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车辆商业保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或三者险,简单来说就是事故中赔偿第三方损失的险种,这个是很重要的险种,因为碰撞豪车及行人这些赔偿金额都非常高,远远超过了交强险赔偿限额,所以三者险是作为交强险最有力的补充。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
一,在不同的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继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四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各省省会城市,各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a类,最低选择5万元,其他区域属于b类,最低选择两万元。
二,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以下几个档次,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例如6座以下客车分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
三,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上面这段话怎么理解呢?就是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是指主车和挂车都必须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是主车拖带挂车!无论赔偿责任是否是由挂车引起的,均视同由主车引起,第三者责任险的总额赔偿责任已主车赔偿限额为限,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上承包主车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应提供主车,挂车各自的保险单,两家保险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比例分摊赔偿。
什么情况下三者险不赔呢?
一,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a、被保险人极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这是老条款中的注释,下面是新条款注释,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承租使用,管理,运输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以及本车上的财产的损失,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
大家可以看出,新条款中取消了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这样的描述,这就意味着像家长在倒车的时候碰撞了自己的孩子,夫妻倒车时碰撞了自己的配偶或者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的情况,三者险是可以赔付给到这些伤者了。
另外碰撞标的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可酌情处理,如甲乙两车被保险人两人同在一个单位,而且在财务核算上也是同一核算单位,两车均单独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甲乙两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保险人不予赔偿,又如甲乙两车被保险人都是同一单位,而且在财务核算上也是同一核算单位,甲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乙车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两车碰撞甲车损失1万元,乙车损失5000元,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70%的责任,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30%的责任,赔偿方式是保险人赔偿甲车的车辆损失7000元,乙车的一切损失及应承担甲车的30%的经济责任一概不予赔偿。
b、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指意外事故发生的瞬间,在本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包括此时在车上的驾驶人,这里包括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平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以及吊车正在吊装的财产。
二,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
a、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简单来说就是怎么确认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一般只认可事故发生的时候产生的损失,至于后续的引起的三者的损失,保险公司一般不认可,但是对于人身来说后续的治疗费用是认可的,但是前提是这些医药费所治疗的病必须是本次事故造成的。
b、无论是否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的赔偿,保险公司都不予赔付。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三者险有20%的免赔,前提是付事故全部责任,所以三者险购买后一定再购买三者险的不计免赔,这样每次事故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可以百分之百的赔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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