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有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最新版国家电网电力安全规程?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版国家电网电力安全规程(南方电网电力安全规程分享)

最新版国家电网电力安全规程

前面我们已经学习有关工作票组织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将学习一下保证安全的一系列技术措施,其中包括有停电、验电、接地和挂牌装遮拦,十个规定动作中的“四措”的相关内容,那么我们就来详细学习一下这部分安规的内容。7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7.1 一般要求

7.1.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有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7.1.2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执行,并应有监护人在场。

7.2 停电7.2.1 一般要求

7.2.1.1 检修设备停电,包括以下措施:

a) 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应视为带电设备。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或只经换流器闭锁隔离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b) 拉开隔离开关,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使停电设备的各端有明显的断开点。无明显断开点的,应有能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无明显断开点且无电气、机械等指示时,应断开上一级电源。

c) 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其各侧断开。

7.2.1.2 对停电设备的操动机构或部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a) 可直接在地面操作的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操动机构应加锁,有条件的隔离开关宜加检修隔离锁。

b) 不能直接在地面操作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应在操作部位悬挂标示牌。

c) 对跌落式熔断器熔管,应摘下或在操作部位悬挂标示牌。

7.2.2 厂站设备停电

7.2.2.1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厂站设备应停电:

a) 需要停电检修的设备。

b) 人员工作中与 10kV 及以下带电设备的距离大于 0.35m 小于0.7m,同时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栏等措施的。

c) 人员工作中与 35kV(20kV)带电设备的距离大于 0.6m 小于1.0m,同时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栏等措施的。

d) 除 b)、c)情况外,其他与作业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 1 对作业安全距离的规定,同时无其他可靠安全措施的。

e) 有可能向检修设备反送电的设备。

f) 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7.2.2.2 应断开停电设备各侧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控制电源和合闸能源,闭锁隔离开关的操动机构。对不能做到与电源完全拉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一次连接。

7.2.2.3 高压开关柜的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高压开关柜相邻间隔没有可靠隔离的,工作时应同时停电。电气设备直接连接在母线或引线上的,设备检修时应将母线或引线停电。

7.2.3 高压线路停电

7.2.3.1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高压线路应停电:

a)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时,人体或材料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小于表 1 规定的作业安全距离,同时无其他可靠安全措施的。

b)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架空线路的工作时,人体或材料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小于表 16 的规定,同时无其他可靠安全措施的。

c) 电缆线路及附属设备检修或试验工作需线路停电的。

d) 可能向工作地点反送电的线路或设备。

e) 其他需要停电的线路或设备。

7.2.3.2 线路停电工作前,应采取以下停电措施:

a) 断开厂站和用户设备等的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b) 断开工作线路上需要操作的各端(含分支)断路器、隔离开关和熔断器。

c) 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塔架设线路(包括用户线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和熔断器。

d) 断开可能反送电的低压电源断路器、隔离开关和熔断器。

e) 高压配电线路上对无法通过设备操作使得检修线路、设备与电源之间有明显断开点的,可采取带电作业方式拆除其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且未接地的高压配电线路或设备上工作。

f) 两台及以上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共用一个接地引下线时,其中任一台配电变压器停电检修,其他配电变压器也应停电。

7.2.4 低压配电网停电

7.2.4.1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低压配电网应停电:

a) 检修的低压配电线路或设备。

b) 危及线路停电作业安全且不能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或同杆塔架设线路。

c) 工作地段内有可能反送电的各分支线。

d) 其他需要停电的低压配电线路或设备。

7.2.4.2 低压配电网停电工作前,应采取以下停电措施:断开所有可能来电的电源(包括解开电源侧和用户侧连接线),对工作中有可能触碰的相邻带电线路、设备应采取停电或绝缘遮蔽措施。

7.3 验电

7.3.1 在停电的电气设备上接地(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前,应先验电,验明电气设备确无电压。高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7.3.2 验电前,应先在相应电压的带电设备上确证验电器良好,后立即在停电设备上实施验电。无法在带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7.3.3 直接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在设备的预接地处逐相(直流线路逐极)验电。

7.3.4 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保证绝缘棒的有效绝缘长度符合表 3 的规定,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应超过护环。

7.3.5 验电时人体与被验电设备的距离应大于表 1 的作业安全距离。7.3.6 雨雪天气时不应使用常规验电器进行室外直接验电,可采用雨雪型验电器验电。

7.3.7 以下情况可采用间接验电:

a) 在恶劣气象条件时的户外设备。

b) 厂站内 330kV 及以上的电气设备。

c) 其他无法直接验电的设备。

7.3.8 间接验电时,应有两个及以上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的指示且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无电;但如果任一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注: 间接验电即通过设备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指示的变化来判断。

7.3.9 对高压直流线路和 330kV 及以上的交流线路,可使用合格的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根据有无放电声和火花的方式,判断线路是否有电。

7.3.10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同一横担多回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近侧、后验远侧。禁止作业人员越过未经验电、接地的线路对上层、远侧线路验电。

7.3.11 线路中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其组合时,应在其两侧分别验电。

7.3.12 低压配电网设备停电后,检修或装表接电前,应在与停电检修部位或表计电气上直接相连的可验电部位验电。

7.4 接地7.4.1 一般要求

7.4.1.1 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

7.4.1.2 装拆接地线应有人监护。

7.4.1.3 人体不应碰触未接地的导线。

7.4.1.4 工作地段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线路,需要接触或接近停电线路的导线工作时,应装设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

7.4.1.5 装设接地线、个人保安线时,应先装接地端,后装导体(线)端,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7.4.1.6 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7.4.1.7 装拆接地线导体端应使用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带接地线拆设备接头时,应采取防止接地线脱落的措施。

7.4.1.8 在厂站、高压配电线路和低压配电网装拆接地线时,应戴绝缘手套。

7.4.1.9 不应采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

7.4.1.10 作业现场装设的工作接地线应列入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确认所有工作接地线均已装设完成后,方可开工。若线路工作中使用分组派工单分组工作时,每个分组各自工作接地线均已装设完成,经工作负责人核实同意后,该分组可开始工作。

7.4.1.11 工作人员不应擅自变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线位置。如需变

更,厂站工作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线路工作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变更情况。

7.4.1.12 成套接地线应由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 25mm2,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

7.4.1.13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应一致。

7.4.1.14 已装设的接地线发生摆动,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7.4.1.15 作业人员应在接地线的保护范围内作业。禁止在无接地线或接地线装设不齐全的情况下进行停电检修作业。

7.4.1.16 厂站设备、高压配电线路、低压配电网接地时,接地线应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在高压输电线路杆塔或横担接地良好的条件下装设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时,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可单独或合并后接到杆塔上。

7.4.2 厂站设备接地

7.4.2.1 装、拆接地线时,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代清楚。

7.4.2.2 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多次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7.4.2.3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侧,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

7.4.2.4 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接地线数量。检修 10m 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

7.4.2.5 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停电检修,工作地点在厂站接地点外侧,应在线路侧装设接地线。

7.4.2.6 工作人员不应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高压回路上,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方能开始进行的工作,应征得运行人员或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7.4.2.7 接地线、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应连有断路器或熔断器。

7.4.2.8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或断路器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厂站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

7.4.2.9 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应刮去这些地点的油漆,并划有黑色标记。

7.4.2.10 厂站线路侧设备上的停电作业,对侧线路(及有关支线)应接地。

7.4.3 电力线路接地

7.4.3.1 杆塔接地电阻和接地通道应良好,杆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

7.4.3.2 绝缘导线的接地线应装设在验电接地环上或裸露的导电部分。

7.4.3.3 无接地引下线的杆塔,可采用临时接地体。临时接地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 190mm2(如φ 16mm 圆钢)、埋深不应小于 0.6m。对于土壤电阻率较高地区,应采取增加接地体根数、长度、截面积或埋地深度等措施改善接地电阻。

7.4.3.4 线路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应遵守以下规定:

a) 工作地段各端以及可能送电到检修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都应装设接地线。

b) 直流接地极线路上的作业点两端应装设接地线。

c) 配合停电的线路,可只在工作地点附近装设一处接地线。

7.4.3.5 工作中,需要断开耐张杆塔引线(连接线)或拉开断路器、隔离开关时,应先在其两侧装设接地线。

7.4.3.6 在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上装设接地线时,应先装低压、后装高压,先装下层、后装上层,先装近侧、后装远侧。不应越过未经接地的线路对上层、远侧线路验电接地。拆除时次序相反。

7.4.3.7 在同杆塔多回路部分线路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时,应采取防止接地线摆动的措施,并满足表 1 对作业安全距离的规定。

7.4.3.8 当验明检修的低压配电网确已无电压后,至少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防止反送电:

a) 所有相线和零线接地并短路。

b) 绝缘遮蔽。

c) 在断开点加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现场确实无法加锁的,应在断开点派专人现场看守。

7.4.3.9 线路工作装拆接地线时应填写《线路工作接地线使用登记管理表》(见附录 E),并作为工作票的附件保存。

7.4.4 个人保安线

7.4.4.1 个人保安线应在杆塔上接触或接近导线的作业开始前装设,作业结束且人体脱离导线后拆除。

7.4.4.2 个人保安线应使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且应带有绝缘手柄或绝缘部件。

7.4.4.3 在工作地段有感应电伤害风险时,应在作业地点装设个人保安线。

7.4.4.4 在 110kV 及以上线路上工作使用个人保安线时,可在工作相(极)装设单根个人保安线。

7.4.4.5 禁止用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

7.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7.5.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以下情况,应悬挂相应的标示牌:

a) 厂站工作时的隔离开关或断路器操作把手、电压互感器低压侧空气开关(熔断器)操作处,应悬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b) 线路工作时,厂站侧或线路上的隔离开关或断路器的操作把手、电压互感器低压侧空气开关(熔断器)操作处、配电机构箱的操作把手及跌落式熔断器的操作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c) 通过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操作的隔离开关或断路器,在其监控显示屏上的相应操作处,应设置相应标示。

7.5.2 部分停电的工作,距离小于表 1 规定的非作业安全距离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表 1 对作业安全距离的规定(10kV 及以下为 0.35m,20kV 及 35kV 为 0.6m)。临时遮栏应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35kV 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可用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的绝缘隔板代替临时遮拦。

7.5.3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时,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侧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栏(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栏(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7.5.4 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不应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7.5.5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时,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遮栏,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朝向里面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遮栏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标示牌。

7.5.6 若厂站大部分设备全停,但还留有个别设备带电,应在带电设备处四周装设遮栏,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朝向外面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作业点必要时可局部装设遮栏,并悬挂“在此工作”标志牌。

7.5.7 在工作地点或检修的电气设备应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

7.5.8 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此项标示牌在值班人员的监护下,由工作人员悬挂。在工作人员上下的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7.5.9 工作人员不应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不应越过遮栏(围栏)工作。因工作原因必须短时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进行,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7.5.10 低压开关(熔丝)拉开(取下)后,应在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7.5.11 标示牌式样见附录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