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发生的五四学生爱国运动是在1915年开始的新文化运动的基础上发生的,同时它反过来又大大促进了新文化运动广泛而深入的发展。因此,人们通常所说的五四运动就不只是指五四学生爱国运动,而且包括整个新文化运动。广义上的五四运动既是一次坚决地、不妥协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政治运动,又是一次坚决地、不妥协地反对封建旧思想、旧道德、旧文学的思想文化运动。本文所论的五四精神是广义上的五四运动精神,即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时代精神。

崔万志谈五四精神(许全兴简论五四精神)(1)

什么是“五四”精神?对此问题许多人早就论及过。

最早使用“五四运动”一词并专论“五四运动”精神的是五四爱国运动的积极参加者北京大学的学生罗家伦。就在五四爱国学生运动发生当月26日出版的《每周评论》上,罗家伦(署名毅)发表了《“五四运动”的精神》,指出:五四运动是中国学生的创举,也是中国人民的创举;五四运动精神有三种,即学生牺牲的精神、社会裁制的精神和民族自决的精神;这三种精神关系中国民族的存亡。

第二年四月,五四运动的总司令陈独秀在一次演说中专门讲了什么是五四精神。他认为将五四运动的精神归结为爱国救国,过于一般,因为在此以前也有爱国运动,五四运动特有的精神是“直接行动”和“牺牲精神”[1]。

很显然,他们俩人所论的五四运动精神是仅指五四爱国学生运动的精神。

五四新文化运动是在民主和科学两面大旗下进行的。因此,一般人便将民主与科学视为广义上的五四运动精神。但也有人不甚赞同此说,认为这样讲五四精神会扰乱青年学子的心,引起种种麻烦。

对五四运动颇有研究、著有《五四运动史》的周策纵教授在纪念五四运动60周年时将五四精神概括为三个方面:“爱国运动”、“以批判的态度重新估价一切”和“思想界的自由发展”。他也讲到:“五四的基本精神——提倡民主和提倡科学”[2]。

近几年,有一部分学者将全盘反传统视为五四精神或五四传统,有的人还进而诟病新文化运动引起了中国文化的危机。

怎样概括五四精神才好?五四精神体现在“五四”时代先进分子的言论和行动中。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五四”时期先进分子的言论和五四爱国运动本身来把握五四精神。我以为可以把“五四”时代精神概括为以下五种精神:

崔万志谈五四精神(许全兴简论五四精神)(2)

一、爱国精神

五四学生爱国运动的直接触发点是山东问题,是帝国主义在巴黎和会上牺牲中国的强盗行径和中国政府的媚外卖国的外交政策。青年学生、工人、商人、一般市民怀着满腔的爱国热忱,呼喊着“外争国权”、“内惩国贼”、“还我青岛”、“不复青岛宁可死”、“取消二十一条”、“国亡了!同胞们起来呀!”等口号,走上街头,示威游行,罢课,罢工,罢市。“五四”运动表现了强烈的爱国精神。

当然,爱国精神并不是五四运动所特有的。它是整个中国近现代的时代精神之一。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民族危机一天一天加深,无数仁人志士,无不为救国救民,奔走呼号,或维新,或革命,以至流血牺牲。1911年的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建立了民主共和,但中国依然外迫于强敌,内逼于独夫,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陈独秀等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封建旧思想遍布国中和人民的不觉悟。为此,他们一面大力输入西洋新思想,一面激烈批判中国传统旧思想,掀起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思想启蒙运动,其动力,其目的,则是救亡图存。新文化运动所唤起的爱国主义已不是狭隘的爱国主义,它把反对帝国主义的外来侵略和反对本国的封建专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五四爱国运动正是这种爱国主义的伟大实践。罗家伦所说的“民族自决的精神”,亦就是“爱国精神”。

救亡与启蒙,爱国与输入外国新思想,批判中国旧思想,在一些人看来是矛盾的。其实这两者并不矛盾。输入西洋新思想,批判传统旧思想,正是爱国救国之必需。揭露中国社会的黑暗面和国民性中的落后面,正是为了使国民从沉睡中惊醒,发愤图强,使中国在万国竞争之中,不至于为时代所淘汰。救亡促进了中国先进分子不断寻求真理,推动了启蒙运动的深入和发展。在“五四”时代,正是热忱的爱国救国之心推动了一部分革命民主主义者转变为共产主义者,走上了以马克思主义救中国的新路。

崔万志谈五四精神(许全兴简论五四精神)(3)

二、民主精神

“五四”时期的启蒙思想家认为:西方各国之所以强大是由于进行了革命,实现了民主政治;今日之世界,民主主义已成为不可阻挡、万无逾越的世界潮流;中国欲图世界之生存,必弃数千年相传之官僚的、专制的个人政治,而易以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他们大力提倡民主主义,批判专制主义,指出:专制政治,注重一人;民主政治,注重众庶;民主国家,以人民为主人,以执政为公仆;专制国家,以执政为主人,以国民为奴隶。他们主张法治,反对人治,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特权政治。他们正确地指出:人治者总希望有仁人在高位当政,而在实际上总不免有不仁者在当政。根据历史的和现实的经验,他们深刻地说明:崇拜古人,迷信英雄,结果是失却独立自主之人格,堕于奴隶服从之地位,导致专制政治。

民主本身并不是最终目的,它不过是实现个人解放的手段。“五四”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在提倡民主的同时,更鼓吹自由。他们认为,自由是民主的基础;自由是人不可剥夺的权利,人类的历史就是争自由的历史;每个人应自觉尊重个人独立自由之人格,勿为他人之附属品。他们激烈地批判儒家的三纲五常,批判吃人的封建礼教,指出:儒家的三纲之说,使天下男女,无一有独立自主之人格;儒家的忠、孝、节、义,皆奴隶之道德。他们大力提倡个性解放、妇女解放。他们热烈地宣扬思想自由,反对思想专制,反对尊孔,反对将孔教列入宪法。他们正确指出:学术以立异相竞而兴,以尚同专占而衰,将某种学说定于一尊,不独其他学说被窒息,而且被定为一尊者也因没有别的学说同它竞争而衰败。自由是衡量民主实现程度的标尺。讲民主建设而不言自由,不言人的解放,其结果很可能南辕北辙。

“五四”时期的启蒙思想家从中外历史中认识到:民主、自由不是靠恩赐所得,而是靠人民自己去争取;民主政治的实现有赖于国民的自觉与自动。陈独秀说得好:国民政治能否实现,“纯然以多数国民能否对于政治,自觉其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为唯一根本之条件”。若民主政治“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多数国民之自动,惟日仰望善良政府,贤人政治,其卑屈陋劣,与奴隶之希冀主恩,小民之希冀圣君贤相施行仁政,无以异也。”[3]因此加强民主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国民之民主意识,是实现民主政治必不可少的条件。

崔万志谈五四精神(许全兴简论五四精神)(4)

三、科学精神

要救治中国出黑暗,不仅要靠民主,而且要靠科学。陈独秀说:“国人而欲脱蒙昧时代,羞为浅化之民也,则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4]他又告白社会:只有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科学)“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5]

陈独秀等对科学的认识比前人要大大前进了一步。他们所提倡的科学,已不限于自然科学,而且包括社会科学。他们认为,科学不仅能大大提高生产力,而且能解决宇宙人生问题,具有开发民智、反对宗教迷信、反对专制和解放思想的功能。科学与民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若车之有两轮,鸟之有双翼,缺一不可。离开了民主,科学无由发展。而离开了科学,也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愚昧、迷信、盲从是同专制相联的。提高全体国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是改造落后的国民性、实现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在一个文盲充斥的国家,是无法实现民主政治的。

“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倡科学,重在提倡科学精神。这种科学精神首先表现在尊重现实,一切制度、思想,都要拿到现实的审判台前接受审判,辨别其是否有存在的理由。“五四”启蒙思想家们认为:一切思想行为,莫不植基于现实生活之上,一切虚文空想之无裨于现实生活者,都要吐弃殆尽。在他们看来,当时的社会制度,人心思想,无一不与社会现实生活背道而驰,倘不改弦更张之,则国力将莫由昭苏,社会永无宁日。根据尊现实的精神,他们激烈地批判中国传统的旧政治、旧道德、旧文学,大倡思想革命、文学革命和政治革命。

“五四”科学精神还表现于推崇理性,反对盲从,反对迷信。启蒙思想家们认为,思想遵循理性,迷信可斩,无知妄作之风可息。为了冲破数千年来教条和习惯势力的束缚,他们提倡尼采的“重新估价一切”和赫胥黎的“拿证据来”,宣传批判精神。李大钊说:古来之天经地义,未必永为天经地义,而邪说淫辞,则又未必果为邪说淫辞,真理正义且或在邪说淫辞之中。[6]胡适认为,“五四”时期的新思潮无论怎样不一致,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评判的态度。凡事都要分别一个好与不好,都要问一个为什么,都要独立思索,不可盲从。他说:“评判的态度是新思潮运动的共同精神。”[7]

“五四”时期的启蒙思想家们对中国的旧学有很深的根底。他们坚决地不妥协地反对旧思想,反对孔教,但他们并没有全盘否定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他们认为儒家只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一部分,而不是全体。陈独秀说,以国粹而论,“阴阳家明历法,法家非人治,名家辨名实,墨家有兼爱、节葬、非命诸说,制器敢战之风,农家之并耕食力,此皆国粹之优于儒家孔子者也”。[8]即使对孔子,他们也并不全盘否定。他们承认孔子在他的时代是伟人,有其历史价值,孔学有其优点。他们一再申说,他们批孔教,并不是批孔子个人,而是因为孔子之道已不适于现代社会生活,成了文明进化之大阻力。所以,以全盘反传统来概括五四精神或五四传统是不符历史实际的。

崔万志谈五四精神(许全兴简论五四精神)(5)

四、创造精神

“五四”时期的先进分子,生气勃勃,决心在破坏旧世界的同时创造一个新世界。他们认识到,新陈代谢是宇宙发展的根本规律,创造文明是人类生活之特色。李大钊说:所谓文明,“即人类本其民彝改易环境,而能战胜自然之度也。文明之人,务使环境听命于我,不使其我奴隶于环境。太上创造,其次改造,其次顺应而矣”。[9]他号召青年冲决过去历史之网罗,破坏陈腐学说之囹圄,本其理性,加以努力,进前而勿顾后,背黑暗而向光明,为世界进文明,为人类造幸福,创造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陈独秀在总结新文化运动时说:“新文化运动要注重创造的精神。创造就是进化,世界上不断的进化只是不断的创造,离开创造便没有进化了。我们不但对于旧文化不满足,对于新文化也要不满足才好;不但对于东方文化不满足,对于西洋文化也要不满足才好;不满足才有创造的余地。”[10]正是这种创造精神,推动新文化运动的不断前进,由旧民主主义性质的文化运动转变为新民主主义的文化运动。

青年是社会中最富有生气、最富有创造精神的一部力量。青年知识分子是社会变革中的先觉者。“五四”新文化运动实质上是以青年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文化运动。“五四”时期的有影响的启蒙思想家绝大多数是青年。陈独秀主编《新青年》时36岁,李大钊主编《晨钟报》时27岁,胡适发起文学革命、到北大当教授时26岁。“五四”时期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的介绍新思潮的刊物也都是由青年主办,以青年为主要对象的。以陈独秀为首的新青年派认为,创造新社会、新文明的责任在青年。李大钊说得好:青年,国家之魂;一切新创造,新机运,乃青年独有之特权;人失其青春,则其人无元气,国家丧其青年,则其国无生机;一个国家,—个民族,若皓首皤皤之老翁,陟于社会枢要之地,则国家为待亡之国家,民族为濒死之民族[11]。“五四”时期的先进分子也开始认识到知识分子要与劳工阶级打成一气,青年知识分子要与工农相结合。他们主张青年知识分子到工农中去,把知识、光明带给工农,把现代的新文明输入社会根底。

崔万志谈五四精神(许全兴简论五四精神)(6)

五、奋斗精神

要抵抗帝国主义的侵略,求得民族的生存与发展,要摧毁专制制度和旧的思想,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必须靠国民自己奋斗。“五四”时期的先进分子普遍高扬奋斗精神。陈独秀说:中国欲一一除旧布新,且不为外国所兼并,非冒万险,排万难不可;奋斗乃人生之天职,青年应战胜恶社会,而不可为恶社会所征服。他本人则在向旧势力斗争中叱咤风云,无所畏惧。李大钊也说:青年之文明,奋斗之文明也,与境遇奋斗,与时代奋斗,与经验奋斗。青年之字典,无困难之字,青年之口头,无障碍之语;惟知跃进,惟知雄飞,惟知本自由之精神,奇僻之思想,锐敏之直觉,活泼之生命,以创造环境,征服历史。在时代思潮的影响下,青年毛泽东则写下“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警言。“五四”时期的青年,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创造自由、平等、民主的新社会,断头流血,在所不辞。

在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下,李大钊、陈独秀开始提倡“直接行动”。所谓“直接行动”是指人民对于社会国家的黑暗,由人民直接行动加以制裁,不诉诸法律,不利用特殊势力,不依赖代表。罗家伦所谈的“社会制裁”亦即是“直接行动”。“五四”爱国运动是一次全国性的直接行动,表现出极大的奋斗精神和牺牲精神。陈独秀和罗家伦把牺牲精神和直接行动看成是“五四”运动精神是完全正确的。

一个实际行动,胜于一打纲领。五四爱国运动不仅使中国政府不得不罢免卖国贼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而且大大促进了新思想的传播。五四爱国运动在唤醒国民的觉悟方面要胜过数百篇文章和宣言。

“五四” 精神也许还有别的。但我想,把它综合以上五个方面大体上是不错的,是符合历史实情的。这五个精神是互相渗透的,其中最基本的则是民主精神和科学精神。当然,启蒙思想家们所讲的民主、自由,还是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性质的,而不是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他们所讲的科学精神也杂有某些非科学的成分。

70年来,我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历史性的变化,无视或低估70年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其中包括思想文化)所取得的巨大进步是错误的。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落后的状态,面临着被开除“球籍”的严重危险;我国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还存在着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和封建主义的余毒。因此在今天继承和发扬“五四”时代的爱国精神、民主精神、科学精神、创造精神和奋斗精神是十分必要的。

注释:


[1]陈独秀:《五四运动的精神是什么?》(1920年4月20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518页。

[2]周策纵:《论五四运动》,见《五四运动六十周年纪念论文集》,香港大学中文学会编,1979年出版。

[3]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1916年2月15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107、108页。

[4]陈独秀:《敬告青年》(1915年10月15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78页。

[5]陈独秀:《(新青年)罪案之答辩》(1919年1月15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318页。

[6]李大钊:《真理之权威》(1917年4月17日),《李大钊文集》(上),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47页。

[7]胡适:《新思潮的意义》(1919年11月1日),《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27页。

[8]陈独秀:《宪法与孔教》(1916年11月1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 ,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145页。

[9]李大钊:《民彝与政治》(1916年5月15日),《李大钊文集》(上),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74页。

[10]陈独秀:《新文化运动是什么?》(1921年4月1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516页

[11]李大钊:《〈晨钟>之使命》(1916年8月15日),《李大钊文集》(上) ,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78、179、180页。

(本文刊《思想教育研究》1989年第3期,收入《北京大学纪念五四运动七十周年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出版;又收入《百年中国哲学革命》,人民出版社2015年出版;作者:许全兴,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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