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曝光6起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例,涉及“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务必遵守交通法规。详见↓
曝 光
典型案例
1 沪ADM6***
2022年9月2日14时43分,号牌为沪ADM6***的轻型厢式货车在唐黄路八灶港桥南侧,实施了“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2 沪AFT2***
2022年9月2日14时02分,号牌为沪AFT2***的小型轿车在邯郸路国顺路,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3 沪DBB***
2022年9月2日14时34分,号牌为沪DBB***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水电路广灵二路,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4 沪ADD9***
2022年9月1日13时20分,号牌为沪ADD9***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延安高架南侧近茂名路下匝道,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5 沪AF64***
2022年9月2日12时22分,号牌为沪AF64***的小型轿车在G50沪渝高速近赵巷出口路段,实施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6 苏E05***
2022年9月2日8时10分,号牌为苏E05***的小型轿车在延安西路近华山路路段,实施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编辑:姜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