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生活的世界里处处涉及法律,租房买房、求职创业、带娃养老都离不开它的约束与保护。但每当出现法律问题时,不少人却因缺乏专业知识而束手无策。
与其等到我们真正遇到问题再上网查找、托人问询,不如在平时就多多积累一些实用、常见的法律知识。
近日
江苏省无锡市中院针对青少年
举办微课堂活动
本期微讲堂邀请到了
江苏无锡中院刑一庭杨柳法官
她分享的主题是
《“饮料”“巧克力”“饼干”“电子烟”……
这些新型毒品,你认得吗?》
杨柳,无锡中院刑一庭三级法官、关工委委员,无锡市关工委法治宣传教育报告团成员。被评为2021年无锡市法院司法调研标兵,2022年无锡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合作撰写的论文荣获全国法院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先后在《人民司法》《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发表约10篇案例。
一起来看看杨法官
带来了哪些干货内容吧~
大家好,我是无锡中院刑一庭法官杨柳。今天的微讲堂我们来聊一聊新型毒品的那些事。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等以及国家规定管制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而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毒品极具伪装性和迷惑性。
小赵是一名在校中专生。一天,他跟朋友去酒吧玩,张某热情地向他介绍起时下最流行的“上头电子烟”,还让小赵“免费体验”。小赵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抽了几口。头晕、精神恍惚、致幻的感觉,让小赵难以抗拒。小赵开始接二连三地向张某购买吸食,沾染上了毒瘾。
其实,“上头电子烟”导致“上头”的主要成分是合成大麻素,已于去年7月被国家正式列为毒品进行监管。新型毒品往往披着各式各样的外衣,“冲剂”“糖片”“饮料”“巧克力”“邮票”“饼干”“电子烟”……眼花缭乱的伪装方式让人无法轻易辨别。为此,我们在这里提醒大家:
第一,提高识毒防毒能力。新型毒品目标人群以懵懂单纯、好奇心强的年轻人为主。我们应该明辨是非,正确把握好奇心,积极掌握毒品的有关知识,提升识毒防毒能力。
第二,拒绝接受陌生人的“馈赠”。多数初次吸毒者都是接受贩毒人员或者其他吸毒人员的“免费”馈赠,而走上吸食毒品的道路。拒绝接受陌生人的“馈赠”,特别是娱乐场所内“成分不明”的香烟、饮料、食物。
第三,不要轻信他人“规劝”。有些贩毒人员吹嘘毒品好处,以毒品可以治病、毒品可以减肥、毒品可以变聪明等谎言诱骗他人,或者鼓吹吸毒是潮流时尚。对此,不要盲从,保持警惕,坚定拒绝毒品诱惑,踊跃举报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中国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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