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报名条件的具体规定(报名条件有变化)(1)

前言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2月5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至3月7日,司法部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和邮箱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2.8万余条。经汇总梳理,司法部对《实施办法》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4月25日经司法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提起国家司法考试,广大考生们都喜欢称之为:“中国第一考”、“通过率最低的考试”等等,近日,有关司法考试的文件开始施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共7章28条,其中,考试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有了新规定,提高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专业学历门槛。《实施办法》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者,需要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方可报考司法考试。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变化!

曾被开除公职人员禁止报考

司法考试报名条件的具体规定(报名条件有变化)(2)

非法学专业人士符合条件仍可报考

司法考试报名条件的具体规定(报名条件有变化)(3)

证书被吊销者不得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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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观题分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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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