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适边塞诗有哪些特点(高适燕歌行边塞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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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邢昉评诗

今天我们来谈谈高适的名篇《燕歌行》。

明代邢昉在《唐风定》里这样来评价此诗:

金戈铁马之声,有玉磬鸣球之节,非一意抒写以为悲壮也。

金戈铁马之声:指出《燕歌行》的题材是边塞诗,写的内容为征戍之事。

玉磬鸣球之节:这是在写阅读此诗的艺术感受。读《琵琶行》时,我们读到过“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诗句描摹出了琵琶声清脆、圆润、急促等特点。玉磬与玉盘敲击起来都有较清脆,但磬的形体更大,敲击声在清脆基础上则又增加了些许厚重。所以,《燕歌行》读起来朗朗上口,清脆而不失厚重。

非一意抒写以为悲壮:非一意,便是多意。《燕歌行》中所表达的情感很丰富,整体风格悲凉而又雄壮。

由这则评语,我们得出本课要探讨的主要内容:

以分析《燕歌行》所蕴含的复杂情感为主线,对诗句进行艺术感知与解读。另外,在分析本诗的同时,还会适当拓展,了解一些其他的边塞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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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读:边塞诗“第一大篇”

我认为,《燕歌行》这首诗主要包蕴了三种情感:其一,报国建功的豪情;其二,对无能将领的愤慨;其三,戍卒思妇的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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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国建功的豪情

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

短兵相接,血肉横飞。如果我们真地眼见这样的场景,多数人肯定是心惊胆战,因其血腥无比。奇怪的是,如此血腥的场面一旦写在《燕歌行》中,却令人莫名地感到豪迈。难道,杀伐令人如此痛快?

其实,杀伐具有两面性。唐军战士是我们的子弟兵,他们并非不爱和平。相反,正因为珍视和平,他们才不得已而进行正义的杀伐,而正义的杀伐很大程度上会令人忘其血腥。

如一首名叫《哥舒歌》的唐诗这样写:

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

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

哥舒:哥舒翰,唐朝边塞的大将。

窥牧马:偷偷过来放马的吐蕃人,指吐蕃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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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民族经常凭借着精湛的骑术骚扰边境,掠夺我们农耕民族的劳动果实。临洮在今天甘肃省的岷县,吐蕃军队越过岷县便会进入唐朝的主要产粮区了。正因为如此,临洮被当时人称为“吐蕃麦庄”。农民“汗滴禾下土”辛辛苦苦种出来的麦子,岂能容强盗不劳而获?所以,防卫边塞的哥舒翰将军被写进诗歌,大受赞誉。

事实上,中国历史上边塞发生的战争,多数都是汉人不得已而为之的自卫之战,都是仅为保护财产生命安全而进行的正义之战。

在这样的前提下,中国的边塞诗多高扬着保家卫国的爱国精神。三国时期曹植的《白马篇》便已经把这种情怀表达得淋漓尽致: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

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为了扫平边患,壮士们甘心置生死于度外。忘记父母妻子之一己私情,为国难奔赴战场,就如回家那样欣然。凛凛大丈夫!

所以,高适说为国杀敌是为了“死节”,死于为保卫国家的大节,而不仅是为了一己功勋。

“死节从来岂顾勋”一句,我觉得应该这样理解:难道仅仅是为了个人建立功勋?边塞诗人投身军营,自然是为了保家卫国。当然,建功立业之心也同样重要。

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

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就应该纵横沙场,建功立业。天子赐你颜面荣耀,因为你是纵横沙场平定边患的真汉子!

大唐是一个可以多途径成就功名的时代,社会的循环能力非常强。除了读书科举之外,边疆立功也是拜将封侯的重要途径。著名的边塞诗人岑参就曾嚷出自己的心愿:

丈夫三十未富贵,安能终日守笔砚。

(《银山碛(读如气)西馆》)

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

(《送李副使赴碛西官军》)

守笔砚:整日吟诗作赋,做一个文人。

要博得功名,就要投笔从戎,在边塞立下军功。

这样的描述,是在把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赤裸裸地说出来。其实,真正通过个人奋斗实现富且贵,不但无可厚非,还应该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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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适也曾在《塞下曲》中写下袒露心迹的诗句:

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

画图麒麟阁,入朝明光宫。

大笑向文士,一经何足穷。

古人昧此道,往往成老翁。

高适说,我的人生目标非常明确——出将入相、立功封侯。然而,获得成功需要艰辛的历程,需远赴万里边疆,需将生死置之度外。纵然如此,我还是嘲笑那些文士,他们只知道用毕生的精力来研读一部经书,白头到老依然庸碌无为。

高适绝不是一个纸上谈兵之人,事实上他真地通过军功拜将封侯了。在此,我们对高适的生平做一点介绍:

高适,唐代边塞诗代表诗人,与岑参并称“高岑”。

早年性格狂放,喜欢结交游侠,过着“混迹渔樵”落拓浪游的生活,并以建功立业自期。他在《别韦参军》一诗中说:

弹棋击筑白日晚,纵酒高歌杨柳春。

高适的好友杜甫曾说:

高生跨鞍马,有似幽并儿。

(《送高三十五书记》)

高适四十六岁才应试中第,任汴州封丘尉,三年后弃官而去。他在《封丘县》一诗中说:

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

高适不愿卑躬屈膝迎送长官,不愿在百姓面前耀武扬威。更重要的是,他已感到人生过半,封丘尉这个大概相当副县长的职位起点太低,熬到何时才能实现远大理想?所以,三年后他弃印而去,到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幕府作了一个掌书记。

大器晚成的高适在安史之乱期间临危受命,宏图大展,终于验证了自己“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豪言。他历任淮南节度使、彭州刺史、蜀州刺史、剑南节度使等职,官至左散骑常侍,封渤海县侯。唐朝诗人中,唯独高适仕途走得最远,官做得最高。《旧唐书·高适传》中说:

有唐已来,诗人之达者,唯(高)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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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能将领的愤慨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这是高适《燕歌行》中最著名的两句。广大士兵浴血奋战、伤亡惨重,可将帅们却不恤士卒,仍纵情享乐。将、兵苦乐如此不均,多么鲜明的对比!

但是,这两句诗是否仅仅是为了表达苦乐不均?会不会还有其他的含义?高适《燕歌行》前的小序说:

开元二十六年,客有从元戎出塞而还者,作《燕歌行》以示适,感征戍之事,因而和焉。

可见,高适写此诗的直接原因,是有感于张守珪(即小序中的“元戎”)边塞军事失败一事。《旧唐书·张守珪传》记载:

二十六年,(张)守珪裨将赵堪、白真陁罗等假以守珪之命,逼平卢军使乌知义令率骑邀叛奚余众于湟水之北,将践其禾稼。知义初犹固辞,真陁罗又诈称诏命以迫之,知义不得已而行。及逢贼,初胜后败,守珪隐其败状而妄奏克获之功。

我们对这段话稍作解读:

主要人物:张守珪手下两员副将,一个叫赵堪,一个叫白真陁(读如驼)罗。还有一个是平卢军使,名叫乌知义。

主要事件:两位副将立功心切,假传张守珪主帅将令,逼乌知义进攻奚族“残贼”。战争先胜后败。

顺便解释一下“残贼”的确切含义。《燕歌行》有“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两句。对“残贼”的注释,多解释为“残忍的敌军”。但根据《旧唐书》的这段记载,“残贼”则应该解释成“残余的敌军”。

那两位寡谋贪功的副将认为,既然是进攻残余的敌人,自然无需多虑了,自然可以像名士谢安那样“谈笑静胡沙”了。苏轼不也曾羡慕周郎“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潇洒姿态吗?

分析了这么多的史料,其实就是想证明,“美人帐下犹歌舞”这句诗除了批判将士之间苦乐不均之外,还隐含着对将帅轻敌致败的讽刺。这样说诗歌里有没有内证?

有。《燕歌行》写到:

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

身当恩遇常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

唐军将领“身当恩遇常轻敌”,立功心切,高估自己的能力,所以才导致失败。手下的士兵虽然战死过半,但军心不动,仍然在战斗。虽然没有解围,但是他们已然“力尽”。

可见,“战士军前”这两句诗歌是在批判军中苦乐不均现象,当然也有对守将无能却贪功的愤慨之意。并且,这种讽刺与愤慨还是有出处的,《旧唐书·张守珪传》记载:

十五年,吐蕃寇陷瓜州……以守珪为瓜州刺史、墨离军使,领余众修筑州城。板堞才立,贼又暴至城下,城中人相顾失色,虽相率登陴,略无守御之意。守珪曰:“彼众我寡,又创痍之后,不可以矢石相持,须以权道制之也。”乃于城上置酒作乐,以会将士。贼疑城中有备,竟不敢攻城而退。守珪纵兵击败之。

陴(读如皮):城垛。

张守珪是大唐著名的战将。从上文“乃于城上置酒作乐”一句来看,他确实有过“美人帐下犹歌舞”诈退敌军的经历。《燕歌行》记述的这次失败虽与张守珪没有直接关系,但他是脱不了干系的主帅,所以高适将矛头指向他也无足为怪。

将帅深得天子恩遇,却不能为天子分忧。出征时的声势与战场上的惨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将领恃宠轻敌与腐朽无能暴露无遗。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将领的无能给士兵带来了毁灭性灾难。面对无能的将领,高适想起了汉代名将飞将军李广:

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李广号称“飞将军”,是汉代抗击匈奴的名将。卢纶《塞下曲》曾写道:

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

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

这首边塞小诗,写了李广射石虎的故事。

李广深夜巡视,误以为有猛虎扑来,拉弓劲射。第二天清晨,他记起昨晚林间之事,回到现场才发现射中的不是老虎,而是一座巨石。那枝白羽箭竟深深嵌入石棱之中!

请注意箭射入的部位,竟然是窄细尖突的石棱!这需要多大的臂力!我们不禁要联想:如果射中的真是老虎,结果会如何,如果是敌军兵马呢?于是,一位武艺高强英勇善战的将军形象,便巍然屹立于读者眼前了。短短的一首小诗,把李广的武艺与自信淋漓尽致地展示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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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不但武艺高强,还是一位深得属下爱戴的将军,《史记·李将军列传》记载:

(李)广廉,得赏赐辄分其麾下,饮食与士共之。终广之身,为二千石四十余年,家无余财,终不言家产事……广之将兵,乏绝之处,见水,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尽食,广不尝食。宽缓不苛,士以此爱乐为用。

如此爱兵如子的将军,哪能不打胜仗?《史记·李将军列传》又记载:

(李)广居右北平,匈奴闻之,号曰“汉之飞将军”,避之数岁,不敢入右北平。

可见,李广身上兼具这样的优点:武功高强,自信,体恤士卒,战功卓著。

然而,高适眼前的这场战争,却是由于主帅的指挥不力而失败。如果有李将军这样的将领,广大士兵们哪还能“半死生”,哪还能“斗兵稀”,哪还能感受到“沙场征战苦”?

另外,我还有一个猜测。高适提到李广,可能也在感慨他自己。此诗作于开元二十六年,三十九岁高适的仍未有一官半职。提到李广,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高适也有“李广难封”这一层的感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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戍卒思妇的相思

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

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

常年征戍在外,谁不想念家人?家人又如何不想念征人?这段描写,写出了边塞士兵真实的心理,也写出了家中思妇的渴盼心情。

“玉箸”这个词语需要辨析一下。课文注释说,玉箸代指眼泪。这个说法能讲通。第一,“玉箸”即玉质的筷子,人流泪两行,筷子也是成双使用,本体和喻体数量上相吻合。第二,玉与眼泪都有晶莹的特质,感官上两者也有共同之处。第三,眼泪如玉,暗示了少妇的美丽温润。能流出温润如玉眼泪的女人,必然也有玉一般的珠圆玉润。诗人越是写思妇貌美怜人,就越能增强征人的思念之情。

虽然能找出上述三个理由,但我总觉得如此解释不太贴切。眼泪是灵动的,玉箸却过于死板。谁的眼睛能流出直挺挺的眼泪呢?所以,玉箸不是眼泪,而应指思妇头上簪子。理由如下:

第一,从语法功能来判断。上句主语为“铁衣”,指代身着铁甲的戍边战士。“远戍”是谓语,表示主语的行为。从对仗角度看,下句的主语也当为“玉著”,表示行为的发出者,指思妇。“应啼”表示主语的行为。若“玉著”解释为流下的眼泪,则与谓语“应啼”重复,解释不通。

第二,从修辞手法上分析。上句“铁衣”是戍边战士的着装,代指战士。下句的“玉箸”也应该以思妇的饰物,来代指她这个人。

写征人思妇的彼此思念并不是高适边塞诗所独有,但此诗却有着盛唐诗人高扬的生命精神的特点:虽然战争很苦,虽然战败,但是只要生命不息,那就“死节”不止。一想到强盛的国家,将士们就抛开了个人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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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城南欲断肠

征人蓟北空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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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再来看看晚唐诗人此类题材的诗,就是伤感多了。陈陶《陇西行》写道: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第一句,唐军为消灭匈奴而置自己的身家性命于不顾。但是,战斗的结果却令人垂头丧气。

“五千貂锦”暗示着读者,这不是一支普通的军队,而是身穿貂锦的皇家禁卫军。他们不得已转变了保护皇帝的职责去疆场杀敌,无疑,唐帝国日薄西山的颓势已然尽显。

最后两句诗写战斗的结果:战士死在无定河边,已经变成白骨,但他们家中的思妇浑然不知,依然思念不减,几番梦中相逢。

“无定河边骨”和“春闺梦里人”,一边是现实,一边是梦境。刚刚还是英俊的战士,此刻已成凄凉的枯骨。思妇越不知情,则这份悲凉越是浓厚。一个“可怜”,一个“犹是”,其间包含了多少感慨!

其实,战争一直都如此残酷,但因时势不同,诗人的感受会有很大差异。

高适的《燕歌行》是一首长诗,更是一首好诗。今天我们仅仅解读了其冰山一角,大家在课后应该再度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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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老羊曰

高适用自己的多维视角,拓宽了边塞诗的内涵——出征的浩荡军容,军情的十万紧急,塞漠的荒凉苦寒,战争的惨烈严酷,军中的苦乐不均,将领的轻敌无能,战士的骁勇善战,征人思妇的绵绵深情,等等等等。

将此熔于一炉,人言《燕歌行》是高适边塞诗“第一大篇”,诚非虚言。

按:本文参考了莫砺锋《莫砺锋说唐诗》(凤凰出版社,2008年版)的相关章节。又,本文还参考了袁嘉秀《<燕歌行>“玉箸”别解》(《语文月刊》,2000年第10期)一文的相关部分。特此致谢!

•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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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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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刚:北京四中语文教师,北京师范大学古代文学硕士,公众号 “老羊细说诗文”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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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 杨春俏

责编 李喆

美编 蓝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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