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监管和交易风险日益增加,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对包括金融信用信息在内的各类信息整合、交换共享的需求日益强烈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以福建省征信业务网上服务大厅为载体,推进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同时推动地方政府以立法形式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拓展信用评级业务领域,探索以市场化手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信用信息建设机制?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信用信息建设机制(建平台整合信用信息立法规助力信用服务)

信用信息建设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监管和交易风险日益增加,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对包括金融信用信息在内的各类信息整合、交换共享的需求日益强烈。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以福建省征信业务网上服务大厅为载体,推进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同时推动地方政府以立法形式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拓展信用评级业务领域,探索以市场化手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征集应用

福州中心支行于2013年起自主建设福建省征信业务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大厅”),通过数字安全证书实现身份认证,依托互联网为社会各界提供征信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以机构信用代码为索引,整合中征码、机构信用代码、工商、质检、税务等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用电欠费等非银行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完整、便捷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有效提高了金融机构防范风险能力。

截至2015年10月,网上服务大厅已采集企业信息37.88万户,工商企业异常名录、质监、企业用电欠费等非银信息10.16万条,为全省各级金融机构开通用户约3200个,累计办理机构信用代码申请及信息变更约26万笔,办理中征码信息变更约3.4万笔。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初具雏形

福州中心支行联合发改部门牵头制定《福建省法人/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指导目录》,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2014年10月,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上线运行,截至目前,平台(一期)已汇集39家成员单位的232类法人信用信息,共计已有72万家企业、2007家社会组织、544万条信息入库,并按照信息分类分级原则通过“信用福建”网站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开放查询,标志着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突破。

交换共享政务与金融信息

面对社会各界要求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共享的迫切需求,福州中心支行推动福建省政府出台《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以机构信用代码为金融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的唯一识别码,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接收并反馈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合规信用报告查询需求,并实现全省金融机构共享政务信用信息。目前已完成全省机构信用代码存量数据80万条与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匹配,实现40万户企业信息的定位和核对,为下阶段开展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的交换共享奠定基础。

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在福州中心支行的推动和参与下,福建省政府颁布《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15年8月1日正式施行。《暂行办法》通过对公共信用信息的范畴、征集、披露、评价、使用、修复、奖惩措施进行明确规范,为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保障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规保障。其中,《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加强对已公开政务信用信息和非政务信用信息的利用,建立多层次的征信服务产品体系,并规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甄选及综合评价指标的制定,由人民银行和发改委共同负责。《暂行办法》的颁布,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实现了借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育信用评级机构、拓展评级业务范围、推动信用评级市场发展的目的。

目前,福州中心支行正联合福建省发改委牵头制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公共信用信息综合评价工作细则,推动信用服务产品在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在以市场化手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开展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