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代付在亲人、情侣间较为流行。近期,三峡坝区检察院在办理蔡某等人诈骗案时,发现以代付手段实施的诈骗犯罪,通过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引导补充侦查,由案发时候的被害人1人,最终通过补充侦查发现被害人121人,许多被害人在接受询问时才恍然大悟自己已经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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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蔡某在淘宝、拼多多开设了“网店”,通过网络招聘发布信息招聘到彭某(男)、乔某(女)、张某(女)及屈某(女)等四人共同“运营”,然而这些网店却是“空壳”。
2022年2月至5月期间,蔡某瞄准热衷于网恋的单身男性,指使彭某在交友软件上化身“网络女神”与不同男性聊天,并从聊天中筛选出“上钩”的目标,将其随机推送给乔某、张某及屈某继续网聊。三名女员工在交流过程中谎称自己为单身,并释放出对对方的好感,时机成熟后会约见被害人线下见面以获取进一步的信任。随后以“想要佩戴情侣信物”“想吃零食”以及“想买衣服”等理由将蔡某经营的网店商品支付链接发送给被害人,要求被害人代为付款,实际上蔡某网店并无真实货物。若被害人坚持购买情侣物品,蔡某会另购价格低廉的物品进行交付,但零食、衣物等物品则只收款不发货。
2022月4日,被害人王某某与员工张某通过交友软件开始了网络恋爱,张某要求王某某为其购买价值七百多元的情侣对戒,陷入网恋陷阱的王某某为了继续与其发展便进行了代付,由于王某某长时间未收到所谓的情侣对戒,多次讨要无果后自行在淘宝店进行搜索,发现搜索出的同样的物品价格低廉,并经商家提醒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后报案并将张某约出,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通过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发现被害人达121名,自2022年2月至案发,蔡某等人共骗取人民币7万余元。
检察官在此提醒您,网络恋爱需谨慎,尤其代付链接需斟酌,勿让有心之人趁虚而入,骗“情”又骗钱。
【检察官普法】
【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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