴军和秦州。而该区域六个安抚使司则分别设立在永兴、鄜延、环庆、泾原、秦凤、熙河六个分区。

即使一路之中各司覆盖的行政空间一样,他们的办公地点可能仍然不在同一城市,简单来说,按例转运司与提刑司、提举司不得在同一个州。因为这个惯例,荆湖南路的转运使治所在长沙,而衡阳则是提点刑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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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了继续深化分权的理念,各司的权力也不是绝对孤立的,宋真宗时期,诸路提点刑狱兼任劝农使,分割了转运使权力,可见跨界联名也不是最近才时兴的事。

而就大家都有的监察功能来说,路里的诸监司还远远不是终点,所谓工作要深入基层,宋代政府显然理解了这层含义,绝大部分的州都会设置通判,除了日常和知州共同处理州府的行政事务,它还具备代替中央朝廷监察州县官吏的职能。通判的威慑力有多大,我们可以从一则传闻中窥探一二,传闻有一位等候补缺的极为爱吃蟹的求职者,他的理想型是地方上有螃蟹而没有通判,可见不想受到通判制约的重要性已经拔高到了和人生乐趣在同一水平线上。

因为前文所说的官、职、差遣三个系统的官制存在,宋代的地方官从州县到路其实都是差遣的一种,往往差遣常带有判、知、勾当、管勾、权、直、举、提点、提辖、签书、监等限定词”。也正是这种制度的存在,使得七八品的芝麻官也能和朝廷的宰辅一样出任任州县长官。路州县的长官品阶并不固定,这就导致路一级的长官品阶可能低于知州,但是路又节制着州,

关于这种情况,宋太宗的一段话中就有表述:“大臣品位虽崇,若出临外藩,即转运使所部,要系州府,不系品位,此朝廷典宪,不可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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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宋代官制中官、职、差遣并立,方便了宋代官吏提拔,调任,一个官员升降可以对其官、职、差遣同时升降也可以选择其中一二进行操作,以至于宋代重臣能够带着好几个头衔任职地方,四品以上的官吏可以直接从地方入职中书的,当然反过来也没多大问题,这种循环式的仕途线路正是宋代独有的特点。不过这种灵活也有其负面影响,庞大的官僚机构除了造成冗官冗费的情况外,还使得行政拖沓,推诿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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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隐藏在这背后的是一如既往的中央集权特点,无论是路州县的行政划分,还是诸监司的权力交错都是为了实现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和监察之外,避免出现路作为一级行政单位权力过大重蹈节度使的覆辙。总的来说宋代这种表面的三级行政体系实现了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的目标。但是自宋开始的以文制武的策略,兵将不相知,使得有宋一代军事东北不能刚辽国,西北制不了西夏,等到女真从白山黑水杀出,中原再次陆沉。这历史给出的教训也只能由后来的施政者去规避了。

北宋出现冗官的影响(北宋冗官冗费冗兵的线索可以从官)(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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