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笔记之八(简说易经之四)(1)

甲骨文中,易经之易就是上面画了一个太阳,下面画了一个月亮,日月循环往复有序变化乃易也。此石恰示此意。

天干 地支

天干

天干是指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代号。据说在中国历史上,我们的祖先曾经用“太阳历”来纪年,当时一年分成十个月,分别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符号分别代表十个月。

我认为:天干之天是指“我”之外的大自然。这个“我”是一个不定数,当这个“我”是人体的一个器官时,例如胃时,胃以外的身体的一切便是天;当这个“我”是一个具体的人时,例如王二麻子时,王二麻子以外的一切便是天;当这个“我”是宇宙当中的一个星球时,例如地球时,地球以外的一切便是天;当这个“我”是宇宙当中的一个星系时,例如银河系时,银河系以外的一切便是天。天干之干是主干、干流、主要组成部分、干扰的意思。即十天干就是天的十个(或十类)主干、十个(或十类)主流、十个(或十类)主要组成部分、十个(或十类)大的干扰的代号。

中国文化还把十天干分别归于金木水火土五行之属性。甲乙为东方木,其中,甲为成木之元素,乙为已成的木;丙丁为南方火,其中,丙为成火之元素,丁为已成的火;戊己为中央土,其中,戊为成土之元素,己为已成的土;庚辛为西方金,其中,庚为成金之元素,辛为已成的金;壬癸为北方水,其中,壬为成水之元素,癸为已成的水。而且,十天干划定了归属五行的属性后,便也就遵循了五行相生相克的属性,即遵循了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和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的属性。

地支

地支是指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代号。据说在中国历史上,我们祖先先用“太阳历”纪年,后来又用“月亮历”纪年,把一年分为十二个月,就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这十二个月,今天我们仍然在用。

我认为:地支之地是指不同的“我”,地支之支是指不同的“我”的支流、支系、支干、支撑之意。即十二地支就是不同的“我”的十二个(或十二类)支流、十二个(或十二类)支系、十二个(或十二类)支干、十二个(或十二类)支撑的十二个代号。一般情况下,地支之地是指地球,此时的“我”即地球也。

中国文化把十二地支也分别归属于金木水火土五行之属性,寅卯属木,其中,寅为成木的元素,卯为已成的木;巳午属火,其中,午为成火的元素,巳为已成的火;申酉属金,其中,申为成金的元素,酉为已成的金;子亥属水,其中,子为成水的元素,亥为已成的水;辰戌丑未属土,其中辰戌是成土的元素,丑未是已的成土。同时,十二地支的各个属性遵循五行相生相克的属性。

十二地支还用来纪一年十二个月、一天十二个时辰。

用于纪月为:农历十一月(子月)、十二月(丑月)正月(寅月)、二月(卯月)、三月(辰月)、四月(巳月)、五月(午月)、六月(未月)、七月(申月、八月(酉月)、九月(戌月)、十月(亥月)。

用于纪时为:子时(二十三时至一时)、丑时(一时至三时)、寅时(三时至五时)、卯时(五时至七时)、辰时(七时至九时)、巳时(九时至十一时)、午时(十一时至十三时)未时(十三时至十五时)、申时(十五时至十七时)、酉时(十七时至十九时)戌时(十九时至二十一时)、亥时(二十一时至二十三时)。

十天干和十二地支组合起来还用于纪年,其顺序为;

甲子年、乙丑年、丙寅年、丁卯年、戊辰年、己巳年、庚午年、辛未年、壬申年、癸酉年、甲戌年、乙亥年、丙子年、丁丑年、戊寅年、己卯年、庚辰年、辛巳年、壬午年、癸未年、甲申年、乙酉年、丙戌年、丁亥年、戊子年、己丑年、庚寅年、辛卯年、壬辰年、癸巳年、甲午年、乙未年、丙申年、丁酉年、戊戌年、己亥年、庚子年、辛丑年、壬寅年、癸卯年、甲辰年、乙巳年、丙午年、丁未年、戊申年、己酉年、庚戌年、辛亥年、壬子年、癸丑年、甲寅年、乙卯年、丙辰年、丁巳年、戊午年、己未年、庚申年、辛酉年、壬戌年、癸亥年。这样一轮下来正好六十年,故而俗称六十花甲,花甲之年乃六十岁也。

简单而言,中国文化认为,天人合一,心物一元,万事万物本来同体,万事万物本来互联。在本来同体、本来互联的万事万物中,又存在不同层面、不同层次的“我”和不同层面、不同层次的“天”(自然)。因此我认为:十天干就是不同层面、不同层次的“我”之外的自然对“我”的方方面面的十个(或十类)之影响、干扰。十二地支就是不同层面、不同层次的“我”,对“我”之外的自然对“我”的影响、干扰所采取的反影响、反干扰的十二个(或十二类)措施和手段。

初浅认识,请方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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