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在古代,不孝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孝经·五刑》中写道,“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在隋唐律中,不孝被列属“十恶”范畴。此后,宋、元、明、清各个朝代都一一沿袭。那么,不孝罪主要涉及哪些行为呢?
图片来自网络
据《唐律·名例》的规定,不孝罪包括:“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供养有缺;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意思是说,检举告发祖父母、父母犯罪行为的;骂祖父母、父母的;背地里诅骂祖父母、父母的;祖父母、父母生存期间自己另立户口、私攒钱财的;对祖父母、父母不尽最人能力奉养,使其得不到生活满足的;父母丧事期间自己娶妻或出嫁的,父母丧事期间听音乐、看戏的;父母丧事期间脱掉丧服穿红挂绿的;隐匿祖父母、父母死亡消息,不发讣告、不举办丧事的;祖父母、父母未死谎报死亡的。
上述十种情况,都属于不孝的犯罪行为,都应受到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