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治的国度,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车。
发生在河南省永城市的“女司机醉驾玛莎拉蒂撞宝马”案,终于迎来了法槌落地。
2019年7月3日,女司机谭明明醉酒驾驶玛莎拉蒂,撞上正在等待信号灯的宝马汽车,最终导致宝马车燃烧,车内2人死亡,案件还导致包括谭某在内的4人受重伤。今年1月16日,该案在商丘市中院公开审理,但是因为案情重大,没有当庭宣判。近期,受害者家属和肇事方已达成了民事赔偿的和解。11月6日,商丘市中院一审宣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谭明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松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实话说,这份姗姗迟来的判决,并非很多人期望中的“理想判决”。肇事的女司机谭明明,在醉酒状态下,画出一幅令人瞠目结舌的“肇事图”:连续剐蹭停在路边的六辆汽车,又与对面驶来的两辆轿车剐碰,并高速追尾等待通行信号的宝马汽车。造成了如此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有不顾群众阻挡逃逸的恶劣情节,在众人看来,着实是一死难赦其罪,居然仗着家里有钱,在赔了钱、达成了和解协议后就不用偿命。
但是,从法律上来讲,谭明明确有“从宽”的依据。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也明确,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后,“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甚至“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就本案来讲,谭明明方已与受害人一方达成和解协议,按照有关司法解释,虽然犯下的是最高量刑可达死刑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板子落下也会“柔和”很多。
从现实情况来看,这份判决也有合情合理之处。虽然被撞身亡的死者家属一度表示,宁愿不要一分钱的赔偿,也希望肇事者能接受最严厉的判罚。这种悲痛万分的心情,其实不难理解。但是现实中,有的死者家属生活已陷入困境,被撞后烧伤的宝马车驾驶员王交通,烧伤面积达40%,今后的医疗费用,注定是一笔“天文数字”,他和家人还等着赔偿费用来救急。
根据披露的和解协议,伤者王交通将获赔600余万,两名死者家属各获赔200余万,有了这笔“创纪录”的赔偿费用,无论对伤者家属,还是对死者家属,都能解决现实中的燃眉之急,也能纾解些许创伤。比起拒绝刑事和解,更高的量刑,这样的“刑事和解”判决,更有利于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利益,体现“恢复性司法”理念,也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上千万的“天价赔偿”费用、无期徒刑,是终身难忘的教训。但从现实情况看,类似应被上课的“豪车”们还有不少。比如,去年,广西贺州市交警查处的一辆黑色路虎越野车,竟然有97条交通违法未处理。就这起案件而言,谭明明也是多次违法违章的“老油条”。据车辆违章查询信息显示,去年6月5日至事发的7月3日期间,谭明明驾驶的这辆玛莎拉蒂总共被系统录得5次违章,累计扣24分,总罚款1000元。肇事者被处以无期徒刑的重刑,也体现出严惩马路杀手、遏制马路乱象的法治决心。
一个法治的国度,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车。醉驾玛莎拉蒂撞宝马案里,违法者为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也为那些潜在的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豪车嚣张”不是违法的通行证,遵纪守法才能保自己平安,保社会平安。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柳宇霆(法律工作者)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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