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曝光5起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例,涉及“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务必遵守交通法规。详见↓
曝 光
典型案例
1 沪C80***
2022年7月3日13时19分,号牌为沪C80***的小型轿车在唐黄路八灶港桥南侧,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2 沪KY6***
2022年7月3日12时48分,号牌为沪KY6***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洲海路台北西路,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3 闽CL8***
2022年7月3日12时21分,号牌为闽CL8***的小型轿车在平南路890号,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2022年7月17日12时46分,号牌为沪ADC****的小型轿车在外青松公路近纪鹤公路南约50米,实施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1分,罚款200元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2022年7月31日8时57分,号牌为沪AGP****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漕俞路漕盈路东约5米,实施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1分,罚款200元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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