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为严格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更加细致高效地解决好龙岗辖区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龙检君近期将以“三提升一完善”——即窗口服务满意度提升、为民办实事数量提升、涉法涉诉案件办结率提升和完善工作机制为总体目标,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内容包括: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及“回头看”专项活动、“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查、“窨井盖安全”专项检查、民企座谈会、司法救助等检察职能内容,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月22日下午,龙检君转移“知识产权保护周”宣传阵地,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付正权率队到龙岗区人民法院对黄某荣、朱某峰二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出庭支持公诉,中国庭审公开网和新浪司法频道全程直播庭审。该案系龙岗区首宗假冒开机注册商标知识产权案件,对于强化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具有重大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

假冒注册商标案单位犯罪判决书(我为群众办实事)(1)

庭审现场

经查明,2020年5月以来,被告人黄某荣、朱某峰二人从深圳市华强北商业区购买普通的无商标平板电脑进行刷机,使平板电脑开机后显示“

假冒注册商标案单位犯罪判决书(我为群众办实事)(2)

”商标标识,并通过开设的“清华同方学习机平板电脑”淘宝店铺进行销售。截止案发,网上销售假冒清华同方注册商标平板电脑的总金额为42.8万余元,涉案扣押的76台假冒清华同方注册商标平板电脑实际价值为7.7万余元,共计非法经营数额50.5万余万元。

假冒注册商标案单位犯罪判决书(我为群众办实事)(3)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付正权出庭支持公诉

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2021年1月28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对黄某荣、朱某峰批准逮捕,并于4月8提起公诉,2021年4月22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庭审。

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被告人如实地供述了自身的犯罪事实,且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法庭举证环节,公诉人分四部分全面出示了本案物证、被告人的供述及辩解、证人证言、鉴别意见等证据,被告人黄某荣、朱某峰对指控犯罪事实无异议。

量刑书中,公诉人指出,由于被告人一方积极赔偿权利人损失,已获权利人谅解,且认罪认罚,建议审判机关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假冒注册商标案单位犯罪判决书(我为群众办实事)(4)

庭审现场

近年来,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依然多发严峻,2020年,龙检君共计受理假冒注册商标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等涉知识产权案件批捕120件209人,审查起诉123件223人。

同时案件的多发性与新发性并存,本案犯罪行为典型性在于,其未在实体硬件中通过粘贴、刻印等传统方式假冒注册商标,而是通过刷机在软件运行中嵌入商标图案,系非常规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极具隐蔽性,对该案开展庭审直播,具有重要的宣传效应和普法价值。

假冒注册商标案单位犯罪判决书(我为群众办实事)(5)

庭审现场

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是保障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龙检君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涉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力度,以扎实的司法、多样的普法工作,不断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内核要求,继续围绕创新龙岗、产业高地的区委工作部署,勇于履职、善于创新,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检察支柱。

如有相关检察业务问题,请群众电询:0755-12309

假冒注册商标案单位犯罪判决书(我为群众办实事)(6)

信息来源丨第二检察部:罗燃;办公室:梁农

编辑丨新媒体工作中心刘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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