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潮州疾控发布最新新冠疫情防控提示,为有力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来(返)潮人员采取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1.入境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入境人员)
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潮人员
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潮人员
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微信扫码查询。)
4.近7天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来(返)潮人员
落实“3天2检”核酸检测的健康管理措施。(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建议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5.健康管理期限
健康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算起。该地调整区域风险等级时,当日调整在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6.倡导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倡导所有省外来(返)潮人员落实一次落地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倡导所有从发生本地疫情地市的非涉疫区(县、市)来(返)潮人员主动开展3天2检,并做好健康监测,抵潮后一周内尽量减少社会活动。
7.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潮的市民
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潮州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768-2208867
潮州市各镇(街道、办事处)报备电话:
8.请广大市民朋友除做好主动报备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外,还应做到以下四点:
(1)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3)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加强免疫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4)市民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
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潮后要主动报备,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每位市民都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撰文】许钰敏(综合自潮州疾控)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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