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到年底,河北将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集中专项治理,并重点查办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5月25日《经济日报》) ,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教育部强调什么是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责任主体?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教育部强调什么是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有偿补课治标更要治本)

教育部强调什么是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责任主体

从现在起到年底,河北将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集中专项治理,并重点查办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5月25日《经济日报》)

说到“有偿补课”,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字面意思,就是通过给教师一定经济补偿,来达到给孩子补课的目的。“一手交金钱,一手交知识”,看上去挺公平,其实仔细分析不然,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教育公平,并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是需要引起警惕的。

“有偿补课”离不开一个利字。有的老师采取“课上不讲课下讲,校内不讲校外讲”的方式,把知识和技巧留在课外,以此敛财获利。换个角度想,如果学生不去参加“有偿补课”,那么这些技巧和知识势必学不到,必然与参加过补课的同学拉开差距。鉴于此,学生去补课其实也有被迫的味道。另外,有的老师还利用补课的时间,透露关于考试的信息和动态,让补课的同学在考试中占有优势,以证明补课的重要性,这完全背离了教育教学的初衷。

严禁“有偿补课”提了很多年,可效果甚微,原因是多方面的。现在应试教育的影响和压力依然很大,家长、老师乃至社会都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好坏的重要标准。在如此语境下,“有偿补课”也就有了供需市场,毕竟一方需要提升自身素质,一方需要金钱获利,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当然,对“有偿补课”的惩罚疲软,也是造成其不断反弹的重要原因,违法成本太低,盈利收益太大,自然就有人敢冒险。

“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根本职责,也是重要使命。作为教师,应该把培养学生,塑造人才作为奋斗事业,岂可为金钱污了教师的神圣光辉?部分地方的“有偿补课”,使得教育充满了功利化、利益化。如果没有一个积极向上、公平公正的学习氛围,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又怎么去塑造?长远来看,这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国家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对“有偿补课”来说,打击只是治标不能治本,关键还在于完善教育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一方面要加大对教育体制的改革力度,打破以分数论英雄的教育评价体系,以素质教育代替应试教育。一方面要把监督管理的关卡前移,强化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坚持做到常态化、经常化、规范化,以此促使教师回归主业,倒逼教育回归本意。

文/马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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