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英美文学丛话

作者:周玉军,华南师范大学外文学院

一、由情色双关语等导致的误译

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大鲸客栈同床而眠,是《白鲸》中的著名段落。【注:本文考察了《白鲸》的多个中译本,按出版年代顺序,主要有:1982年上海译文出版社的曹庸译本,1996年湖南文艺出版社的罗山川译本,1998年陕西人民出版社的卢匡译本,以及200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成时译本。为方便读者,有所引证,都在文中用括号直接标明译者和页码;未特别注明译者、仅标明页码的字句,皆为本文作者自译,所据为Penguin Books2003年由Tom Quirk注释的英文版《白鲸》,该版《白鲸》正文文本则悉从1988年由HarrisonHayford等人编辑的西北大学·纽伯利版(The Northwestern-Newberry Edition)《白鲸》。又,因引文多出自曹庸译本,所以《白鲸》中专名的汉译,皆从此本。这些译本之外,笔者还翻阅过《白鲸》的另外八种汉译本,包括在港、台出版的三种,其中香港今日世界出版社58年版的《白鲸记》,比上海文艺出版社1957年版曹庸译的《白鲸》仅晚一年,可谓“前后脚”,从译文来看,“继承”关系极明显;甚至连译者署名“叶晋庸”都有可能是对原译者曹庸间接表示歉意的一个字谜游戏;这些译本或者无甚可取,或者为抄袭之作,就不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了。】以实玛利打算出海去见见世面,于是他来到新贝德福渔港,计划由此前往南塔开特岛,在那里觅一艘捕鲸船,做船上的水手。不巧的是,到达新贝德福的时候,定期往返于两地间的邮船已经离港,他得再等上两夜一天才能上船;更不巧的是,看上去价钱合适的大鲸客栈已经住满,他只能和一个捕鲸的标枪手同睡一铺。

轮船与蓝鲸的区别(译论鲸油救生桶和白头巾)(1)

以实玛利很不情愿,因为他“从来不喜欢两个人睡一张床”(15),更何况是“在一个陌生地方的陌生客栈,和一个陌生人睡在一起”;而且,就算是捕鲸船上,尽管大家睡在同一个舱里,水手们也“各有自己的吊床”(18)。可是,“形势比人强”,以实玛利还是向困倦低头,在饱受了一番惊吓之后,终于和“生番”魁魁格一起上床睡了。睡前,他没有忘记要求魁魁格不要在床上吸烟,因为他“还没给自己投保”(26);同时他也注意到,魁魁格翻身躺到了床的一边,“好像是说:我连你的大腿都不碰一碰。”以实玛利这一觉睡得踏实,“有生以来从没有睡得这么香甜过”(曹庸:34)。

也许是睡得太香甜了,以至于竟然不知道魁魁格早就翻过身来,把胳膊“亲密地”搭在他的身上。这未免睡得太沉了。以实玛利(即叙述者)担心读者不解,或者误解,干脆又用了近一页半的篇幅,讲了童年时一次遭继母关禁闭,被迫在大白天睡觉的经历;当时,他夜半醒来,手里仿佛握着另一只神秘的手,那感觉,与现在突然发现自己被一条满是纹身的胳膊搂抱着的“奇异感觉”非常类似(29)。以实玛利“试图推开他的胳膊——摆脱他那新郎似的拥抱——然而,尽管他睡得那么香甜,却依然紧紧搂住我,仿佛死神才能把我们两人分开……于是,我翻了个身,我的脖子象是套着一副马鞍;突然间又感到有点微微的抓伤”(曹庸:37)。对于细心的读者而言,情况显然有些不妙了。以实玛利的脖子怎么会被抓伤?肇事者又是谁呢?

答案就在下文:“我把被单扔在一边,看到这个野人身边还搁着那只烟斗斧,宛似一个尖脸的婴孩”(曹庸:37)。联系前后文可知,肯定是魁魁格在睡前,把那只斧头形状的烟斗隔在了两人中间,以实玛利翻身的时候,被它刮了一下。原来,“抓伤”以实玛利的肇事者,竟然是译者。

再比照原文,误会马上得到了彻底的澄清。“a slight scratch”固可以表示“抓”,当然也可以表示“刮”,只不过译者选择了错误的语义,而且加重了程度,由“抓”而“伤”,暗示着夜半还有一段不曾交代的故事,无端丰富了读者的联想。单从效果看,“抓伤”一词所暗示的亲密关系,倒是与作者营造的暧昧氛围非常契合:毕竟,本来不愿意跟任何人——哪怕是“自己的兄弟”(17)——睡在一起的以实玛利,不但第二天晚上继续和魁魁格同睡一床,“睡一会儿,聊一会儿”(59),而且,在到了南塔开特,住进另一家旅店之后,两人照旧同住一房,睡一张床。

还有更为暧昧的场面。以94章“撸手指”为例。鲸脑油从抹香鲸的头部提取出来之后,里面含有的杂质很快会凝结成团状物,漂浮在油中,在进一步加工之前需要把这些团块捏开。这个任务由以实玛利和其他几位水手一道完成:“捏呀!捏呀!捏呀!我捏了整整一个上午;我捏着那些鲸油,直捏得我自己也差不多溶化在它里头……我发觉我自己竟不知不觉地捏起浸在油里的同伴们的手……这种差使竟会产生这样一种富有深情友爱的情感来,弄得我终于不住地捏着他们的手,满怀感伤地抬起头来直望着他们的眼睛;好像在说……让我们彼此都捏成一起吧;让我们把我们自己一起融化在这种乳油交融的友情里吧。”以实玛利的心神越来越恍惚,最后,“沉浸在夜空似的幻觉里,我看到了天堂里一长列一长列的天使,各人手里都拿着一罐抹香鲸脑”(曹庸:584)。考虑到鲸脑油独有的芬芳,这场景已经不是暧昧所能道尽,简直可称为“香艳”了;其友爱缱绻,甚至连所谓“独乐之恶”也无法比拟。【注:即“solitary vice”;见Sylvesten Graham著A Lecture to Young Men, on Chastity,波士顿1838年第3版,96页;该书主旨在告诫世人纵欲,尤其是“自污”(self-pollution)之害;据麦氏的传记,1843年,麦尔维尔乘“查尔斯和亨利”号捕鲸船,离开塔希提前往夏威夷,船上供水手阅读的书籍中,就有这本手册(See Andrew Delbanco. Melville: His World and Work.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2005: 44);在另一部比《白鲸》早十余年出版的青年男子修身手册中,,作者告诫年轻人不要沉溺于“独乐之恶”,说“独乐”(solitary gratification)比嫖娼的祸害还大,因为后者“并非随时可行,也许还得花钱,还有暴露的风险”;青年应该向牛顿学习,因为“有充分的理由可以相信”,牛顿“一辈子没犯过这样的错误,一次都没有”;不过,该作者同时也承认:“很少有年轻人认为这是种罪恶,有些人甚至认为这事对健康有利”;还说:表面严肃,内里却另有一层意思的黄色双关语,“在国内有些地方已经泛滥到了令人极度震惊的程度”。(See William A. Alcott. The Young Man’s Guide. Fourth Edition, Boston: Samuel Colman, Successor to Lilly, Wait, & Co., 1835, p.322, p.327, p.333, p.348, in Toshiko Nonomura, ed. A Collection of Conduct Books for Young Womenand Men in 19thCentury America. vol. 5, Tokyo: Edition Synapse, 2008.)】可惜,中文读者在读到这一节的时候,与原文读者比,感受不尽相同,译文远不如原文那样“够味儿”。原因很简单:与中文鲸脑油对应的英文原文是“spermaceti”,多数时候简写为“sperm”,而“sperm”一词的基本含义,则是精子或精液。在以实玛利的幻觉中出现的天使们,也并非各个手持一罐鲸脑油,而是“each with his hands in a jar of spermaceti”,应译为:“每位天使的双手都浸在一罐抹香鲸油中”(成时:431)。与前面引文中所谓“乳油交融的友情”对应的原文是“milk and sperm of kindness”,以“milk”与“sperm”并置,则麦尔维尔在使用“sperm”一词时所暗指的另一层意思,已经是呼之欲出了。

那么,英文读者,是否真会如我们所说,在看到“sperm”或“spermaceti”这两个词的时候,自然会产生其他的联想?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作者为保万无一失,已经早早预做了铺垫。

在第32章“鲸类学”中,作者曾对“抹香鲸”(sperm whale)这一名字的由来做出过说明。根据作者的解释,最初,人们并不知道鲸脑油的真正来源,错把它当成是格陵兰鲸的“缔造生命的体液”,也即“鲸脑油(spermaceti)一词前半部分(sperm)的字面意思”:“It was the idea also, that this same spermaceti was that quickening humor of the Greenland Whale which the first syllable of the word literally expresses”。后来,商人们尽管了解了鲸脑油的真正性质,却依然保留了这个叫法,主要是因为这个词产生的联想,会让人觉得它的产量必然非常“稀少”,从而使它“显得更为贵重”(149);自然,作为这种油的真正来源的鲸鱼,也只好被命名为“sperm whale”(字面意思为精子鲸)了。

遗憾的是,中文译者没能把这一节的意思翻译得醒豁、明白。且以曹译本为例:“这实在也是一种糊涂的想法,这种鲸脑的叫法,就是对格陵兰鲸的活生生的讽刺,因为鲸脑这个词儿的第一个音节就已完全说明一切了”(曹庸:191)。所谓第一个音节,指的就是sperm(精液)一词。尽管话已经说得如此清楚,格陵兰鲸“缔造生命的体液”(quickening humor),依然被译成了“对格陵兰鲸的活生生的讽刺”;整体质量上乘的成时译本,也把这两个词错译为“令人欢欣鼓舞的贡献”(成时:153)。无论讽刺或贡献,都会让读者觉得不知所云。“humor”一词在此是体液的意思,而非通常所说的“幽默”;早前西方人相信人有四种体液(humors),因其决定着人的脾气性情,“humor”由此也可表示心态、情绪之意;同样的道理,叙述者在第54章讲述“大鲸出来了”号捕鲸船的故事时,之所以决定完全依照当年的方式把故事重讲一遍,既不是“为了我的幽默”(曹庸:342),也不是“为了保持我的风趣”(成时:262),而是因为这样讲“最适我的意”(for my humor’s sake)。【注:在麦尔维尔的短篇小说“Bartleby, The Scrivener”中也用到了这个词:“According to my humor I threw open these doors, or closed them”;余光中译为:“我高兴时就把门打开,不高兴则关上”。这才是正解。】

至于把“quickening”一词译为“活生生的”,不得不说,多多少少和正确的含义沾上了边,因为它在此处是赋予生命的意思。关于这个词,伊恩·戈登教授曾写过一篇非常有趣的文章,收在《英语字词用法》一书中。他在文中说,quick一词最早的含义,便是“活的、活着的”;“当一个婴儿显示出‘活生生’的运动迹象时,它便在母腹中‘quicken’(躁动)”;还有,“假如你咬指甲,咬到‘to the quick’(触及痛处)的程度,那你就是触及了敏感的、‘活的’肉。”【注:伊恩·戈登,《英语字词用法》(英汉对照),第171、173页,姚小平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曹庸等人显然并没有完全掌握“quick”、“quicken”以及与它们相关的一些表达方式的含义和用法。为证明这一点,我们不妨再举一例:《白鲸》中也使用了“to the quick”这一词组,在41章,原文如下:“Nevertheless, so well did he succeed in that dissembling, that when with ivory leg he stepped ashore at last, no Nantucketer thought him otherwise than but naturally grieved, and that to the quick, with the terrible casualty which had overtaken him”。这里说的是,由于船长亚哈掩饰得力(dissembling),所以岸上的人并未看出他内心藏着疯狂的复仇打算,只以为遭遇了这样可怕的不幸,腿被白鲸咬断,他的伤痛不但很自然(naturally grieved),而且应该是“刻骨铭心的”(to the quick)。曹庸把这句话译为:“然而,他竟掩饰得这么成功,以致当他最后拖着那只牙腿上岸的时候,没有一个南塔开特人不认为这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悲伤,都认为那是由于突然遭到可怕的灾害的缘故”(曹庸:261)。 整句话中,找不到能与“to the quick”相对应的译文。解释成漏译很难让人信服。因为曹译本尽管错误比比皆是,却几乎没有漏译。最大的可能是,译者把“to the quick”与下文的“overtaken”合二为一,译成了突然。“quick”有快速的意思,和“突然”相距并不远。这也许又是错误选择词义的一例。

“鲸油”和“精液”之间的距离也不远,甚至可以说只隔着一层窗户纸;然而,这层窗户纸,在该“捅破”的时候并没有捅破,在不该“挑明”的时候,却被译者戳了个窟窿。也许我们不应苛求译者太甚,毕竟曹译本出版的年代较早,当时人们的性观念远不如今日开放自由,性的意识也不像当今这样敏感。假使朱生豪先生活在今天,肯定也不会把莎翁的台词“The weeds which his broad-spreading leaves did shelter, /That seem'din eating him to hold him up”翻译成“那些托庇于他的广布的枝叶之下,名为拥护他,实则在吮吸他的精液的莠草”。【注:语出莎士比亚《理查二世》第三幕第四场,朱生豪译,吴兴华校,见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莎士比亚全集》第4分册第365页。】归根结底,“抓伤”和“讽刺”一类译文的出现,都是不够敏感,想得太少的缘故。

二、因专业知识不足导致的误译

以上谈到的这些误译,尽管让人遗憾,却无伤大雅,因为对于《白鲸》这部巨著而言,同性水手间的暧昧关系,只是“题外话”,连“伏线”都算不上;它的主题,或者说主要目的,是把“捕鲸者塑造成一个英雄的群体,通过他们与白鲸的斗争”来赞美美国人民的“勇气和业绩”。因此,水手们的海上生活,那些波澜壮阔的捕鲸场面的描写,才是小说的精华所在,是重中之重。把相关的这些章节和段落译好,译得出彩,才是译者最主要,也是最艰难的任务。说它艰难,是由于这些描写中,必然会牵涉到大量的航海和捕鲸的专业术语,这些专业的知识,一般译者是很难具备的。其造成的事实是,这些最关键的段落,往往也是译文错误最多、最集中的地方。

我们先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白鲸》最后一章中,裴廓德号捕鲸船被复仇的鲸鱼迎头撞出一个大洞,即将沉没,面对近在眼前的结局,二副斯塔布喊道:“I grin at thee, thou grinning whale! Look ye, sun, moon, and stars! I call ye assassins of as good a fellow as ever spouted up his ghost”。曹庸译为:“我咧开嘴笑你,你这嬉皮笑脸的大鲸!你们太阳、月亮和星辰,瞧呀,我管你们跟那个始终在喷出它的鬼影的家伙一样叫做凶犯”(曹庸:802)。 原文中的ghost一词指灵魂,“spout one’s ghost”,意味着死去。这个词组本应写为“give up the ghost”,源出钦定版英译圣经《马可福音》15章37节对耶稣受难的描写:“And Jesus cried with a loud voice, and gave up the ghost”;中译文为:耶稣大声喊叫,气就断了。麦尔维尔把动词give up换成表示鲸鱼喷水的spout一词,在捕鲸故事的语境中,贴切而又自然,想不到却给译者制造了难题。这句话本来的意思应该是:我说你们就是凶手!就要给你们杀死的这个人,跟任何一个死去的人相比,都算是顶好的!结果,受了“spout”一词的误导,译者错把动词的主语当成了鲸鱼,才会有这样不伦不类的译文。

同一词组还出现在另一处地方。98章“装舱和打扫”,主要讲述水手们海上生活的苦辛,杀鲸——割膘——炼油——清洁——杀鲸,循环往复,无休无止,经常是刚把捕鲸船打扫干净,紧接着又发现了鲸鱼,得赶紧放下小艇去捕杀。然而,“这就是人生。我们常年操劳,刚刚从这广大的世界身上取得一点点珍贵的鲸油……人就咽了气,马上得再次出海(按,麦尔维尔在此把死亡喻为出航),赶赴另一个世界的苦斗”(469)。和“人就咽了气”对应的原文是“the ghost is spouted up”,被曹庸误译为“那只幽灵又在喷水了”(曹庸:600),使作者此处对人生退养无期的苦况的慨叹,对生死无常的诗化描述,随着“喷水”的“幽灵”一起,化为乌有。很遗憾,不仅曹译本,本文考察范围内的所有中译本,在这里“无一幸免”,都译错了。

再举两个难度大一些的例子。78章“大池和小桶”主要描述提取鲸脑油时发生的一次意外。在割膘之后,还要切下鲸头,切口朝上,挂在船体外侧,然后由水手站在上面,用小桶取出脑窝里面的鲸脑油。这一次,不但负责取油的印第安水手塔斯蒂哥失足掉进了鲸脑窝里,巨大的鲸头也跟着脱了钩,沉入海中。曹庸此处的译文如下:“那突然如释重负的船身一阵晃荡,就离开了那只头,教那个摇晃晃的印第安人往下冲去”(曹庸:482);读者不免奇怪,塔斯蒂哥已经掉进了鲸头,如何还看得到他“摇晃晃”地“往下冲去”?对照原文才会明白,译者是把“glittering copper”理解成了铜色的皮肤,误以为作者是以此指代印第安水手塔斯蒂哥。其他译本的误译大多类似,不是译成“皮肤锃亮的印第安人”(成时:359)就是译成“闪光的印第安人”(罗山川:392),例外的也有,译成了“光闪闪的铜锅炉”(卢匡:407)。其实,这里不过是说,由于一侧突然失去重负,船身猛地一摇,露出了船底的包铜。【注:笔者读英文版至此,猜测是指船底包的铜皮,但不敢肯定,直至读到The Bobbs-Merrill Company 1964年版《白鲸》中Charles Feidelson, Jr.的注释(见该书443页),方敢确定;英文版而需注释,足证对于英文读者来说,理解也有难度。】

轮船与蓝鲸的区别(译论鲸油救生桶和白头巾)(2)

另一例出现在61章,是对捕鲸场面的直接描写。桅顶瞭望的水手发现了鲸鱼,于是放下小艇前去捕杀;为了不让鲸鱼提前察觉,亚哈命令不准用“长桨”(not an oar should be used),由于海上无风,最安静的风帆派不上用场,于是大家只好用较短的“圆桨”划船前进:“So seated like Ontario Indians on the gunwales of the boats, weswiftly but silently paddled along”。曹庸显然没弄清楚长桨(oar)和圆桨(paddle)的区别,想不通既然不准用桨,如何又能划船前进,于是颇为取巧地译为:“亚哈下令不许用桨……我们都象安大略的印第安人一般坐在艇舷上,迅捷而悄悄地荡过去,静得连悄悄的扯帆声都听不到”(曹庸:399)。在没有风的大海上,扬帆无用,又不能用桨,船如何才能“荡”到鲸鱼旁边呢?真是让人费解。译者们绞尽脑汁,为解决这一动力缺失的问题各显身手。不能用桨,就用别的东西代替好了;有的译为:“我们就像安大略的印第安人坐在艇舷上,迅速地不弄出一点声音地用手划水前进”(罗山川:322);想想看,即便库柏小说中神勇的印第安人,也很难做到在大海上用手划水,还能迅速前进吧?还有的干脆给小艇装上了一种新设备:“轻轻地、但又急速地摇橹前进着”(卢匡:341)!让人略感安慰的是,众多的译者并未全军尽墨,成时的译本,尽管译错了艇上不扯起风帆的原因(“这安静不允许我们把不发出声息的帆张起来”),对于“paddle”一词的理解却是正确的:“迅速但静悄悄地用桨板(按:即成时对圆桨的译法)划水前进(成时:305)”。

轮船与蓝鲸的区别(译论鲸油救生桶和白头巾)(3)

后一个例子中,弄懂“oar”和“paddle”的意思,给出正确的译文,其实并不难。一些晚近出版的英文《白鲸》中,往往配有很专业的插图,对于读者或者译者了解船上的用具和设备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帮助。具体说到长桨和圆桨的差别,可以参考Penguin Books 2003年版《白鲸》书后所附的插图《捕鲸艇上的各种用具》,图中第一项为长桨,第四项为圆桨,区别一目了然。至于对捕鲸来说最为关键,布置也最为复杂的捕鲸艇本身,就笔者所见,The Bobbs-Merrill Company 1964年版《白鲸》,1967年诺顿版《白鲸》,以及加州大学出版社1983年重印的The Arion Press 79年限量版《白鲸》中,都有清晰明了的插图。根据这些插图,我们很容易就能弄明白60章中对于曳鲸索的描写:放下小艇准备捕鲸的时候,曳鲸索先要从索桶中拉出,绕过艇尾的木柱,然后在船两侧的水手之间穿过,从船头的凹槽中穿出,又兜过船头一侧,拉回到艇上,一圈圈盘在艇头的三角形舱盖上;绳子不能拉得太紧,要使兜过船头外侧的那一段绳索能够呈弧形略为下垂:“hangs in a slight festoon over the bows”。曹庸据以进行翻译的英文版《白鲸》中,显然没有类似的插图【注:根据曹庸的“译本序”,曹译本插图“采自现代文库1930年特大版本,也就是美国著名艺术家洛克威尔·肯特的插图本”。本文作者仔细翻检过兰登书屋1982年重版的肯特插图本,未见到有专门描绘捕鲸艇上各种用具摆放与布置的插图】,如果有机会仔细地研究这些插图,他就不会错误地以为,曳鲸索是在“水手间绕来绕去”,也不会把艇头下垂的一段绳子译成莫名其妙的“小花饰”(曹庸:394)。

但是插图的帮助有其限制。它在明确布局和形状,即空间的展示方面最为有效,对于运动中的场景,即历时性的问题,其说明性就非常有限了,因为它所呈现的,只能是时间上的一个点,而这一时间点上的场景,不一定是对译者最有助益的。

仅以67章中对于割膘的描写为例。鲸鱼被杀死之后,由小艇拉回到大船旁边,用绳索缚在船侧,待一切准备就绪,便有水手用长柄铲在靠近鳍部的位置挖出一个窟窿,“再环洞切出半圆形的一道口子”,然后把从主桅垂挂下来的滑车上的铁钩伸进洞里,钩尖从半圆形的口子里穿出,这时水手们合力转动绞盘,把铁钩向上提,持长柄铲的水手则循着那半圆形的豁口继续向前切出两道平行的口子,于是铁钩拉着鲸膘越提越高,“鲸身在水中转动”,“就像剥橙子皮那样”,鲸膘沿着切出的口子,被一圈圈剥了下来;到最后,长长的一条鲸膘的“顶端已经碰到主桅下椼了”,水手们这才停止转动绞盘;“接下来的片刻功夫里,那血淋淋的一大条鲸膘,就这样悬在空中,悠来荡去”,直至第二架滑车替换上来,钩住这条鲸膘的底部,上面的一截才被拦腰切下,运进膘舱(331)。中文版的译者,大多把在半空摇晃不已的“血淋淋的一大条鲸膘”(the prodigious blood-dripping mass),错误地理解成了整条鲸鱼;如曹庸译为:“那只血淋淌滴的大鲸身,仿佛要从天上放下来似的,晃来晃去”(曹庸:427);罗山川译为:“大鲸便随着鲸脂的迅速剥离而被吊得越来越高”(罗山川:346);成时的译文是:“鲸鱼随着鲸膘被剥下的同时一直在被提升得越来越高”(成时:323);卢匡则以为鲸膘是被“一块一块地剥着,而且吊得越来越高”(卢匡:364),完全没弄明白剥鲸膘的工作流程。现代文库本《白鲸》中,有一幅由Rockwell Kent所绘的插图,展现的是割膘的场面,同一插图也为曹庸译本所采用【注:Melville. Moby Dick. New York: Random House, Inc., Modern Library Edition, 1982: 438. 同一插图也见于《白鲸》曹庸译本的426页】;然而,该图所呈现的,是割膘的初始阶段,鲸膘还未被滑车拉扯上来,因而对整个割膘的过程几无任何说明作用。如果译者有动态的影像资料可以参考,或者所见的插图显示的,恰好是鲸膘被吊起至帆椼处的那一刻,则自会了然于胸,从而避免错误。【注:67年诺顿版(516页)和加州大学83年版(311页)的《白鲸》中,都有描绘割膘景象的插图,而且大同小异,都显示一条长长的鲸膘被高高地吊起在半空。中文版的诸位译者,当是没有见到过这样的插图。】

轮船与蓝鲸的区别(译论鲸油救生桶和白头巾)(4)

三、由错误的插图等引致的误译

当然,译者不能指望一切为难之处都会有插图来指点迷津。《白鲸》中牵涉到大量捕鲸的专业知识,各种器具的形制、布置、使用方法,固然给译者设下了重重的障碍,又何尝不使插图画家大费踌躇。曾于1978年为著名的Arion Press限量版《白鲸》绘制插图的艺术家巴里·莫赛(Barry Moser),多年后回首往事,记下了其时发生的一个有趣的插曲。据他回忆,每幅插图,都要先向五位研究捕鲸的专家提交详细的草图,经核准之后,才能开始木刻;有些图“要反复多次修正,才能最终敲定,尤其是关于怎样把绳子盘进索桶啦,小艇从大船上放下去捕鲸时上面该有几个人啦”这一类的问题,让人费劲思量;不过,最让他念念不忘的,却是126章中那个不起眼的救生桶。由于没有实物可资参照,分批提交样图的期限又已迫近,于是他“做了所有优秀的插图画家都会做的一件事——自己凭想象画一个出来”;“我不知道固定救生桶的卡簧究竟该是什么样……也弄不明白绳索是怎样系在桶子或卡簧上的,所以我干脆从下往上看,选择了仰视的角度来画,把问题完全避开了”;样图拿去送审,“我记得,有三位专家未予置评,有一位说‘很好’,还有一位说桶上的铁箍画得粗了点。嘿,要么我莫赛是个天才,要么就是专家学者不可靠。可我向你保证,莫赛绝不是天才。”【注:Barry Moser. In the Face of Presumptions: Essays, Speeches, & Incidental Writings. Jaffrey, New Hampshire: David R. Godine, 2000,103-104. 莫赛所画的救生桶插图见加州大学83年版《白鲸》第528页。】这件小事说明,不单插图画家,即便是号称专家者,也不可能对与捕鲸船有关的一切细节都了如指掌。由此,我们也就更了解了译者所面临的巨大挑战:毕竟,如莫赛的经历所示,插图画家还有一定选择的自由,可以用这样或那样的方法回避难题,而译者的选择空间极为有限,并且,每一个细节都可能至关重要。即如那让莫赛挠头的小小卡簧,也是故事发展的关键一环:在故事的尾声,在最后关头,用棺材改制而成的救生桶,正是靠了它的卡簧才得以自动脱离了沉没的大船(liberated by reason of its cunning spring),浮上海面,救了以实玛利一命。

轮船与蓝鲸的区别(译论鲸油救生桶和白头巾)(5)

Barry Moser为Arion Press版《白鲸》所绘插图:“救生桶”

甚至偶尔有特殊的情况,插图不但不能给译者提供指导,反而会引人误入歧途。关于费达拉的插图即是一例。为了暗示船长亚哈已经与魔鬼签了约,麦尔维尔给亚哈的小艇安排了五个鬼仆般的水手,费达拉就是他们当中领头的;此人可能出身于“亚洲东部的海岛”(252):穿着皱巴巴的黑色中国式棉袄,和一条肥大的黑色棉裤,奇的是,在这黑衣人的头顶,却是条“盘了一圈又一圈的白色发辫,颜色雪白,就像戴着块有生命的白头巾”(236)。同一句话,曹庸却译为:“缚着一条闪闪发光的、兜来盘去的白头巾,乌黑的头发辫起后又一圈圈地盘在头顶”(曹庸:305)。对照原文(a glistening white turban, the living hair braided and coiled round and round upon his head),可以看出,曹庸显然错误地以为living一词是指头发生长状态良好,所以转译成了“乌黑”。其实,原文中使用“living”(指有生命的头发)和“coil”(盘绕)等词,不过是为了增强读者对蛇和魔鬼的联想;原句中逗号的前后为同位语成分,费达拉并没有真的戴了一条头巾,只是辫子雪白,看上去像是条白头巾。全句难度并不大。然而,中文译者,无一例外地都会错了意。相同的错误,在51章依然延续:当费达拉爬到桅顶瞭望时,他的头出现在月亮旁边,就像在夜空上开了两个“天窗”【注:天窗,原文为“companions”,指开在船只后甲板上的天窗,中文版普遍译为“伴侣”或“良朋”,与原文相比,意境自是大为不同;可算是航海术语导致误译的又一个例子】,但是,他头上的白发,还是被译成了“头巾”(曹庸:326)或“包头布”(成时:251)。

笔者怀疑,在这样一处不涉及术语,又无太大疑难的地方,之所以全部译者都翻了船,很可能就是插图误导所致。曹庸译本中,采用的是传布最广的Rockwell Kent为现代文库本所绘的插图,其中恰有一幅费达拉的“特写”,置于50章“亚哈的小艇和船员——费达拉”的篇头;我们看到,费达拉的头上,赫然裹着一条头巾。【注:见82年《白鲸》曹庸译本321页,同一年现代文库本Moby-Dick332页。】参考这样的插图,译文出现错误就再正常不过了。曹译本出现最早,且影响广泛,后来的诸译者很可能也看到了这同一幅插图,从而受其“牵连”,谬种流传,一误而再误。确实,原著中由其本国画家绘制的插图,在译者心目中天然会具有一种权威性,当译者对文字的理解和插图呈现的内容出现矛盾时,很难做到不为所动、坚持己见。《白鲸》有多种插图本,然而直接描绘费达拉这一人物形象的插图并不多;除由Kent配图的现代文库本之外,笔者只在另外两种版本的《白鲸》中见到过,其一见于1977年The Easton Press(Norwalk, Connecticut)版《白鲸》50章前的插页,另外一帧则是I. Waldman & Son,Inc.(New York)79年出版的由Shirley Bogart改编的《白鲸》小人书137页的插图。这两幅图中的费达拉,都是白色的辫子盘在头上,和书中的文字描写一致。可惜这两个版本的《白鲸》在中国流传不广,很难被人注意到。

轮船与蓝鲸的区别(译论鲸油救生桶和白头巾)(6)

Rockwell Kent为现代文库本《白鲸》所绘的插图:“费达拉”

轮船与蓝鲸的区别(译论鲸油救生桶和白头巾)(7)

Brendan Lynch为连环画版《白鲸》所绘插图:“费达拉”

以上列出的这些因专业知识限制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译文错误,无论重要与否,都可以说是“明面上”的错误,还有一种“暗藏的”的,严格说来甚至不应由译者负责的差错,即原著在书写、誊抄和排版过程中因一时失察而遗留的讹误。【注:对这类错误麦尔维尔本人可能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他的书法很差,而且“单词的拼写糟糕了一辈子”,1839年第一次乘船出海前往英国时,在船上登记的名字被写成了Norman Melville,估计就是他糟糕书法造成的结果。See Andrew Delbanco, p.25, p.28.】以48章中三副弗拉斯克与水手阿基之间的一段对话为例:

“Lay back!” [Flask] addressing hiscrew. “There!- there!- there again! Thereshe blows right ahead, boys!- layback!”

“Never heed yonder yellows boys, Archy.”

“Oh, I don’t mind’em, sir,” said Archy…

中间由笔者下划线的一句,显然还是弗拉斯克说的话,应归入上节;并且,在1851年英国版的《白鲸》中,本已被改正过来了。【注:Melville. Moby-Dick. Ed. Harrison Hayford and Hershel Parker. New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67: 481. 在以英国版三卷本《白鲸》为底本的1907年版“人人文库”本《白鲸》中,同一句话便被并入了上节,可证;见Moby Dick; or the Whale. J. M. Dent & Sons Ltd., 1907 (reprinted 1925): 190.】但是,如67年诺顿版《白鲸》编者在书后作为“编校记”的《文本:历史、异文和校订》一文中所说,后来新出版的各种版本的《白鲸》的编者,普遍误以为“只有美国初版的《白鲸》”,才“具有文本的权威性”,【注:See Moby-Dick. Ed. Harrison Hayford and Hershel Parker, P.476.】因而在这一部分,也多依从该版,将其单列成段。【注:1950年兰登书屋“现代文库”本《白鲸》(217页)和The Bobbs-Merrill Company 1964年版《白鲸》(292页)即如此处理,把这句话单列为一段。】于是,中文译本,也各依其所据的原著版本,有的单列为一段(如曹庸、罗山川、卢匡译本),有的将其归入上节(如成时译本)。还有一种情况,是英国和美国初版的《白鲸》都出了错。如同一章中,有一处误把斯塔布写作三副,对于这样明显的笔误,67年诺顿版《白鲸》的处理方式,是直接在正文中将其改正为“二副”,同时在“编校记”中做出说明。【注:See Moby-Dick. Ed. Harrison Hayford and Hershel Parker, p.191, p.493.笔者读到过的多个版本英文《白鲸》中,直接在正文里改为二副的极少,多数仍写为三副。】此处中译本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有的译为三副(曹庸:311),有的直接写为二副(卢匡:268;成时:240),还有的是在正文中译为三副,然后加注澄清(罗山川:253)。在原著正文有误的情况下,译者无论是根据前后文自行做出了正确的判断,或是从原书的“编校说明”中找到依据,从而改正了错误,都说明有足够的敏锐和细心,值得肯定。

但是,对原文进行修订,要慎之又慎,因为,由于年代的变迁,专业知识领域的差异,被编者或译者认定有错的字句,也可能只是较为罕僻的表达方式,或者于典有稽,并非真就错了。甚至研究《白鲸》版本最具权威的Harrison Hayford和Hershel Parker在这方面也栽过跟头。94章有一句话,前文已经引过:“In thoughts of the visionsof the night, I saw long rows of angels in paradise, each with his hands in ajar of spermaceti”;Hayford和Parker认为,麦尔维尔最初想写的是“In thoughts of the night”,临时又改为“In visions of the night”,之后却忘了把前面的“thoughts of”划掉,导致出现了“In thoughts of the visions of the night”这样让人困惑的表达方式,于是便在他们编订的67年诺顿版《白鲸》正文中改为“In visions of the night”。【注:Melville. Moby-Dick. Ed. Harrison Hayford and Hershel Parker, p.349; p.493.】然而,据另一研究麦尔维尔的学者John Bryant的说法,诺顿版《白鲸》发行之后,“有读者来信称,同样的表达方式,在《圣经》中有先例可援,于是在同由他们编辑的1988年西北大学·纽伯利版《白鲸》中,又原样改回‘In thoughts of the visions of the night’”。【注:John Bryant. The Fluid Text: A Theory of Revision and Editing for Book and Screen. Ann Arbor: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2002: 33. 原文语出英译圣经《约伯记》4章13节:“In thoughts from the visions ofthe night, when deep sleep falleth on men”。文字略有出入。中文译为:“在思念夜中异象之间,世人沉睡的时候”。这一事件显然对Hayford和Parker影响很大,促使他们在编订西北大学·纽伯利版《白鲸》时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对正文的修订变得慎之又慎,甚至连48章中关于斯塔布的身份的错误,都未再直接改正,重又写为“三副”。】

在中文译本中,也有类似的例子:译者以为是原文书写错误,结果把本来无错的地方改错了。还是在60章,作者描述捕鲸艇时写道:小艇的船板很薄,只有半英寸厚(one half-inch);中译本大多译成了“一英寸半”或者“一吋半”。其实,“one half”或者“a half”是一半或者半个的意思,“one and a half”才表示一个半。即使不了解这一点,本来也不至于译错,因为就在三个段落之后,作者再次提及船板的厚度,这次用的是“half-inch”,曹庸、罗山川、卢匡的译本此处都照译为半英寸或半吋,尽管使前后文出现矛盾,至少这后一处算是译对了。成时显然更为细心,他留意到了前后的差别,可惜,他没有能够依据后文对前面的误译进行更正,反而根据自己对“one half-inch”的错误理解,判定后一处的“half-inch”属笔误,直接在译文中将其改为“一吋半”,结果跟其他译者相比,反倒多错了一处。或许,真如Bryant书中所言,无论编校或是翻译,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还是不要去改动麦尔维尔的文字为好”。【注:John Bryant: 33.】

使校订甚至翻译工作变得更为复杂和艰难的是,麦尔维尔对词汇的使用非常“灵活”,有时甚至会故意“误用”,以表达某些特殊的含义。现试举两例。124章“罗盘针”中,作者主要讲述的是,因雷电天气,船上的罗盘针被消磁,失去了作用,捕鲸船在其引导下,选择了错误的航向,与目的地背道而驰。亚哈发现后,气极叹道:昨天我刚砸毁了象限仪,“and to-day the compasses would feign have wrecked me”。其中的“feign”一词,是伪装、造假的意思,属动词,用在这里于语法不合;67年诺顿版《白鲸》,便在文中径直将“feign”改成了“fain”,【注:Melville. Moby-Dick. Ed. Harrison Hayford and Hershel Parker, p.425;p.496. 在西北大学·纽伯利版《白鲸》中,又将其改回为“feign”。】如此一来,“fain”与“would”联用,构成副词短语,表示意愿,从语法角度而言就无误了。但是,结合上下文,我们可以判断出,作者此处很可能取的是“feign”一词的“意”——罗盘针也来骗人——同时借它的“音”,这样就做到了一词二用,既不会造成理解的障碍,又丰富了含义。如果把“feign”修订为“fain”,或者只译为“恨不能把我毁了”(成时:529),就损害了原意;译为“装模作样来毁我”(曹庸:725),则较可取。

另一个因作者的语言游戏导致误译的例子,出现在36章“后甲板”中。在这一章,船长亚哈和大副斯达巴克之间有一段非常重要的对话,关乎亚哈复仇的深层动机。亚哈认为,一切可见的东西都不过是表象,是“纸糊的面具”,但在这“不具备理性的面具”后面,也许隐藏着拥有理性的恶意;被表象所困的“囚徒”,要向那恶意复仇,必须先刺穿面具;因此,不论白鲸是“受指使的”(agent)面具,或者本身就是主使(principal),他都要杀死它;“即使是太阳侮辱了我,我也要向它刺出标枪;太阳怎么对我,我就可以怎么对它”:“since there is ever a sort of fair play herein, jealousy presiding over all creations”。曹庸把引号中的英文部分译为:“自从世上有一种光明正大的竞争以来,妒忌一直在主宰天地万物”(曹庸:229);成时译为:“自从世上存在着一种公道以来,嫉妒就主宰着所有的人和物”(成时:181)。“since”译为自从,显然是错的,它表示的是原因;此外,“公平”和“妒忌”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译成“妒忌”,会使读者莫名其妙。Hayford和Parker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在诺顿版《白鲸》的“编校记”中,他们指出,“jealousy”或者是“jealously”之误。的确,这样一来,原文的意思马上就变得显豁明白了;因为“jealously”除能表示“嫉妒”之外,还有“警惕”与“严加防范”之意。所以这句话的大体意思应该是:因为在这方面,自有一种公道,警觉地监察着世上万物。“jealously”或“jealous”的这一用法读者应该并不陌生。在培根广为传颂的《论结婚与独身》一文中,有如下句子:“It is one of the best bonds, both of chastity and obedience, in thewife, if she think her husband wise; which she will never do, if she find him jealous”。说的是丈夫“看”得越严,“盯”得越近,老婆越不“老实”。【注:当然,培根话里有话:如果不加防范,会发生什么,自可想见;所谓“明智”(wise),不过是睁一眼闭一眼罢了。】在《白鲸》112章中,写到众位水手都拿了东西来找铁匠修理,围着他,“紧盯着”(jealously watching)他的每一个动作,其中“jealously”取的也是这一层词义,并无嫉妒的意思——铁匠因酗酒冻掉了脚趾头,是个跛子,根本没有让人妒忌的资格。【注:“jealously”可作警惕解,还有一个更清楚明白的例子,出现在爱默生的《梭罗》一文中:“He loved Nature so well, was so happy in her solitude, that hebecame very jealous of cities and the sad work which their refinements and artifices made with man and his dwelling”;显然,这里的意思是说梭罗对于破坏环境的市镇心存警惕,完全与嫉妒无涉。】但是,笔者认为,我们却不能把出现在36章的“jealousy”一词,简单地看成笔误。首先,从语法角度而言,“jealousy”是名词,“presiding”属分词,构成片语,是说得通的;更重要的是,很有可能作者写到这里时,笔锋一转,故意少写了一个字母,把副词“jealously”换成名词“jealousy”,顺便和世界开个玩笑:世间万物,莫不受制于嫉妒!从实际效果看,可谓一语双关,一箭双雕。也许正是考虑到“jealousy”用在此处不无道理,所以Hayford和Parker在他们的67年诺顿版《白鲸》中,才只是在“编校记”里做出提示,并没有直接于正文中做出改动。在翻译的时候,如果两重意思不能兼得,则应该取其主要的含义,译为“监察”、“督管”,舍掉次要的“妒忌”之意;或者通过加注予以补充说明。可惜中文译者普遍舍本逐末,译成了“嫉妒”或“妒忌”;这算是别一种的“因词而害意”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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