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概述:

凡进口化妆品(包括台湾地区)进入中国市场均需办理进口非特殊或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又称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化妆品的定义: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化妆品的分类:

化妆品分为特殊类和非特殊类。

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除此之外,均属于非特殊类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备案的受理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主管全国化妆品注册管理工作,并负责对进口化妆品备案进行审批工作。

所有进口化妆品在递交审批之前,需先到指定实验机构进行化妆品申报前置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向SFDA提出进口化妆品申报审批。

-备案有效期:

化妆品备案凭证有效期为四年,申请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化妆品备案凭证期满4个月前提出申请。

化妆品备案需要材料(化妆品备案办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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