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是什么意思(劳动者请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时)(1)

编者按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2017年,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尊法守法·携手筑梦”为主题,分别会同教育部和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开展了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和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行动启动以来,共计服务农民工近1100万人次,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5.7亿元。近日,工人日报-中工网联合全总法律工作部开设“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在行动”栏目,旨在介绍一些地方为农民工开展法治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的探索和做法,通过分享、剖析典型案件的办理经验,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大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实现体面劳动。敬请关注。

近年来,劳动者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积极行动起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仍有一些劳动者因欠缺法律知识而出现“不会维权”或“任性维权”的情况。实践中,劳动合同订立往往是劳动者所面临的第一道维权关口,因未订立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二倍工资问题是劳动纠纷案件中常见的争议焦点。希望通过下面的案例解析,能够帮助广大劳动者准确理解二倍工资计算及支付的相关问题,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2日,职工李某进入上海某公司从事3D设计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7000元加业务提成构成。李某在工作数日后,多次提出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企业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4月15日,李某以企业拒绝发放正常工作业务提成以及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辞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李某来到上海市崇明区职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崇明区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指派签约合作律师为李某提供法律援助。在律师的帮助下,李某向崇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同时援助律师积极与企业进行协商。

【处理结果】

经崇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企业同意向李某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1万元。

【分析点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但在实践中仍有不少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该义务。例如,有的企业在招聘时仅与劳动者口头约定试用期并以为试用期过后双方认为合适就签订劳动合同,认为不合适就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殊不知,用人单位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简单地说,在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当天,单位就应当主动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订立,则最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假如超出了一个月的“宽限期”,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本案中,李某与企业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由于企业既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时,也没有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李某有权获得二倍工资。

劳动者在请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时,还应当了解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最长期间是多少?结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及第十四条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二倍工资的最长期间为“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11个月。当然,在被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仍然享有要求用人单位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是是否受劳动仲裁时效的限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关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请求也受此规定约束,这就提醒大家应当敏锐地意识到自身的权利是否已经受到侵害,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三是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在实践中,二倍工资计算基数的判断标准,通常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为依据,如果无法核实工资标准,也可以双方认可的实发工资数额作为依据,不应当包含年终奖金等一次性偶然奖励和补贴。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其立法目的在于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对于劳动者来说,书面劳动合同既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书,也是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直接依据,因此广大劳动者在遇到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理性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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