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

新建楼房怎么办房产证(新建商品房手机即可办房证)(1)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高云浩

新建楼房怎么办房产证(新建商品房手机即可办房证)(2)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洪分中心主任宋雷

新建楼房怎么办房产证(新建商品房手机即可办房证)(3)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管理部部长助理李亚男

新建楼房怎么办房产证(新建商品房手机即可办房证)(4)

新建楼房怎么办房产证(新建商品房手机即可办房证)(5)

新建楼房怎么办房产证(新建商品房手机即可办房证)(6)

市民在操作自助打证机打印不动产权证。

核心提示

11月9日,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不动产登记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高云浩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洪分中心主任

宋雷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管理部部长助理李亚男

不动产登记最新便民举措

新建商品房手机即可办证

购房人通过手机App申请登记,全程“零纸质材料”,身份信息、买卖合同信息、缴税信息等全部通过数据共享进行核实,核实验证通过后即自动审批登簿,全程仅需5分钟。通过手机办理完毕并在线缴纳登记费后,购房人可就近前往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分中心自助打印产权证书。这解决了过去百姓要到分中心办事大厅现场排队填表、缴费、领证等环节多、耗时长,十分不便的问题。

二手住宅交易“即时办、全城办、水电气联办”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全市各分中心开展了二手住宅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转移登记网上缴费及自助打证工作。在此基础上,二手住宅交易全部实现了即时办结和全城通办。

买卖双方在办理二手住宅交易时,可同时申请办理水电气过户业务,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相关信息推送到水电气管理部门,购房人领取不动产证书的同时,一站式实现水、电、气同步完成过户。

部分业务实现即时办结、全城通办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合登记窗口,实行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等诸多改革举措,多次压缩工作时限,实现全部不动产登记业务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新建商品房办证、解遗房屋办证、二手房过户、抵押注销、补换证业务均已实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同时,实行新建商品房办证、二手房过户、变更、更正、补换证等业务全城通办。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启用

以往商品房按揭贷款业务由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贷通过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并领取登记证明,大约需要3个工作日的时间。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后,金融机构可通过网上申请抵押登记,系统自动审批登簿并在银行系统终端即时生成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登记证照,工作时限也从原来的3个工作日变为即时办结。生成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与纸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面提供“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服务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沈阳政务服务”网站和App中开通了“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服务,市民足不出户即可通过手机、电脑在线查询房屋信息,开具“不动产信息查询表”“无房证明”和“登记簿证明”等,不用再到窗口查询,提升了查询工作质量和效率。

网上打印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表”“无房证明”和“登记簿证明”,经沈阳市电子证照库加盖“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电子)”,与档案查询窗口、自助查询终端设备纸版查询结果效力相同。金融机构、教育部门、中介机构、公证机构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可直接利用该查询结果,满足查询申请人在不动产买卖、租赁、抵押贷款、子女入学、房产公证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需要等方面的查档需求。

重点关注

商品房转移登记网上办理流程

App登录注册

1.微信关注“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点击下方“办事大厅”;

2.进入办事大厅主界面,点击“个人中心”;

3.登录后,点击“立即注册”,完成注册信息。

在线申请

1.注册完成后,返回登录页面,点击“在线申请”;

2.点击进入“商品房转移登记”;

3.点击合同号的下拉菜单,选择要办理登记的商品房合同号;

4.选择合同号后,页面显示要办理的不动产信息,请核对当前信息,

准确无误后选择下一步;

5.填写询问笔录,填写完毕,点击进入下一步;

6.点击生成申请书后,再进入下一步;

7.登记业务申请成功,系统产生自助打证的条形码。

缴纳登记费

1.点击主页,进入“我的缴费”;

2.选择需要交费的登记业务,进行缴费;

3.缴费成功后,可就近前往任意不动产分中心,持条形码通过自助打证机打印不动产权证书。

查询办理情况

进入个人中心,可查询进度及打证码。

新建商品房产权证手机办理流程

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开发商已经与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且房屋的共有方式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可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或“沈阳政务服务”App申请办证。

微信操作流程

微信关注“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点击“办事大厅”,进入办事大厅主页面后,点击“个人中心”,登录后点击“立即注册”,完成注册信息;

返回登录页面,点击“在线申请”,进入“商品房转移登记”,点击合同号的下拉菜单,选择要办理登记的商品房合同号,选择合同号后,页面显示要办理的不动产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选择下一步;

填写询问笔录后,点击进入下一步;

点击生成申请书后,再进入下一步;

登记业务申请成功,系统产生自助打证条形码;

点击主页,进入“我的缴费”,选择需要交费的登记业务,进行缴费;

缴费成功后,买房人可到已设置自助打证机的园区或就近前往任意不动产分中心,持条形码通过自助打证机打印不动产权证书。同时通过短信推送不动产权证书的电子证照,可自行下载保存。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于海、记者 徐佳婷/文 主任记者 李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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