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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的死还影响了向秀(请移步《魏晋风度——他,向万古走去》)
向秀是个非常恬淡的人,和嵇康、吕安都是最好的朋友,帮嵇康打铁,同吕安浇菜园,都是他最愿意干的事。而两个朋友却同时上了法场,连阮籍都写了劝进表,向秀也不得不去向司马昭报道。
司马昭说:我听说阁下有箕山之志,怎么也来这里了呢?
箕山之志——许由是上古帝尧时代的高士,帝尧想把帝位禅让给他,许由认为这是对他的许由认为这是对他的羞辱,就跑到箕山隐居。后来尧帝让他去做九州长官,他跑到颖水边洗耳朵,因为被这些世俗的混言浊语污染了。这时候,巢父牵牛从河边路过,听这事后撇一笑,说:“你若真的是隐士,自己悄悄地呆在山里,谁又会知道你呢?像你这样,搞得满城风雨,连天子都知道你的名声,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隐士?”一边牵着自己的牛往河上游走去,一边说:“我的牛要到上游去喝水,可别让你洗耳朵的水脏了我的牛!”。
司马昭用这个典故刺挠向秀,向秀回答说:巢父、许由都是拘谨小心的人,认为自己还没能达到帝尧的要求。
这个回答让司马昭非常满意。其实,司马昭要的就是他的一个态度。好显示给天下看,他是周公,天下归心。
向秀的政治表态过了关以后,立刻作《思旧赋》以纪念两位屈死的朋友。
《晋书》辑录了全文:“余与嵇康、吕安居止接近,其人并有不羁之才,嵇意远而疏,吕心旷而放,其后并以事见法。嵇博综伎艺,于丝竹特妙,临当就命,顾视日影,索琴而弹之。逝将西迈,经其旧庐。于时日薄虞泉,寒冰凄然。邻人有吹笛者,发声寥亮。追想曩昔游宴之好,感音而叹,故作赋曰: 将命适于远京兮,遂旋反以北徂。济黄河以泛舟兮,经山阳之旧居。瞻旷野之萧条兮,息余驾乎城隅。践二子之遗迹兮,历穷巷之空庐。叹《黍离》之愍周兮,悲《麦秀》于殷墟。惟追昔以怀今兮,心徘徊以踌躇。栋宇在而弗毁兮,形神逝其焉如。昔李斯之受罪兮,叹黄犬而长吟。悼嵇生之永辞兮,顾日影而弹琴。托运遇于领会兮,寄余命于寸阴。听鸣笛之慷慨兮,妙声绝而复寻。伫驾言其将迈兮,故援翰以写心。”
对于好文章还是不翻译了,用大白话一白话,再好的文章也没味儿了。我的体会是,读文言文尽可能多读,读出声,多读几遍自然就懂了。
鲁迅曾经说过:“青年时期读向子期《思旧赋》,很怪他为什么只有寥寥的几行,刚开头却又煞了尾,然而,现在我懂了。”
向秀在老友的故居前,对着长长的影子鼓琴,希望老友能够听到。也只有老友能够领会,我苟且偷生的苦心。
向秀的苦心就是要重注《庄子》。这件事没有完成,向秀只能“寄余命于寸阴”。
当时的风气是把《老》《庄》奉为至典。可是庄子的著作非常难懂,很多人都在作注释,社会上流传诸多版本,向秀认为都解释得不对,都是在根据自己的主观臆测评注,根本代表不了庄子的意见。所以,他要完成这项工作。
刚开始的时候,嵇康还活着,嵇康说,你这是挑了一件费力不讨好的活干。庄子的玄言妙喻,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弄不好,不但曲解了庄子,还败坏了别人读《庄子》的乐趣。
向秀也不多说什么,回去下了一番功夫,写出几章拿给嵇康看。嵇康一看,大吃一惊,觉得忽然对《庄子》融汇贯通了。
向秀对嵇康主张的“越名教而任自然”也不太认同,他觉得名教就是自然,真理是自然而然摆在那里的。他力图从理论上解决自然与名教的矛盾,主张儒道互补,宣扬儒道为一。
向秀在对《庄子·逍遥游》中关于大鹏与小鸟的描述,有着自己特殊的感悟。在这两个反差巨大的意象中,他发现了本质的平等:逍遥是生命存在的最佳境界,而逍遥又是本性的满足,如果满足了自己的本性,那么逍遥本身是没有任何差异的,犹如在金床上或木床上,睡着后的感觉都一样。从这个角度看,只要适合自己的本性而自我满足,那么不仅小人物与大人物,即使圣人与凡人,其逍遥也是没有差别的。
遗憾的是余下《秋水》、《至乐》两篇还没有完成,向秀就去世了。
最好的朋友都不在了,向秀只能把书稿交给儿子保存。玄学大家郭象来向家,向秀的儿子就把书稿出示给这位名士。郭象一看,忽然感觉豁然开朗,把书稿借走,随即完成了他自己的理论体系。郭象以《庄子注》成为玄学大师,主张“名教即自然”,影响颇大。但郭象没给任何人说过他看过向秀的书稿,直到后来向秀的书稿出版,人们一看,两者相同的太多了,不免议论纷纷,一一对照。
郭象究竟是不是剽窃了向秀的著作,至今还是一个学界争论不休的公案。
逍遥游——向秀注《庄子》
向秀为什么不把书稿交给竹林七贤的另外同道保存出版呢?原因是,不可靠。
刘伶是个醉鬼,真正的醉鬼。“身长六尺,容貌甚陋。放情肆志,常以细宇宙齐万物为心。……不以家产有无介意。”
他的本事很大,训练了两只鹿给拉车。他躺在车上,抱着酒坛子,一边走一边喝。还让家人扛把锄头跟在后边,说,随便走,我喝死在哪里就把我埋在哪里。
妻子看他一天到晚总是醉得不成样子,就把酒藏了起来。劝他说,你真的不能再喝了,酒不是好东西,非喝死才改吗?还是尽早戒了吧。
看到妻子珠泪涟涟,刘伶也不忍心,说,好,我今天就做。你把酒肉摆到供案上,我对着鬼神发誓。
听他答应痛改前非,妻子转哀为喜,立刻按要求把酒肉摆好。刘伶对着鬼神起誓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兒之言,慎不可听。”说毕,把酒肉抢过来,又喝了一个酩酊大醉。
刘伶算是把老庄的“无为之化”掌握到家了。做过建威参军的他有一次在街上和人争斗,人家一看这么个醉鬼根本没法说理,举拳就打。刘伶这时候不醉了,说,“你看我这小身板和鸡肋差不多,怎么能挨得了您的尊拳?”说得那人大笑而去。
刘伶相貌丑陋,沉默寡言,能在以相貌和口才为第一要务的魏晋时代位列名士,真可谓异军突起,难得的珍品,和竹林七贤的另一位名士阮咸成为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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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咸是阮籍的侄儿,人长得非常漂亮,行事处处以乃叔为摹本。
他的叔叔爱喝酒,他比其叔更高,不但和人一起喝酒,还和猪一起喝酒。史书记载,阮家的人没有不好喝酒的,而且经常全家族的人聚在一起喝酒。大概在家风影响下,阮家的猪也都爱喝酒。一次聚会时,一群猪突然跑了进来,和主人抢酒喝。当下大乱,大家都跳起来,大声吆喝,连踢加踹,把猪赶跑了。一阵大乱之后,独独不见了阮咸。众人以为他嫌猪脏,跑到楼上换衣服去了。打发人去把他叫回来。
那人去了半天,忽然急匆匆跑回来,而且还有意压制着自己的脚步,唯恐弄出声音来。还离得好远就急忙竖起食指放在嘴边,示意大家噤声。然后带领众人小心翼翼的上楼。
到了楼上,只见阮咸屁股撅得老高,头拱在地上。干嘛呢,原来是把一盆酒放在地上,正在喝酒呢,而他的对面,还有一头小猪,也采用同样的姿势,长嘴伸进盆里。哥儿俩正喝得痛快呢。
大家说,猪正在分享你的美酒呢,还不赶开它。
阮咸说:天地生了万物原是没有贵贱之分的,能和你们一起喝酒,为什么就不能和猪一起喝呢?
这一说,众兄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反而都称赞阮咸的旷达。
阮家是个大家族,生活也不都在一条平均线上,富裕的都住北边,没钱的都住南边。那时候有个风俗,每到七月七日,就把家中的衣服都取出来,拿到太阳下暴晒一日。由于家家都如此,时间一长,这种风俗变了味。变成了炫耀。有钱人家就把绫罗绸缎都摆出来,显得花团锦簇。没有这么多绫罗绸缎的人便不好意思的跟风了。所以,到了七月七,北边总是如彩旗飘扬,南边静悄悄的,一片空旷。
阮咸是住在南边的,他看到北边的摆阔,很有些气愤。跑到家中,找出一条还没洗的大裤衩子,拿了一根竹竿,跑到空地上,高高地挂了起来。这幅情景,想想也真是好看。
路过的人看看南北两边这明显的对比,不禁觉得奇怪,问阮咸,你干嘛就晾一条大裤衩子呢。
阮咸说:“未能免俗,聊复尔耳!”这不是俗吗,我也是俗人啊,不能不表示一下啊。
阮籍喜欢看漂亮女子,而且在居丧期间喝酒吃肉。阮咸更要胜叔叔一筹。
他的母亲去世,他姑姑前来吊唁。姑姑带着一个随身的丫头,长得非常漂亮。阮咸看中了,“纵情越礼”,先把生米做成熟饭,把小姑娘占有了。再让姑姑把这个丫头给他。姑姑答应了,可是知道他母丧期间,是不能有这种事的,怕影响不好。临走,带着丫头一块走了。
阮咸知道了,也不管前来吊唁的宾客了,骑上一头骡子就去追。等追上,身穿一身重孝的阮咸,和那个丫头共骑一头骡子,招摇过市,回到家中。
这种行为就是在那个最讲究胡闹的年代,也让人觉得过分了。“论者甚非之。”
阮籍喜欢音乐,善鼓琴。阮咸也喜欢音乐,但他擅长弹琵琶。不过他所弹的琵琶与现今的琵琶不同,是一种有圆形共鸣箱、直杆、四弦有柱的乐器,即今民族乐器中的“阮咸”。
中书监荀勖主管礼乐等文化产业,还兼任国家乐团指挥,自然也精通音律。每当国家有重大庆典,演奏的曲子都是由荀勖校正的。当时大家都认为荀勖不对,是“暗解”,可是因为荀勖官大,又是个好打小报告的人,所以谁也不说。
只有阮咸不服气,就找荀勖辩论。
阮咸不仅琵琶弹得好,而且对音律把握得非常准确。大家都认为阮咸校正的才是“神解”。而荀勖也明白阮咸说的都是对的,所以更觉得下不来台。
阮家本是世家大族,阮咸的父亲做武都太守,阮咸本人长得又挺帅,刚参加工作时当散骑常侍,就是皇帝的仪仗队队员。某年山涛曾推举阮咸到吏部工作,晋武帝认为他忒不靠谱,没同意。所以阮咸一直在皇家仪仗队当散骑常侍。
小心眼的荀勖到晋武帝面前随便告了一状,就把阮咸贬了官赶出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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