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中的人事代理教师,是不有使用编制的,虽然号称和在职教师同等待遇,但实际上,人事代理还是编外人员,还是合同工。人事代理原来是指人事关系管理的一种方式,现在专指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合同工”。人事关系由人社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代管,为人事代理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等全方位服务。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形式,区别于正式职工由人社局直接管理。

中小学教师中的人事代理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委托人才服务中心代管,指派到有需要的中小学校承担一线教学或者服务工作。和正式在职中小学公办教师,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中小学教师人事代理什么意思?中小学校人事代理教师如何管理(1)

1、不能使用编制,不能转正,不参与正式职工的考核和奖励。

2、工资由合同协商决定,虽然由地方财政部门统一供给,但实行的是合同工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定期不定期调整。虽然也评职称,但却没有聘用的机会,也不能享受职称工资。其福利津贴奖金由合同约定,不能享受要求“在编在岗”人员享受的福利待遇。

3、不能随意调动,也不能参与管理岗位竞聘,没有晋升和发展前途。

4、在职教师执行的是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而人事代理执行的是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人事代理人员想进入编制,成为正式的公办教师,只有通过省级人事部门组织的事业人员招考,或者其委托市县组织的事业人员考试,除此别无他途。

中小学教师人事代理什么意思?中小学校人事代理教师如何管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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