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已至,众多劳动者因为拿不到薪资,而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仲裁立案,其中部分劳动者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求补发欠发的工资,但是从实际中发现,很多劳动者对于欠发工资事宜不擅长也不注重证据举证,这里就审理中的有关问题、注意事项及证据方面收集进行简单的介绍。

1、拖欠工资的处理方案。多数劳动者案情都很简单,就是单位拖欠工资,要求补发。劳动者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1)向市政府或者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2)选择劳动监察部门实名举报;3)到劳动仲裁部门立案审理。第一种方案其实并不能直接解决有关问题,因为热线不具备部门的职能,只能进行协调,所以它会将相关信息转送给职能部门处理。对于第二种方案,则受到很大的限制,因为很多单位会告知我和劳动者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归你们处理,或者是很多单位嘴上会答应好好的,但是实际并不支付,而劳动监察部门受到人手和资源的限制,也不可能总是选择主动出击,解决问题,所以很大一部分案件转到了劳动仲裁。

2、在劳动仲裁案件中如何审理拖欠工资事宜。比如甲到劳动仲裁申请立案,要求A单位支付拖欠其2021年4月1日到7月20日的工资1万8千。在审理中,甲应该提供如下线索:1)甲的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最少要证明其在2021年4月至7月期间还在从事单位的有关工作,遵照单位的工作安排进行劳动;2)甲要提供其工资流水,那么相应的就可以计算出该段时间其工资标准;3)甲要提供其要求主张的金额1万8千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同时在此期间,单位是否向其支付了部分或者拖欠的工资。4)甲要证明7月其出勤的天数,也就是证明其是否工作了20天。

拖欠工资诉求时间(不要忽视拖欠工资诉求中的证据举证)(1)

3、关于举证的责任问题。比如在该案中,很多劳动者说我为什么要举证呢,单位就是拖欠我工资啊,单位应该举证不拖欠我的证据。确实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而不是“谁主张,对方举证”。再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比如说某人说你偷了他的钱,那么他要举证说明你是小偷,责任在他那里,而不是让你举证你自己不是小偷,从而规避申请人的责任。“谁主张、谁举证”减少了被申请人被诬陷的可能。

4、哪些适合做为证据。理论上来说“只要你认为是证据的,或者是对你有利的,有利于还原事实的都可以作为证据”。但实际常用的如下几种:微信的聊天记录、通话语音、工资银行流水或者微信的转账记录、打卡记录等。特别注意的是要提供原始的载体,比如大部分证据在手机上,应当当庭展示。特别提示的,案情虽然简单,但是需要证据进行支持。例如上面案件中,甲主张曾和单位约定月工资6000元,但单位主张和甲约定月工资4000元,在面对争议且双方均无法举证的时候,那么仲裁只能依据工资流水判定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标准。

综上,拖欠工资是经常遇到的最简单的社会问题,面对拖欠工资,不要着急,通过上面的简单分析,完全能够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不要忽视证据的作用,因为一切审理、裁决都是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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