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语·阳货》中有这样一段话:“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现代学者往往将“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理解为对自然事物的认知,或者理解为获得事物的知识,这与传统的理解是一致的吗?,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阴阳变易知行合一的思想理解?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阴阳变易知行合一的思想理解(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阴阳变易知行合一的思想理解

在《论语·阳货》中有这样一段话:“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现代学者往往将“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理解为对自然事物的认知,或者理解为获得事物的知识,这与传统的理解是一致的吗?

钱穆对“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理解颇为贴切,他在《论语新解》中说:“诗尚比兴,多就眼前事物,比类而相通,感发而兴起。故举于诗,对天地间鸟兽草木之名能多熟识,此小言之。若大言之,则俯仰之间,万物一体,鸢飞鱼跃,道无不在,可以渐跻于化境,岂止多识其名而已。孔子教人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者,乃所以广大其心,导达其仁,诗教本于性情,不徒务于多识。”他认为诗中体现了人与万物无所隔间、化合为一的境界,并点明诗教不仅是经世之学,更是性情之学。孔子提出“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是为了让学生亲近自然,从自然中获得感发,也使得自然对人有所回应,强调人和自然之间品性、感情的相通性。“广大其心”是一种开启视野,忘怀物我之隔,寻求天人契合的主动生命姿态,人与自然的感发扩展人的内心世界,启发人的高尚情志,最终“导达其仁”。“仁”的含义极广,爱人、爱物皆可曰“仁”,亲近大自然,格物致知,涵养性情也是一种“仁”。

古代对“鸟兽草木之名”的理解与钱穆类似。司马迁云:“《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此处的“风”可理解为“教化”,即《毛诗序》所言“风以动之,教以化之”。王应麟认为:“万物备于我,广大精微,一草木皆有理,可以类推。”讲的就是通过由己及物的类推,以鸟兽草木为凭借,将天地自然人化,使人获致建设世间秩序的启示。刘宗周所云的“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则穷物理之当然,而得吾心之皆备”即是此意。焦循对此的理解是:“夫诗,温柔敦厚者也。不质直言之而比兴言之,不言理而言情,不务胜人而务感人。”比起直来直去地说理,诗歌含蓄蕴藉,以春风化雨的情感方式打动人。这种温柔敦厚的表达很大程度上依托于比兴的表现手法,人们将感情熔铸于鸟兽草木等具体形象中,委婉地传达对世界的理解、感悟,因着比兴,人因物思义,触物起情,以至神物感通。

总之,在中国诗学的阐释传统中,对由诗识得鸟兽草木,从自然万物中引发人情事理,获得人生的启示和感悟,这一点却是相通的和一以贯之的,只是到现代才发生了一种知识论的转移。

从另一个层面而言,古代学者对“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解读所达到的共识是,《诗经》中出现“鸟兽草木”是比兴寄托的体现,是以自然之物起兴以引发所咏之人或事,这彰显了一种人、物连类应感的思维,即一种古代诗歌的比喻模式——引譬连类。“引譬”意为借此喻彼,“连类”意为连锁引类,它们最初并非我们今天认知中关于诗歌语言修辞的套数,而是与人们的生存体验息息相关、相与为用的存在,传统的神物关系就是建立在引譬连类的基础上的。

在中国传统诗学中体现出的思维方式是前逻辑的、直观的、倾向于感觉经验的,没有将心理事实和物理事实分开,人和万物没有本质的区别,以我之生命感知世界,与世界交流,与天地宇宙连类应感,因此逐步成为了一个类推的中心。也就是说,我们的感受与记忆,乃至整个社会群体的感受与记忆都被贮存在类物环境的资料库里了,譬如提及一个“春”字,我们视觉上的花红柳绿、听觉上的鸟鸣啁啾、触觉上的春风拂面,甚至是对万物欣欣向荣、身心舒畅的抽象感知,都一并纷至沓来了。那么,这时候的“物”自然不可能只是科学概念上的知识性的物质,不可能只是客观外在的对象,而是与我们的眼前和过去相互交织、牵连的存在,是与我们积累的知识、身体实践的经验激发出共感的存在。以《诗经》为例,《诗经》以“鸟兽草木”起兴,不是将它们作为纯粹的外在景物,而是将其直接或间接地与人的生活、人的情感发生联系,创作者通过比兴召唤出一个仿佛运作在己身的新世界,用系统的一套隐喻成就诗意,将诗、物、情都联系起来。

因此,“鸟兽草木”与人建立起的是一个引譬连类的隐伏类应世界,人与物在这个场域中周游无滞、产生互动关系,人作为一种特殊的“物”,也正是在物的交往、感发中获得审美趣味、创作灵感的,物进入人的情绪网中,饱沾着人的情思,人和物不辨彼此,没有分际。如此则神物互通、情景交融,人在自然中感悟自我的精神和灵魂的脉动,在自我的神思中体悟自然的意境。

由“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传统阐释可知,传统对人、物关系的思考,与强调知识性、体系性的现代思维不同。如现代学者以知识论的态度解读“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即是简单地认为人为人、物为物只有认识与被认识、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并不涉及情感体验的交互性,人和物的关系因此是割裂的、对象化的,而中国诗教传统强调的人与天地万物相和谐融通的观念,人与物相契合、感发、塑造的思想,在这种知识论的观念面前,存在着瓦解的危险。但是,中国传统语境下的人、物关系论的价值并非以其是否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来衡量的,它的真正意义在于,对我们生命状态和生活方式的一种启示,唯有我们认清了其现实意义,才有可能实现传统的再出发。

中西诗学观念密切相关的文化背景、历史场域和社会心理是全然不同的,因而从中诞生出的文学理论也就不可一概而论,甚至有可能截然相反、南辕北辙,本文所探讨的人、物关系即是如此。美国汉学家宇文所安曾表示,如果西方的诗是一个被创造出来的封闭系统,是隐喻性的虚构,那么中国诗歌的生成从不被当作虚构,而被视为诗心与历史和世界遭遇、经验、互动、契合的结果。在全球化时代,中西文化的对话不会停止,因此,当下仍需倡议立足民族之本位,如其本然地讨论中国思想文化的问题,真正触及中国传统的本真脉络。否则,“鸟兽草木”的世界仍将与我们的心灵相隔如云泥,无法相呼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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