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天下文章一大抄”,在著作权法律规范和网络技术日益完善的今天,抄文章的人可能越来越少了,这个说法似乎已经可以换成“天下音乐一大抄”。几乎每隔一段时间,歌手与素人之间、歌手与歌手之间的相互侵权案例就会出现。
去年,林彦俊刚刚上线的新歌《等待整个冬天》就被指出抄袭Lu1《不能带你去》歌词,歌曲紧急下架闹得沸沸扬扬。再往前,某网络歌曲《独角戏》也被扒出抄袭歌手张杰创作于2013年的《他不懂》,掀起一场“旋律相似如何定义抄袭”的大讨论。
在国外,音乐抄袭也是常事。2015年,美国一场对音乐抄袭案的判定直接撼动了整个欧美音乐圈。涉案歌曲是2013年席卷各大榜单的《Blurred Lines》,因抄袭70年代灵魂歌手Marvin Gaye的歌曲《Got to Give It Up》,判定赔偿740万美金,造成巨大轰动。
《Blurred Lines》被判抄袭在欧美音乐圈引起震动
屡见不鲜
抄袭是必经之路吗?
由于网络歌曲的急剧增长,发生的侵权事件也相对较多,尤其是在近年来容易出现洗脑神曲的古风圈,一首完整的原创作品堪称难得。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古风圈音乐人A某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圈子内确实存在大量原创度低、拼凑性高的歌曲。A某认为,大多古风音乐的创作者并不是专业音乐人,而仅仅是古风爱好者,所以在音乐的原创能力上就有欠缺。加上许多古风歌曲本身就存在很多借鉴,好听的古风旋律也都有比较强的套路。
“所以粉丝说甲抄了乙的歌,但殊不知乙自己的歌也可能抄了别的曲子。这种互相借鉴来借鉴去,也就导致了这种混乱的抄袭现象。”A某解释着。
而大量的歌曲翻唱,也导致了网络歌曲容易侵权。例如此前歌手阿兰就直接点名古风圈的翻唱和改词行为,已经严重侵权,要求立即停止。在翻唱圈中引起了不小轰动,“当时有不少音乐人和粉丝还抵制阿兰,觉得明明是帮她宣传,还倒打一耙,但是只要人家没授权给你唱,你就是侵权。”A某谈到。
去年,歌手林彦俊新歌因涉嫌抄袭歌词下架
川渝故事唱作人KE也备受侵权问题困扰,但他却提出了另一个角度的思考。目前我国的音乐版权市场虽然已经有所进步,但是还远远不够。在这种还不健全的版权制度下,市场必然就会衍生出很多光怪陆离的现象。
“就像是一个副作用,也像一个后遗症。很多音乐人就不重视创意,不重视原创,喜欢跟风,甚至抄袭。”KE提到,这些版权问题、侵权问题,或许都是我国音乐发展阶段上的一个必经阶段,好的探讨和趋势已经开始出现,“虽然有很多所谓的音乐‘维权斗士’,但从中也看出,谈论才能带来关注,随着关注的增多,不好的现象也就会越来越少。”他认为,无论在创作上喜欢抄袭的人,还是喜欢人云亦云不敢创新的人,一定都要重视内容创作和原创,同时要挖掘中国音乐人自己的哲学内核。
明堂唱片是林彦俊新歌抄袭事件的被侵权方,其主理人李天杲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对方在下架了相关歌曲后声明会进行调查,但后续也没有进一步的说明。他遗憾地说道:“作为大公司,在处理侵权的问题上理应做得更好。”
作为业内人士,李天昊也表示,明堂唱片在多年前就被某知名美妆品牌侵权过,“都不是抄袭了,就是在我们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直接生搬了歌曲用到他们的宣传里。”在他看来,音乐圈内的抄袭、侵权事件,实在不算少。
网络歌曲《独角戏》与张杰《他不懂》某个段落高度相似
听着像
并不能作为判定抄袭的标准
音乐确实与文章不同,对于歌词的抄袭大众有直观的感受,但对于旋律、编曲的抄袭,却一直很难判定。由于其具有更高的隐秘性,也让不少歌手、音乐人陷入了维权的困难。
那么,音乐的抄袭有没有一个界定标准呢?行业内外虽然说法不一,但是普遍公认一个事实:听着像,不能作为判定抄袭的标准。
美国的《Blurred Lines》之所以被法律认定抄袭,并判罚740万美元,主要是因为歌曲与被侵权的《Got to Give It Up》有8处高度相似的部分,包括主旋律的标志性乐段、符尾、贝斯旋律、键盘乐、特殊打击乐等。因此,是在其具有多处明显的高度相似下,才被认定为抄袭。
在国内,对于曲子上界定“抄袭”,也并非靠感觉去获取“像不像”,而是综合判断音乐的结构、和声、旋律的写法等。表层的、浅显的旋律相似,只要不是多段的重合,大多作为“撞车”或是“借鉴”处理。
薛之谦歌曲封面被指抄袭
但是“借鉴”也应当遵循“借鉴”的章法。在音乐人KE看来,很多歌曲都已经达到了借鉴的标准,但是还没有严重到构成抄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借鉴”也有不道德和道德的两种方式。
“一些无脑照搬,尤其是编曲和配乐上,行家一听就知道。比如连续八个小节旋律相同,或者和弦大面积的重复,这就非常不地道,不是简单的借鉴了。”KE说道,一些音节上的借鉴,在业内并不是什么大事,这是音乐人的专业素养,也是对原创的尊敬。
而另一位独立音乐人小五则对音乐的借鉴有更多的包容,并且对许多粉丝以“听着像”为由头去打谱找相似处的做法表示不解,“很多大歌手的歌迷并不真正了解音乐这个行业,也不了解音乐制作,出于对自己偶像维护的态度,任意地去对其他音乐人进行谴责,其实是很让音乐人们很痛心的做法。抄袭与否,还是应该请更专业的音乐人进行分析鉴定,或者交由法律。”
某古风圈唱作型歌手常年被指责抄袭
法律上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并没有单独规定
说到底,一首歌曲究竟有没有抄袭,涉嫌抄袭的创作者需不需要付出代价,最终是由法律决定。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版权律师余龙告诉封面新闻记者,目前在立法上,对于歌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并没有单独的法律进行规定,而是统一规定在《著作权法》及实施条例、司法解释中。
在判定一首歌是否存在抄袭(法律概念为“剽窃”),主要还是依据《著作权法》中关于侵权的一般原则。也即是说,当被指责侵权的歌曲A有机会接触到权利作品歌曲B(一般来说歌曲只要被发布出来都有机会被大众接触到),并且在两个作品的核心部分和独创性部分,体现出了相似的高度,而且也不是公共领域内能被合法使用的素材,就意味着歌曲A很有可能剽窃了歌曲B。但其中的相似度如何判定,则要根据具体作品进行分析。
“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多少个字相同,或者多少个八拍一样就一定构成抄袭。但在具体的个案中,可能会存在某几个八拍就是其核心部分的词曲,达到了实质性的相似高度,也有被认定为侵权的情形。”余龙谈道。
对于音乐作品方面的维权规范,余龙总结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关键是如何确定‘江湖规矩’,现在各种形式的作品不断出现,而各种新型侵权行为层出不穷,已经超出了《著作权法》所列举保护的作品类型和侵权行为的认定,因此目前最关键的是法律层面对于这些新型作品和行为如何界定,权利人如何维权,使用者如何判断自己行为的合法性等。”
(原标题:音乐界如何揪出“听着像”后的抄袭者?)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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